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中国改革开放在向纵深推进过程中,有一个人曾经受到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注意,那就是曹思源。由于倾尽全力主持起草了《企业破产法》,学界便赠其雅号“曹破产”。

Cao Siyuan曹思源,男,1946年1月出生于江西景德镇。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总裁、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1968年毕业于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理论部,198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在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体改委工作。1988年下海,创建民间社会科学研究及咨询机构。1988年以来,先后为深圳、海南、沈阳、沙市、景德镇、北海、淮阴等地方政府和北京、上海、浙江、山西运城等法院以及100多家企业提供有关破产程序、兼并收购、招商引资、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咨询与中介服务。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在向纵深推进过程中,有一个人曾经受到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注意,那就是曹思源。由于倾尽全力主持起草了《企业破产法》,并通过自身的影响力最终促成这部法在全国人大立法,学界便赠其雅号“曹破产”。当其时,主张市场配置资源的“吴市场”(吴敬琏)、主张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厉股份”(厉以宁)和主张企业通过破产促进竞争的“曹破产”(曹思源)并称中国改革的“三大智囊”和“理论旗舰”。

曹思源先生曾先后供职于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体改委,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到今天中国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对中国的所有制改革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为了比较全面地展示曹思源先生在中国经济改革各个阶段所做出的贡献,日前,ipk网(以下简称“ipk网”)一行在曹先生位于北京西直门的寓所对他进行了专访。

Ipk 网:您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就一直关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改革,同时在“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研究上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您为什么要对这个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

曹思源:我个人思想成熟的过程主要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个阶段中国政治领域所发生的一切对我的影响非常大。其时,作为中国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说打倒就被打倒了,我的老师,著名的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也被批斗了,全国从省、地市到基层,很多干部被批斗、知识分子被批斗,学校放假闹革命,工厂停产闹革命。

面对如此大规模的社会浩劫,我就在思考:中国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我认为这一切主要是由制度不健全引起的,是制度性的弊病导致了文化大革命。从领导人的角度分析,我认为文化大革命也是毛泽东个人的错误。但是领袖也是人,人都可能犯错误,普通老百姓和领袖都一样。

人犯错误不奇怪,奇怪的是犯了那么大的错误为什么得不到及时的纠正?为什么文革浩劫竟然长达十年?就是因为制度的缺失所造成的,因此我最早的思考着眼点就是如何完善政治制度,后来我感到,政治制度混乱是与经济制度的落后有关联的。我们的所有制是国有制和集体制,通俗的讲就是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全员吃大锅饭,没有大锅饭就吃大锅稀饭,没有大锅稀饭就喝大锅稀汤,谁都没有责任心,谁当厂长都一样。往上推,在群众的心目中,谁当国家主席也跟自己没多少关系了。

这种大而空的国有体制挫伤了人们的主人翁精神,也给政治上的混乱创造了条件。因此我的研究重点就在所有制问题上。改革开放以后,所有制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都暴露了出来。中国要搞市场经济,我当时的体会是即使你写了一千篇文章讲市场经济的重要性都没用,不如切实地解决市场经济进程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难点是什么呢?就是竞争,市场经济需要竞争,只有竞争才能焕发每个劳动者、每个投资者的积极性。竞争就是优者胜,劣者汰。如果优者不能胜,劣者不能汰,就无所谓竞争了,就是干多干少一个样了,就是大锅饭了。优者胜容易解读,胜利了就吃好喝好有好的发展,但是劣者淘汰就是个问题了,你把他淘汰了,他就没工作了,个人问题会演变成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有个优胜劣汰的制度。基于此,我就开始研究企业破产法。

Ipk 网:从文革期间关注政治到后来研究经济问题,这个过程您是怎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曹思源:从1979年我考上北京于光远老师的研究生之前,我一直在江西景德镇老家,面对着文革混乱的社会现状,我在思考有没有一种既能促进经济的竞争发展,又能刺激老百姓主人翁意识的好的制度。到北京拜师于光远老师后,我着重研究了三个问题,一是政治体制改革,二是所有制改革,三是破产淘汰制度。其实我最早产生的是政治制度改革的想法,但最先提出的却是破产法的立法。

