1856年,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出版。他写信给英国的妻子说:“我这本书的思想不会讨好任何人……只有自由的朋友们爱读这本书,但其人数屈指可数。”出乎他的意料,短短三年,这部著作就在法国重印了四版,在英国、美国和德国等地也极为畅销。一百二十年后,法国另一位研究大革命的专家弗朗索瓦·傅勒指出,《旧制度与大革命》是近代民主政治史文献中的“可怜的长辈”,涉猎的人多,读懂的人少。又过了将近五十年,2012年岁末,在另一个东方大陆,在准备迈向民族复兴的中国,因为中央领导的推荐,托克维尔的这本经典风靡一时,洛阳纸贵。

我不知道托克维尔若泉下有知,对此状况会作何感想?是欣慰,还是露出一丝无奈的微笑?但我相信,托克维尔当初对本书命运的判断,依旧是那么的准确——真正读懂这本书的自由之友屈指可数。表面上,这本书在解释革命的起因与根源,在剖析革命的激情与残酷,在揭示革命建立的新社会与旧制度之间的延续而非断裂,甚至在为各种反对或拒绝革命的立场提供充分的事实和理由,但实际上,托克维尔真正关心的,并不是革命本身。在民主与身份平等的革命业已成为“势所必至、天意使然”的情况下,托克维尔念兹在兹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由”。在他看来,自由曾使贵族阶层保持了刚毅的德性,曾使法兰西民族成为伟大并充满激情;正是自由精神的缺失导致革命付出惨重的代价;而在革命后建立了平等社会的今天,也只有自由,才能避免社会走向新的专制和暴政,才能恢复每个个体的独立和尊严,并推动一个民族走向强大和荣耀。

在《回忆录》中,托克维尔承认:“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但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和惧怕群众。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他说:“我没有传统,没有党派,除了自由与人类尊严的事业,我别无事业。”可见,正是这种对自由的热爱,不断激励着托克维尔的政治思考。同时,也是基于对这种自由的热爱,使他能具备敏锐的洞察,拨开历史的迷雾和纷繁复杂的事实,看到自由对于个体、民族乃至人类的意义所在。换言之,唯有建设自由,才是出路。托克维尔的可贵在于,他把握并承认历史发展的趋势,力图超越自己的身份、情感和利益来进行思考,从而具有广阔的悲悯情怀。

更重要的是,托克维尔对自由的思考,结合了人性和制度两方面的建设,由此提供了一种可操作的、实实在在的民主推进的基础。他的自由观丝毫没有忽视人性的基本需求这一维度,但又没有局限于空泛的道德说教或谴责的层面;他的自由观同时也具有强烈的制度关怀的维度,但并没有立基于宏大的政治设计或叙事,就像当时法国的“文人政治”所体现的那样。针对大革命前后所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平等激情所导致的专制集权的问题,托克维尔认识到,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但要实现自由,必须夯实公民社会的基础,通过日积月累的、多层面多领域的公民自治与合作的实践,达到自我教育、自我训练、变革社会、推进文明的目标。没有这样的自由自治的实践,革命就难以避免,革命就容易沦为悲剧,革命后所谓的新社会,也不过是乌托邦的梦想。

具体而言,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就如何通过公民自治来实现自由联合的问题,直接间接地提出了如下一些非常值得我们重视的思路:

第一,不能以一劳永逸、毕其功于一役、寻找终极或唯一正确方案、彻底开辟新天新地等心态来构建全新的社会。正如托克维尔指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事实上所成就比人们想象的远远要小得多。法国革命中人民本来具有两种激情,即平等的激情和自由的激情,但为什么最终平等的激情战胜了自由的激情?就是因为平等的激情使人们处于一种焦虑的状态,而缺乏耐心去思考自由和为自由脚踏实地。当时的文人们由此成为了国家首要的政治家。他们热衷于普遍的人性、结构,都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而无顾必然随着最必要的革命而来的那些危险。基于这样的教训,我们必须承认社会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摆正心态,扎实地自下而上地改变我们“感情、习惯和思想”。我们不要忙着提供某种抽象的理性和原则,不要积极许诺一个完全平等的、公正的社会,而是在行动中逐渐消除那些明显的不平等不公正的弊端,慢慢确立我们生活中那些实践的理性、智慧和原则。

第二,要尊重民主平等的潮流,以“普遍的自由”来替代贵族遗梦中的那种“特权的自由”。这是托克维尔不同于孟德斯鸠、基佐和伯克等保守自由主义者的地方。托克维尔看到,在身份平等不可阻挡的社会下,如果还试图缅怀过去特权自由的黄金时代,重新引入所谓的君主立宪、中间团体或以财产资格限制等为条件的中产阶级统治,这其实是一种时代错位,会带来更大的不平等,引发更多的反感,从而不仅无益于自由的实现,反而可能导致丧失更多的自由。托克维尔作为逝去的贵族一代,当然对贵族阶层在封建时代抵御专制、弘扬自由的历史功绩有诸多肯定甚至留恋,但他冷静客观地意识到,“逝者已矣,来者可追”,新时期的人民主权原则虽然可能沦为集体的专制和多人的暴政,但也为自由的生长提供了丰富充实的土壤。他在美国考察时就注意到了乡镇自治和结社权对于捍卫自由尊严的重要性,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的附录中,他也专门考察了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的民主自治实践的重要意义。

