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书献给逝去的亲人

榔桥遗梦

(一)叶小伢

除了养父母和我,家中还有个年轻人:叶小伢。

叶小伢的身份有些特别:既似主人,又似帮工,还似学徒。据说,他从小就没有父母,几年前来到榔桥,跟着养父做“下手”。从磨黄豆开始,煮浆,做豆腐,包干子,乃至熬糖,一样样学来。可以顶班了,只有“点膏”、“炒色”、“沤制臭干子坛”,这些技术活还不全会。而今养父年岁大了,体力差了,已经离不开他了。

叶小伢称呼我养父“伯伯”,而不是“老板”、“师傅”;称呼我养母“姆妈”。难怪我初次入门时,养母特地打我招呼:“这是你哥哥。”于是我就一直喊“哥哥”。我有点懵了:既然已经有了儿子,还要把我过继来干什么?原来,养父母失去最后一个亲生儿子以后,叶小伢就托人出面,要给他们做儿子。养母一口答应,但养父不同意,说他是外姓。养母虽然专权,但在那个年月,这种大事还是由男人作主的。

天蒙蒙亮,叶小伢就起来了:磨黄豆。把泡了一个晚上的黄豆盛在盆里,搁于磨盘上。以便推磨中不时地将黄豆舀进磨眼。推磨是借助一根一尺多长的木柄和一段绳索。木柄的一头卡在上片磨盘的侧面,另一头紧紧地贴在腹部;绳索的一头固定在木柄中间,另一头套在磨盘上片的一个固定点上。推磨人围绕磨盘行走,不紧不慢,一圈,一圈。于是磨盘的上片也就一圈一圈地磨动起来。黄豆磨碎了,淌出白白的豆汁,落进磨盘下的大盆里。据说,磨“一作”黄豆(通常是七斤),要走八里路。

一边磨黄豆,一边大锅烧水;黄豆磨完,大锅里的水也烧开了。于是“冲浆”——一瓢一瓢的开水倒进盆里,搅拌。然后“滤浆”——滤出豆渣,把雪白的豆汁倒进大锅——“煮浆”,揭豆腐皮。再把煮滚的豆浆倒进缸里。这时候,养父也起床了,由他“点膏”。就是把一定比例的熟石膏研碎,冲进豆浆里,搅拌,盖上盖子焖。一会儿就凝固成“豆腐脑”了。

这时候,叶小伢总是站在旁边,认真地看着。养父一边操作,一边讲解;有时候,也让叶小伢试试身手。其实叶小伢也可以“点”,只是不稳定,有时好,有时不那么好。养父不放心让他单独操作。

整个上午都很忙。打水豆腐:舀出豆腐脑,打成小块,搁置在一个大水盆里,卖,一百元钱(即一分钱)两块。做老豆腐:把豆腐脑搅碎,舀进一个尺许见方的木框里(事先垫好白布),盖上木板,压;待压成适当硬度时,缷下木框,就成老豆腐了,八百元(即八分钱)一斤。包豆腐干:酱油干子用蒲包袋子包,很小,一个蒲包袋只能包一块,很费工夫,八百元买十块。养父包的干子均匀,规整,大小厚薄几乎一样,像是工艺品,很好看。做千张:一只长方体小木框,一幅窄而长的白布垫在框里,铺一层豆腐脑,摺一层白布,如此折叠,直至整个木框铺满,压;压成以后,再一折一张地撕去白布,一张张的千张就成了。怪不得叫“千张”。把千张切成小条,挽成结,与肉一起煮,叫“千张疙瘩烧肉”,那味道比肉好吃。