我在北京读研究生的时候发表了一篇文章,是关于制定企业破产制度方面的,当时是在我的导师于光远先生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于先生他刚刚于2013年的12月28日去世,享年98岁)。于先生的思想总是走在时代前面的,他当时就让我们十多位研究生一起参加讨论,讨论的主题不是说破产法好还是不好,而是让大家提问题,就是实行破产法会产生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可能涉及到的失业保险、失业救济等等问题。后来我发表的关于破产法的文章,主要是回答我的同学提出的问题,然后研究破产企业的救济问题。文章主要是从破产的事后保障措施入手研究,最后提出要形成一部破产法。这篇文章当时发表在1980年的《财贸经济》杂志上。

为了使有关企业破产的见解最后形成立法,我研究生毕业后先后供职于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体改委,这一干干了八年。我之所以潜心于国家级机关这么多年,主要还是想利用国家机关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推动有关企业破产法的起草送审和立法等程序。

Ipk 网:《企业破产法》的出台是一个怎样的过程?

曹思源:从这个法的策划到最后立法,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1999年,中央召开华北、东北两大地区的国企研讨会,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在会上讲话明确提出“中国绝不搞私有化”,这个观点媒体都发表了。我觉得这是非常错误的,一个国家领导人竟然提出绝不搞私有化这样的观点,我认为这会对私有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阻碍和打击。我感到自己有责任来帮助国家领导人纠正这个认识。

我在好几个国家机关供职过:中央党校、国务院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然后我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海,成立了私有经济的研究所。我们的公司只有十来个人,靠给企业做咨询维持经营,我在这样的境况中居然敢提出与党的主要领导人相反的观点,风险是很大的,如果领导人一声令下,把我抓起来了,那我这个公司就垮了,我们这十几个人就没饭吃了。但是我如果不说,谁说?这个事(私有化研究)我不去干谁干?我这个人性格上有个特点,就是越难解决的问题我越要去研究。《企业破产法》就是在我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感动了“上帝”,全国人大常委会才于1986年12月2日讨论通过。为了《企业破产法》立法,全国人大讨论了三次。以前人大常委讨论重要立法事项,必须要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明确表态,如果当时邓小平说不准搞破产法,那就别讨论了。如果邓小平说要搞破产法,那大家通过就完了,没必要再议了。好在领导人没有鲜明的态度,而大家有不同的意见,第一次审议破产法的时候,51个人大常委发言,41个反对,只有10个人赞成,那肯定通不过,我就想继续去做工作。

我不断写文章,出书,我的第一本书就是《谈谈企业破产法》,我当时利用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的便利,将这本书装入内部文件袋里寄给全国人大的各位常委。由于做了这样一些说服工作,全国人大第二次审议《企业破产法》的时候,反对者从41个人下降到27个人,赞成破产法立法的委员从10个人上升到27个人。由于赞成与发对者旗鼓相当,这部法也不可能通过。一般来说,一部法案如果两次讨论都通不过,一停就得停个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这破产法何时才能立法呢?

我就给时任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写信,希望他推动全国人大再次讨论这部法。为了顺利通过立法,我又牵头做了很多工作,参与人大常委调查企业破产法的试点单位沈阳防爆器械厂和重庆洗衣机厂,特别是请了试点城市的人大常委介绍情况,常委劝常委容易产生共鸣,所以全国人大第三次审议后表决,110个人投票,101票赞成、 9票弃权、零票反对,以压倒性的优势通过了立法。

Ipk 网:《企业破产法》成功立法,使“曹破产”一时名扬天下,但是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下海?

曹思源:主要原因是两点,第一点,我思考问题的重点转移了,因为我放不下的是尚未解决的难题,如果这个难题已经解决了,通过了,立法了,任务完成了,我就不再去纠缠那些事了。第二点,我的思考的重点是政治体制改革,做这方面的研究在机关里是很不方便的。我当时写了好多关于政治体制方面改革的文章发在《世界经济导报》上,这个报纸后来被封掉了。当时领导找我谈话,说曹思源你怎么老在《世界经济导报》上发文章呢?我说文章代表的是我个人的观点,领导说不行,人家知道你是体改委的,会以为是体改委的意见。