第三,与上一点相联系,为了维护自由,必须在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加强公民自治与合作的建设。大革命之所以猝然爆发,之所以爆发后代价惨痛,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央集权制蚕食、挤压、摧毁了各种各样的公民社群和中间团体,导致国王、法官、教士、贵族、官员、第三等级、农民等各阶层之间都封闭隔膜、漠不关心、矛盾重重。整个社会呈现出来的要么是一群原子化的个人,要么是分崩离析的集体个人主义。其结果是,人们都蜷缩在狭隘孤立当中,而缺乏独立自由的品性,缺乏公益互助的精神。人们的人格也变得奴性,万事都仰赖于中央政府的秩序和恩典。只有重新恢复自由,才能与社会中固有的种种弊病进行斗争。在早期的奠定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研究思路的“1789年前后法国社会政治状况”一文中,托克维尔就明确指出,“正是在治理村庄中,贵族奠定了后来用以领导整个国家的权力基础。”与此相对,“既然法国公民比任何地方的公民更缺乏在危机中共同行动、互相支持的精神准备,所以,一场伟大的革命就能在一瞬间彻底推翻这样的社会。”所以,如果没有乡村自治、宗教精神、三级会议的民主实践、社团合作等多种多样的自由自治的形式,地方自由和普遍自由都将逐渐消亡,最终带来的也就是政权的灭亡。

第四,自由的精神意味着在自治合作中培育某种责任伦理及对他人、传统和制度的尊重精神。托克维尔一再指出,相对于别的时代和欧洲别的国家,法国大革命前的时期都是最有序、最开明、最繁荣的时期,但“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这是为什么呢?答案也许不能局限于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在于在改革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是什么样的原因的累积,导致了改革顷刻间沦为革命?在托克维尔的分析框架里,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旧制度下由于自由自治被破坏,使得责任伦理和尊重精神丧失,一旦改革带来释放的机会,公众的不满自然加剧。由于法国各个阶层的隔膜、嫉妒和仇恨,当贫困和社会矛盾等问题出现后,各方都把人民的苦难推诿给对方。上层阶级虽然对底层越来越关心,但仍然充满盲目的蔑视。所以革命爆发,饱受压迫和不尊重的温顺的人民立刻便成为暴徒。从对传统和制度的随心所欲来看,国王带头对最古老最坚固的制度毫不尊重;政府告诉大家对私有财产的轻视态度;司法在教会人们不用尊重基本的程序,等等。没有自下而上的自治,自上而下的那些坏的榜样便逐渐弥散到整个社会,促发着革命的到来。

第五,自由及其自治的实践必须制度化,常规化和自觉化,否则就是偶然的、脆弱的、任意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第十一章是一个多少显得突兀的章节,其中论述了在专制政体下,某种奇特的自由仍然会得到保全:专制意志制造的公职工具成为抵挡中央集权的保障;政府遇到微小的反抗便不知所措、犹豫不定;贵族内心有着对行政当局的蔑视;教士、司法机构等捍卫独立和自由而不屈从于政权;司法的说理和论证已成为政府和个人的话语习惯。显然,这些自由的抗争尽管是有意义的,但毕竟都是不可靠的。在书中另外的地方,托克维尔还专门分析了旧制度下法兰西民族那可歌可泣的自由心性,但他也坦承:“那时有着比我们今天多得多的自由:但这是一种非正规的、时断时续的自由,始终局限在阶级范围之内,始终与特殊和特权的思想连在一起,它几乎既准许人违抗法,也准许人对抗专横行为,却从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种保障。”所以,“如果说这种不正规的、病态的自由为法国人推翻专制制度准备了条件,那么这种自由使法国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许更不适于在专制制度的遗址上,建立起和平与自由的法治国家。”换言之,正是因为这种自由缺乏坚实的自治实践,所以处处显得偶然和无节制,强于破坏,弱于建设。

第六,要勇敢争取我们的自由,要为自由而自由。托克维尔旗帜鲜明强调和捍卫了自由本身的意义。他表明,自由的价值甚至不在于把别人踩下去,而在于让自己站起来,“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为自由而生的民族,它们所憎恨的是依附性的恶果本身。”他还表明,自由就是自由,而不是手段:“多少世代中,有些人的心一直紧紧依恋着自由,使他们依恋的是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所以,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可能会变得富裕、华丽、文雅甚至辉煌,但在此类社会中是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的,“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永远不断地下降。”托克维尔与英国的自由主义大师约翰·密尔关系甚笃,从以上他对自由的阐发我们可以看出,托克维尔的自由观或许更具某种振聋发聩的效果,其精神的归宿中带有那种贵族式的热烈而高贵的力量。

在写作《旧制度与大革命》的20多年前,托克维尔前往美国,从空间的角度去考察美国的民主,试图思考法兰西民族的未来;20多年后,他又从时间的角度去考察法国那逝去的悲壮的年代,试图思考一个民族何以发展到今天的原因。怀着历史深处的忧虑,托克维尔告诉我们,“谁要是只研究和考察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他的这句话也许真的可以成为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读这本书的重要理由。可是,比这更值得警醒的是要看到托克维尔从部分研究整体的关注重心所在。他说,“我不仅要搞清病人死于何病,而且要看看他当初如何可以免于一死。”我相信这句话才是我们今天读这本书的最大借鉴所在。托克维尔其实早已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建设一个自由、开明、自治和合作的理性公民社会。

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最好的互参读本是多伊尔《法国大革命的起源》,要说对今天的中国有什么警鉴之处,在我看来多伊尔的这部著作也许能提供更多的、更整全也更细节的东西。多伊尔在他的最后结论中说:“但那时没有人会想到事情会这样发生……法国大革命并不是由革命者创造的。大革命创造了革命者。”是的,如果没有经由自治走向自由的民主实践,如果没有公民社会得以健康发育的底盘,那么真的是什么都可能发生,什么都会出乎我们的意料。

(本文以《必须夯实公民社会的基础》为题,节选载于《华商报》2012年12月22日“评论周刊”,这里为完整版)

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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