吃过午饭,就没多少活了。只是捡场,洗涮工具,煮干子,挑水以及淘洗第二天用的黄豆。这些零碎活要不了多少时间,叶小伢可以自由活动了。或是去街坊串门,或是听艺人说书,或是到附近乡村去耍。若是夏天,则十有八九是捉鱼。叶小伢捉鱼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在大河中下丝网。二是真正意义上的捉鱼,徒手。屋旁边有一条水渠,不到两米宽,是从大河里流过来的。其中经过水碓后的一段很深,据说一个男子打不着底;到了我家旁边又浅了,然后不紧不慢地向一片田野中流淌而去。水清如镜,能看见许多鱼儿在游。有淘米者将米箩一入水中,那些鱼儿便急冲冲赶来争食,也不怕人,赶都赶不走,就像养在池里一般。如今,只有到公园的鱼池才能见到了。但鱼池里的鱼肥溜溜,臃肿、迟缓,没有野鱼的灵性。

水渠两岸由一块块石头垒砌而成,天长日久,形成大大小小的石洞与缝隙,藏满了鱼。叶小伢水性好,能憋住气,把头埋入水中,将手伸进洞隙捉鱼。小鱼是不要的,最小也要有三四寸长,大的有一二斤重。叶小伢捉鱼有瘾。他说:把手往洞里一伸,鱼在里面扑扑扑直跳,一把抓住,心里不晓得有多快活。也有抓住以后滑掉的,那鱼便扑嗤一下无影无踪了。叶小伢每每懊悔不已,坐在水里半天不挪身子。第二天他再到这儿来,伸手探洞,空无一鱼;第三天他还到这儿来,还是空无一鱼。养母笑了:“你真比鱼还痴。鱼都晓得不再去了,你还去。”叶小伢笑笑,猛地一拍大腿:“哎呀——真可惜!少说也有二斤重呐!”

逮鱼人常常不爱吃鱼。这话一点不假,叶小伢就不爱吃鱼。恁你把鱼烧得多好吃,他从来不伸筷子。问他为什么不吃,他说“不好吃。”又问“那你为什么捉鱼?”他说“有劲。”但他喜欢看别人吃鱼。准确地说,他喜欢看别人吃他捉的鱼。别人吃得越开心,他就看得越开心。有时候,养母搛条鱼搁在他碗里,硬是要他吃。他也不吃,将那条鱼搛给我,问:“好吃?”——“好吃。”——“怎么好吃?”——“鲜。”——“你能吃几条?”——“三条。”——“好。我要把那条鱼捉到,给你一个人吃。”

还是没忘记那条逃窜的鱼。

一次,叶小伢来到水碓附近,一个“猛子”扎下去,伸手去掏洞。洞里有鱼在跳。待他捉住鱼往回抽手时,却卡住了,怎么也抽不回来;他有点慌,连忙将鱼放了,试了几回,还是出不来。他真的慌了,心里想,难道要呛死我不成?一咬牙,猛地一抽,手是出来了,水面上荡起一团红晕……

养母替他包扎好伤口,便黑起脸来大骂一通。还不解恨,捡来一根竹丝鞭,一边抽打他的屁股,一边嚷:“出了人命怎么搞?看你可记得?看你……”竹丝鞭很细,打在身上一点不痛。叶小伢窃窃嬉笑。

不知道哪天开始,叶小伢不捉鱼了,不听书了,也不串门了。干完活就倒在床上睡觉,把脸捂个严严实实。谁说话都懒得答腔。

大家猜:叶小伢心事重了。

叶小伢看中一位姑娘,家住附近农村。两个人谈得来,一个愿娶,一个愿嫁。本当十分简单的事情,女方家长却要一笔很重的彩礼,叶小伢拿不出。养母愿意掏私房钱帮助,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这当口,大堂那边的药店老板悄悄来了,见他气色不好,来看看。

诊脉。察看舌苔。药店老板说没什么病,情志不遂,三焦阻塞,心里有什么疙瘩解不开。一旦解开,就好了。

叶小伢呆了:真神医呐!便把心中疙瘩和盘托出。

药店老板说愿意帮忙。

叶小伢浑身一热,说:“你倒是好心借,我哪天能还清呢?你不急?”

药店老板说:“不是借,是承担。不要你还。”

“有这门好事?”

“有个条件,不知道你答应不答应?”