后来我发表文章就干脆署名北京读者曹思源,以示与机关无关。后来我发现自己与机关的气氛格格不入,尤其是研究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启发民智,是说服老百姓,是劝民,而搞破产法是劝君,所以我就决定下海了。当时很多人不理解,说你刚刚立了一功,促进了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一个国家立一个法,源于一个人的贡献,这在中国几乎没有先例,这正好是你大有发展前途的时候。但是为了研究政治改革问题更方便,我还是下海了。下海总要有个立足点,吃饭问题怎么解决?我当时就搞了一个破产咨询事务所,用事务所赚来的钱继续我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当时的经营状况不是很好,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是当时中国的企业结构基本上还是国有的或者集体所有制,也就是企业都是归政府部门的领导直管的,企业即使亏得一塌糊涂,破不破产也要由局长或者市长说了算。企业没有自主权,无法进入破产程序,他就没有必要向你咨询。那时中国的民营经济也刚刚起步,民营企业如果亏损了,要么就是从个人存折上掏钱补贴,要么就垮掉。所以我的咨询事务所经营得很艰难。

Ipk 网:从“曹破产”到“曹宪政”,您又是怎样一路走来的?

曹思源:《企业破产法》从提出思路到最后得以立法,这只是我思考的成果之一 ,之后我就将研究的重点转向所有制和政治制度的改革。所有制问题实际上就是私有化的问题。《企业破产法》主要是破谁的产呢?破的是没有生命力的所有制企业的产权。

可以这么说,国有企业都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简单的说就是大锅饭。前不久,媒体上还公布了一个大的国有上市公司一年亏损了104亿元,但是这个企业的高管居然一年还拿四百多万元的年薪。这就是国有企业,巨亏照样能拿四百多万元的年薪。所以这样的所有制肯定是没有生命力的,也肯定是经受不住市场的残酷竞争的。

怎样才能解决所有制问题呢?第一还是要让那些没有竞争力和偿债能力的企业破产,国有体制下的企业和集体经济是最容易破产,最容易被市场所淘汰的,所以私有化是一条必然之路。

这样我就开始研究私有制条件下的政治体制改革,研究用什么办法来解决文革灾难的根源问题。我认为宪政是分权制衡的根本,集权制度下,再伟大再英明的人都会犯错。犯了错误他又不希望人家批评,如果人家要批评,他就要打击,就会犯第二次错误。第一次犯错误,第二次掩盖错误,第三次打击批评者。所以一个错误可以引出三个错误,最后形成了长时间的不能扭转的错误,最后成了文革式的民族灾难。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分权制衡。我就开始考虑要修改宪法。实际上关于修宪,我做的第一件事还是在结束十年浩劫不久的1981年,当时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关于修改宪法的十点建议》,发在《民主与法制》杂志上,当时这个杂志的影响力很大,最高发行记录是200多万册。为了发这个文章,我是主动找上门去的,当时我出差到上海,就去拜访杂志社,我跟他们提出来要修改宪法,我这么一鼓吹,他们也很感兴趣,所以就给我发表了《关于修改宪法的十点建议》。文章发表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全国人大都把文章的摘要上报了,当时香港《大公报》还刊登了法新社记者的文章,说北京专家曹思源提出要修改宪法。我当时提出的问题比较尖锐,其实我只是个在读研究生,很多人以为我是多著名的专家。我在文章中提出要恢复设立国家主席,文革中打倒了国家主席刘少奇,同时把国家主席这个职务也取消掉。我认为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国家元首;我还在文章提出毛泽东的名字不能放在宪法里,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制度,就像打球似的,球赛规则不能规定谁是裁判员,不能把裁判员的名字放上去的。

当时的党章上也写进去了伟大领袖毛主席,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公布把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副主席都写进去了。未经选举哪来的主席和副主席呢?这是违反逻辑,违反常识的,实际上是闹了大笑话。林彪事件对我的影响也很大,从那以后,我的主要精力就放在研究修改宪法和完善宪政制度上。后来英国《金融时报》驻北京的记者给我头上安了三顶帽子,一顶是曹破产,一顶是曹私有,一顶是曹宪政,我研究的重点也就是这三个方面。

我提出设立国家主席的建议后,当时修改宪法委员会的秘书长张友渔在政法干校做报告时表示反对,我就去找他,送了一篇文章给他,就是发在《民主与法制》上的这篇文章,他说设国家主席肯定不行。但是文章发表以后,引起很大的议论。据说后来邓小平也知道了,邓小平主张要设国家主席,所以第一任国家主席就是李先念,李先念之后是杨尚昆,再之后就是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了。

关于修宪,我前后发了四十多篇文章提倡修改宪法。原来的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私有财产呢?没提,就是没有地位。神圣不可侵犯就是保护公有财产,那私有财产就不在保护之列了,不保护就危险了。我1988 年提出要在宪法里保护私有财产,但是直到16 年之后的2004年才正式写进宪法里去的。这个时间很长。

Ipk 网:您认为私有化或者私有制对人类社会的进步能产生怎样的作用?

曹思源:中国建国以来,私有化一直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过程的一个禁区,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还是一个禁区。为了论证私有化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以及他的优越性,我提出了“人间正道私有化”的论述。我认为中国上下五千年文明史,世界历史大体上也是上下五千年。我们现在的这个文明世界是怎么得来的?是靠公有制得来的吗?以前是没有公有制这种说法的,都是私有经济。可以说,是私有经济创造了我们人类社会。如果一开始就搞公有制,国有制,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人类早就倒退到原始社会了。

正因为有私有制才会使社会发展有活力!私有制本身虽有弊病,但是社会总有办法克服这些弊病,而公有制的弊病是克服不了的。我用了很多时间研究私有化,这个过程的难度当然很大,有人说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破产法》,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你鼓吹企业破产,你要破谁的产?破人民的产?这就是立场问题了。破产了后你还要搞私有化,这就更是问题了。

Ipk 网:关于私有化的问题,江湖上传说您还有一段与前国家领导人正面接触的故事?

曹思源:1999年,前国家主要领导人在公开场合宣称:中国决不搞私有化。关于这一点,我是有不同意见的,因为我一直在呼吁要保护私有财产,并且为此写过《人间正道私有化》一书。后来我就把这本书当面送给了这位国家领导人。

实际上这事是在国家领导人表态“中国决不搞私有化”不久,当时《财富》杂志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办财富论坛,论坛邀请我去参加。在邀请函上就提到了这个论坛的地位及其重要性,并透露时任国家主席也要参加。我当时想,我俩同时在这个会场上出现,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做领导人工作的机会。为了争取这个机会,我就开始周密计划如何赠送《人间正道私有化》一书。

在会场里,要接近这样级别的领导人是很困难的,但是因为我在国家机关呆的时间比较长,跟以前的国家主要领导人也有过接触,比较了解会场上保卫工作的一些情况。上海国际会议中心的这个会议,会场上竖 的摆放了8排桌子,横的摆放了12张桌子,领导人坐在前排中间的大桌子后面,如果从门口往领导人的桌子走,就会被保卫人员挡住。当时我坐在第一排,就绕会场走了大半圈分散保卫人员的注意力,等在发言席的另一边。等领导人讲话结束走下台,往主桌位子上走来的时候,我就从里往外走,好像是要出去办事的样子,保卫人员就不好意思拦截。

我当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两只手分别拿了一本书。如果当时我空着一只手,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那么保卫人员就会高度警惕。两只手都放在明处,看上去就没有多少危险。领导人从台上下来的那会,他眼睛看着前方,但是显然余光扫到了右边正走向他的我,就往我这边看了一眼,我就与他的视线相交了。这是很关键的时候,如果他看着我,而我看别的地方,他就不会看我。所以我一直盯着他的眼睛看,使他意识到我有话要跟他说,也就是我与领导人的视线相交没有一秒钟的间断。然后我就赶紧把其中的一本书送给领导人。一般在这个时候要做个自我介绍,但是我来不及做这些了,我把1996 年出版的《破产风云》交给他的时候,因为封皮上特别有“曹思源”著的字样,领导人就自言自语地说“啊,曹思源同志”……我马上说:“我在起草破产法的过程中,到上海去搞破产法调查的时候,得到了您的大力支持,我把这个事写到了书的第111页。”我事先把书折好了,立刻指给他看。当时领导人面带微笑,很开心的样子。