什么条件呢?药店老板说,这女子要陪他睡觉——不多,每个月不超过五晚上,时间一年。说“反正住在一个大门里,方便。”还说这叫“靠”,女人“靠”个男人,是常有的事,不奇怪。

叶小伢心里一颤,没有吭声。

药店老板说,他还可以负担成婚时的一切开销。

叶小伢还是不吭声。

药店老板又说,再负担那女子一年的生活费,每月八万块(旧币,即后来的八元)。那时候大米价格六万元一百斤,八万——不少了。

叶小伢依然没吭声,但有点动心了,悄悄问养母:“划算不划算?”

养母思忖了好一会,说:“真正讲起来,也没什么不划算。不就是那点事么?又不掉块肉。结婚证上是你的名字,他还能把你老婆拐走不成?再说,那老东西大把年纪了,瘦得三根筯,不定哪天见阎王哩。”

叶小伢说:“我也这么想。要不要跟伯伯说呢?”

“要说。这也不是个小事——我来说。”

养父正好多喝了几杯酒,听了这番话气不打一处来,太阳穴上青筋暴胀,大骂起药店老板来:“这个狗日的,只顾老牛吃嫩草,不是糟蹋人吗?”

骂完人家,又骂自己人,怎么都劝不住。大屋里特别静悄,只听他一人在骂。

第二天,药店老板一脸铁青。

养父托人疏通,女方竟然把彩礼减了许多。全家人空前团结,为叶小伢办了一桩体体面面的婚事。

药店老板单独送了一份礼,却没有出席婚筵——那天,他出诊去了,很远。

(二)张家肉店

对门是爿肉店。没有店号,老板姓张,人称张家肉店。

张老板有个特点:凡是可以不穿衣衫的日子,他都赤膊。宰猪卖肉的时候这样,下乡收猪的时候也是这样,到工商联开会还是这样。人说“张老板怎么连个褂子都不穿呢?”他说:“热。多层纱不舒服。”

张老板的身板很好看,肌肉发达,黑里透红,匀称,结实,健壮。虽说也是五十开外的人了,半边猪两手一提扛起就走,脸不红气不喘,一点都不费劲。张老板是西南乡人,说话有点难懂。他把“水”说成“洗”——“快给我端盆洗来!”把“毛毛”说成“谋谋”——“这个谋谋长得真好看哩。”

张板奶奶也有五十多了,个头小俏,苗条。头光面光,清清爽爽。见了人开口一笑,绽出一颗小小金牙,硬是多了几分贵气。

夫妻俩没有生育过,先后领养了一对儿女。儿子叫张文才,女儿叫张孟珍,都有十六七岁了。张文才黄田人,父亲是小学老师,姓朱。原本家口就重,“土改”中划了地主,越发不好过了,就把这个大儿子卖给了张老板,“纸”上写的是“高山滚石,永不归宗。”十分的心硬。虽说是年纪轻轻,张文才却一点也不活泼。慢条斯理地踱方步,慢条斯理地打算盘记账。说话声特别小,像蚊子叫,少了点阳气。小学毕业了,不再读书,帮助家里打理生意。张老板一字不识,张文才就负责记账,算账,收钱付款,以及所有关系到文字方面的事情。他一天到晚很少离开店堂,很少离开那张属于他的账桌。账桌上放的是账簿和算盘,还有毛笔、砚台和墨。账簿很厚,但不复杂,就是赊肉登记,以户为单位,记的是户主名字。如果是户主妻子来赊的,就要注上一笔:妻手;是户主儿子来赊的,就注长子手或次子手。以免时间长了记不清,扯皮。除了账簿,还有一块白漆木板的“流水牌”,挂在墙上,随时可见。那是临时挂账的,又非常客。写:某日,张三赊肉二斤,欠洋几千几百元。张三来还欠款时,当面拭去。不记账的时候,张文才就看书:《七侠五义》,《小五义》,《火烧红莲寺》。还画画:找来几块小小的玻璃,压在插图上,用毛笔描摹。天黑以后,用手电筒照在雪白的墙上。于是墙上便有了人影,叫大家看。张文才说这是幻灯片。而张老板偏要说“打洋片”。他的宝贝儿子会“打洋片”,他心里好高兴。

那年月,小学毕业就算是文化人了。“念了几年书?”——“高小毕业。”不说是小学,而说是高小。一个“高”字区别颇大,响亮而自信,仿佛如今的“研究生”。“高小”全称“高级小学”,六年。而“初小”则是“初级小学”,四年。许多人只念到“初小”,就回家种田了。因此,张文才是张老板的希望——是要指望他传宗接代兴旺香火的。

媳妇都为他定好了,就是张孟珍——眼下是女儿,一圆房就成媳妇了。

张孟珍长得很好看。鹅蛋脸白里透红,一双眼睛清澈如水;五官端正,棱角分明;嘴角微微翘起,一副笑盈盈的样子。和他哥哥张文才不同,她活泼潇洒,走起路来步履轻快,风摆柳一样。嘴又乖巧,逢人必打招呼;一天到晚笑呵呵的,阳光灿烂。

唯独见了张文才她不开笑脸。不但不开笑脸,还总是气鼓鼓的,像是仇恨万丈。不但不喊哥哥,连名字都懒得叫。充其量一个“他”字,或是一声“欸!”不论什么场合,只要他在,她绝不加入。一家四口吃饭的时候,她总是端起碗到门口去吃。明明与大家有说有笑,他一来,她便扭头就走,招呼也没一个。洗衣服的时候,她常常把“他”的衣服甩在一边,不洗。张板奶奶问她为什么不洗?她回答“就是不洗!”没办法,张板奶奶只好自己洗。有一次,张板奶奶把全家人的衣服搓好了,叫她下河去清,她回来说“他的裤子被水冲走了。”——“那你捞呀。”——“捞了,捞不着。”

大家都不信——认为她故意为之。张板奶奶恼了:“这个死妹妮,也不能这么害呀!还不要花钱买?花我们的钱,也是你们的钱呀。”

张孟珍一面发誓赌咒,一面乐呵呵地笑,好像很得意。

我常常到张文才那里玩,看他写毛笔字,看他“打洋片”,更多的是向他借书看。也常常到张孟珍那里玩,看她洗衣服,看她做鞋子,看她绣花。一边看一边和她说话。她喜欢静静地与人说话,笑盈盈地,一副开心的样子。让人觉得亲近可爱。不像张文才,板了脸,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

“孟珍姐,你哪天圆房?”我问得很突然。

她倒不诧异,淡淡地说:“跟哪个圆房?”

“文才哥呀。”

“那个死鬼,不干。”

“不是说好的吗?”

“哪个跟他说好了?不干。”

“人家说你看不上他,是吗?”

“是的。”

“那你看得上哪个呢?”

她用手指在我鼻子上猛刮一下:“看得上你!”

“我?我也中?”

“不中。”

“怎么又不中了?”

“你太小。”

“我还要长大的。”

“等你长大,我就老了。”

“不老不老,你才不老哩。”

张孟珍笑了,转而扬起纳鞋底用的锥子,做出一副凶狠状:“再啰嗦,我就锥你的小屁股了。”

一个星期天,张孟珍带我到小白华去玩。小白华离榔桥七、八里路,是个很小的村庄。其实没什么可玩的,就是在村子里走一走,在田埂上走一走。油菜花开了,开得好齐整、好热烈,一片金黄,喷香。一路上她拉着我的手,高高兴兴,有说有笑。她的手白白嫩嫩,好柔软,好细腻,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她身上还有一缕淡淡的清香,悠悠地往鼻子里钻,好闻极了。