就在他看书的时候,我马上递给他另一本书:《人间正道私有化》。我告诉国家主席,这是我刚出的一本书。此时主席的脸色有些变化。因为会议正在进行中,我立刻抽身,就把自己的名片递给领导人,然后赶紧走开了。我这样做是为了表明,我做事堂堂正正,要是领导人想找我,他是可以找到的,不管是正面的负面的事,都可以找到我。

我在会场赠书给领导人的事很快就在香港《南华早报》以及《北京晚报》等境内外媒体得到了报道。一些记者把这事说成是“曹思源当面赠书给国家领导人”。很多记者就这事采访我,我说,这是一个理论工作者对国家政策法律经济发展走向的一种责任。当时这个事情的影响是很大的。

Ipk 网:那么您认为《破产风云》与《人间正道私有化》这两本书对这位国家领导人的思想观点有没有触动?

曹思源: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他没再在公开场合大讲特讲“中国不搞私有化”的相关言论了。实际上从这位国家领导人公开强调“中国决不搞私有化”到我给他赠送《 人间正道私有化》 一书,中间只隔了两周。

私有经济本身有其内在的生命力,只要政府给其阻力小一点,它就会蓬勃发展。我强调私有化,不是说我一个人的工作有多么了不起,这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性所决定的。

私有化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经济是由不同的所有制所决定的,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在同一种环境下进行交易,这就是市场经济。如果所有的商品通过政府的手进行调拨,这就是计划经济了。所以市场经济与私有化是不能分割的。

我在会场给领导人赠书一事,很多媒体都借此做了许多文章,也对我赠书的目的等进行了广泛的报道,有关私有化的文章也得到了大量的刊发和传播。也就是在之后的几年中,中国私营民营经济的发展达到了高潮。国务院也在2005年发布了“非公36条”这个私营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从起草《企业破产法》到1988年下海,期间我的主要精力都在政治体制的改革上。关于私有化的研究是在两个课题之间进行的,也没有刻意的分开过。

Ipk 网:除了著书立说,成就您“曹破产”和“曹宪政”或者“曹私有”声望的还应该有哪些著名的事件?

曹思源:我在研究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比较有影响的是组织了两次会议。

一次是1989年3月26日的北京图书馆多功能厅,我组织举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由民间发起的修改宪法的研讨会。修改宪法是一个大课题,由民间来发起,过去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我们当时也做了充分的准备,考虑了宪法修订中几个迫切的问题。当时我们提出邀请全国人大派人来参加,后来成功邀请到了全国人大常委委员胡绩伟,他当时刚从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位子上退下来,另外还邀请到了人民大学的许崇德教授,全国人大常委委员李崇淮,中央党校和社科院的一些专家学者与会。

我要组织这个会议,因为事先有一些消息放出去,大家都知道了。中央统战部也知道了,他们的一位局长找我谈话,说你要举办一个修改宪法的研讨会,我们希望你不要开,因为修宪的时机不成熟。原来作为机关里的人,我们都是很熟悉的,但是此时他代表官方对我提出相反的意见,这是很严肃的。我跟他说,你跟我打招呼太晚了,我的会议通知都已经发出去了,现在海内外都知道了,曹思源的四通社会发展研究所要开修宪讨论会。我说,你认为修宪的时机不成熟,但是关于时机究竟是否成熟的问题是需要研讨的,即使今天的修宪时机还不成熟,也不等于明天还不成熟,我们是为了成熟的那天修改宪法有准备,我们民间开这样一个会,也不是人大,也没有决定修改的权力。我们的目的是研究好了,提供给人大参考,使得修宪的质量更高一点。

当时的总书记是赵紫阳,我说中央政治改革的决心很大,现在海内外都知道我要搞这样一个关于修宪的讨论会,突然不开了,人家不会说曹思源出尔反尔,肯定会说中共中央制止他开这样一个会,人家会怀疑中共中央政治改革的决心动摇了。如果是中央失信于世,谁能负这个责任呢?如果外电报道说,中共中央政治改革的政策动摇了,谁负这个责任呢?我的这番话使得统战部的这位局长产生了退却的心理。既然领导没有明显的反对,我就加紧了会议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当时我还没有把相关的通知发出去,领导一离开,我就马上把会议通知发了出去。