半天工夫,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这样的柔软细嫩,这样的缕缕清香。

一个十岁的孩子,第一次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多少天都淡忘不了。

后来,张孟珍结婚了,丈夫是区政府干事。

后来,张文才又念书了,毕业后当了小学教师。前年,也就是五十多年后,我在黄田遇上他。他退休了,小孩也大了,日子过得还不错。

张孟珍呢?日子过得也不错吧。

(三)烈女庙

从榔桥往旌德方向,过石砌大桥,走完一段极短的街道,往左拐,爬坡,就看见烈女庙了。榔桥小学就在庙子里面。

烈女庙坐落在山腰间,趴在院墙上朝下看,一片田畈,满目青翠。农舍星星点点,路陌纵横交错。背后,则是连绵不断的山坡,林木茂密,郁郁葱葱。庙子不算很大,却也容得下整个学校——六个年级,三个班——都是复式班:高年级,中年级,低年级。进得庙门是个不大的空场,用作操场,升旗,排队,体育课,天晴的日子开会,都在这里。正殿用作大礼堂——其实不大,也只相当于大户人家客厅。后面的房子就是教室、办公室和教师宿舍了。都不成规格,或大或小,边边拐拐。厨房倒不小,有两间房子大,两口大锅,一堂小灶,一张八仙桌,几条连凳。两口大大的水缸,装满了明晃晃的水,滴清——这地方用水很金贵,要到山下面去挑。烈女庙应当是表彰某位烈女而建的庙子,然而办学前却是个尼姑庵。不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曾经香火如何,现如今是彻底偃旗息鼓了。只剩下庙门石刻匾额上的三个字:烈女庙,和一只黑溜溜的大钟,静静地躺在某个角落里。还有个不肯还俗的尼姑。有一间小小的披屋,很小的窗子,黑咕咚咚。尼姑在后面坡地上种菜,养鸡,养狗,过日子。不再当尼姑了,帮学校烧锅:给教师们煮饭烧菜,给师生们烧开水,还要给一些学生热午饭——少数路远的学生带来午饭,用蒸笼把饭加热。事情不少,尼姑做得很耐心。

榔桥小学根本不及我们黄田小学。黄田小学用的是培风中学校舍。很大,很气派。有许多空教室,还有三层楼,天桥,花园。再看看榔桥小学吧,那么狭小,那么零碎,教室也不正规,更没有天桥没有三层楼了。没有三层楼的学校,也能叫学校?我心里这么想。

我在榔桥小学只待了两年多,从三年级到五年级。后来,因为养父母闹离婚,我又回到黄田生母身边。两年多的时间,我好像从没有把它看作是自己的学校,一直很“生份”,一直没把它记在心里。时至今日,是没有什么印象了。

倒是一件不相干的事情,让我记住了烈女庙。

1951年初秋的一天,晚饭的时候,养母告诉我:“明天礼拜天,你妈要来,你就不要出去玩了,在家等着。”

“……”我一愣,没有说话。

“你妈想你了。看看你是胖了,还是瘦了。”

“……”我有一口没一口地扒着饭。

养母一定以为我会高兴吧。然而我心里却敲起了“拨浪鼓”,烦躁个不停。觉也睡不绵了,做了许多梦。

第二天是个大好的晴天,早饭过后,我便悄悄溜走了。过了石桥,茫茫然不知往何处去,不经意之间,进了烈女庙。我躲在庙子里不出来,所有能进去的边边拐拐,都进去了。攀高弄低,跑上跑下,看看,站站,用粉笔头在黑板上涂鸦,画人画树画房子,转而又一个人“抛七子”,跳房子,打“鳖”,打弹子。此刻真想来个小朋友陪我一起玩,然而没有。突然看见一条小狗,高兴地迎了过去。小狗也看见我了,很友好,在我脚边窜来窜去,尾巴摇个不停。我坐在泥巴地上,与它玩了好一阵。尼姑看见我了,问我怎么老是不回去,快要吃午饭了。又问我是不是被老子娘骂了打了,跑出来了。还说小孩要听大人话,不能一个人乱跑,跑丢了怎么办?我懒得搭腔,心里很烦她,怪她多嘴、多事,别人家的事情,她来管什么?