当时有一些海内外的民运人士的活动,中央还是有一些顾虑的。为了保证这个会议的举行,我们按照原定计划于3月26日开会,同时做了两手准备,如果北京图书馆二楼多功能厅的会议被阻碍了,我就另外印了一个通知:会议改在海淀中关村的一个饭店举行。后来,相关部门给四通公司施加压力,四通公司就帮我们承担了一些压力。四通公司反复强调曹思源是不会乱来的,四通公司当时也会派人去帮忙。因为我们当时的公司总共只有四个人,四通公司就派了一些人帮忙维持秩序。当时这个会议的规模有两百多人,都是一些高校的专家教授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也派记者与会,中央办公厅的一位领导也在会上发言。统战部也派人与会。我当时开玩笑说,统战部主要是给民主党派做工作的,我是中共党员,怎么做我的工作了?统战部的领导说,知识分子也是我们的统战对象。当然公安部门也派人参加了我们的会议,主要是为了帮助维护秩序,会议得到了正常的举行。

这个会议的影响很大,海内外媒体都做了广泛的报道。这是1949年以来第一次由民间组织的关于修改宪法的讨论会,这在今天都是不可想象的。这个会议规模大,200多人,议题也比较尖锐。但是会议始终在一种平和的气氛中进行。

另一件大事是2003年6月18日,思源事务所与青岛大学法学院联合举行了第二次修改宪法的研讨会,研讨会的全称是“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和修改宪法研讨会”。我们对研讨会的题目故意进行了处理,实际上,私有财产的保护是修改宪法的一个大项,把一个子项目融合到主题中,使得会议主题不显得空泛,也不会给人以会议很牛气的错觉,但也不是泛泛的空谈。这次会议的影响对我本人来说更大,当然这主要是指负面的影响。尽管国内外媒体也对这个会议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在社会上树立了正面的形象,但是有关部门认为我们是负面的,这使得我的公司业务甚至个人生活秩序都受到了一些影响。但是这两个会议确立了“曹宪政”的角色形象,社会上也承认,公民个人是有权利和可能参与研究宪法的修改工作的。

Ipk 网:在修宪这样关乎国家发展与民族命运的大事上,您有怎样的期待?您怎么评价自己在这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曹思源:对于中国修宪的前景,我本人还是比较乐观的。这些年来,在有关修宪方面,对于一些突发的事件我都能比较平静地接受和处理,所以我的精神状态还是比较好的。尽管相关部门对涉及到修宪的话题比较敏感,但是社会上对修宪还是比较关心的。宪法不是不可以修改的,实际上中国的宪法也经过了多次的修改。中国1954年诞生了第一部宪法,1975年的第二部宪法就对第一部进行了修改,1978年是第三次修宪,1982年是第四次修宪,这就是现行宪法。 这部宪法出台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补充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其中就有我的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最著名的就是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写进了宪法,这说明我的一些努力还是被认可的,至今也没有人对曹思源这些工作大批特批。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动一个字都是不容易的,但是我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整条建议都被采纳了。我本人有多年在国家机关起草文件的经历,比较熟悉文件用语,文件的专业性方面比较突出,我不会尖酸刻薄地用词,我不激进,都是正面的条文表述。我最近有一个关于修宪的稿子在海外发表后还被网友推介,上网后在半个小时后内就有300多个点击量。我用的都是一些对社会负责任的表达,还是比较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的。

Ipk 网:作为长期关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著名学者,您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怎么看?

曹思源: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美国金融危机和随后发生的欧债危机,表明西方的自由市场经济还是存在着不少风险的,相反,中国在应对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美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中表现出了一种国家集权资本主义的优势,认为今天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需要谨慎,不能轻易完全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对此,我的态度是坚决反对!

经济改革一个大的趋势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分权,而国有经济就是集权,所有者就是国家。市场经济是分权经济,经济体制要分权,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就一定也是要分权的,试图用集权的方式去推动经济改革,只能用4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南辕北辙!中国的集权程度难道还不够高吗?如果死守着国家集权主义去参与国际竞争,是必败无疑的!

来源:ipk网作者:潘国尧、阳朔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