“花花——吃中饭了!”尼姑吆喝她的小狗了,狗食钵子敲得多响。那个叫花花的小狗,转过头去看了看,又转过头对我望了望,还是走了。走得有些迟疑。

真的中午了,我也该走了。此刻,母亲与外婆一定也在吃午饭了吧?养母招待她们吃什么呢?包子油条?鸡蛋挂面?还是荷包蛋泡发米?她们一定在念叨我了,怪我了,骂我了。此刻,我不能回去——我不能让她们轻易地见到我!于是,我朝坡地上的林子间走去。

我们这地方,早晚两餐干饭。早饭吃得迟,晚饭吃得早,中午不吃正餐,随便泡碗锅巴发米,或者买两个点心,就打发了。所以我不觉得饿,也不渴。热辣辣的太阳照在林子间,留下许多斑斑驳驳的光亮与阴影。走走停停,百无聊赖,不知不觉地躺在一摊茅草柴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太阳已经偏西。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害怕,连忙跑了。跑进家门,养母说“等你吃晚饭哩”。问我跑到哪里去了,怎么到这时才回来?又说“这小把戏真不懂事,昨天还跟你招呼过了,叫你不要出去,硬是不听,害你妈妈和外婆等了你一天,也没见到你,说不定心里还在怪我们呢。这可是天知道,你不听招呼,我有什么办法?”

我没有回嘴,也没有说话,只顾往嘴里扒饭——我是饿了。

养母唠叨了一阵,凝重的神情转而轻松起来,笑眯眯地说:“也好,还能养得乖,没有白疼你。”说着,挟起一块大瘦肉搁在我碗里,“饿了吧,多吃点。”

真没想到,不听招呼,贸然出逃,反倒赢得养父母高兴喜悦,可见两边大人都是看重我的。却苦了我的生母与外婆:那天,她们兴冲冲跑到榔桥,只为看看我——自从我端午节前几天来养父母家以后,她们天天思念,日日牵挂,总也放不下。尤其是外婆,半夜醒来,身边空落落的,硬是少了一个人,也不知道淌了多少泪(我一直随外婆睡)。又不好意思过早地来看我,怕人家不高兴,就一直苦苦地熬着,实在熬不住了,托人带口信试探试探。养父母倒也慷慨,一口应允。说:“是应该常走动的。既然是亲戚了,有什么不好意思?”母亲和外婆高兴了好几天。本指望能骨肉相见一场,没想到我竟然躲起来了。回去以后,她们俩抱头痛哭了一场。

我是太狠心了!我记仇了,我还在恨我的生母——恨她把我送给人家做儿子。我在想,既然你能狠心地不要我,我就可以狠心地不见你们——我是在报复我的亲人了!

长大以后才懂得:母亲何尝是狠心地不要我?实在是迫不得已,实在是为我着想啊!“土改”以后,不光是田地房屋分掉了,就连稍稍值钱的东西都被没收了,家也散了。母亲一个人带着我和妹妹,日子艰难不说,还背着地主成分,想重新做人都没机会。为了我的前途,为了我日后不至于太穷困艰险,母亲才决定把我送给人家做儿子的。这好比我们一家同遭火灾,绝望之际,母亲想到的首先是把我推出火海,让我另求生路,免得一同遭难。这有什么不好?我不但应该体谅母亲,还应该感谢母亲才是。而我却无端地记恨在心,伺机报复,无异于在亲人的伤口上撒上一把盐,还揉了几揉。我是太阴暗太狠心了!

好在两年后我重回生母身边,得到她的谅解。然而几十年来,这件事却一直梗在心里,时时想起,悔恨不已。

因此,我记住了烈女庙,记住了庙里的尼姑,和她的小狗花花。

(四)区政府

区政府就在上街头,离我家很近。一个大大的房子,房子里面一个大大的敞厅。敞厅的正面是大门,其他三面是一个个小房间,全是木板结构,不隔音,还有大大小小的缝隙。房间上方是楼板,楼板上面是极矮的小楼,一般用作堆放杂物,极少住人。这些小房间或用作办公,或用作宿舍,或用作办公兼宿舍,简单极了。敞厅中央搁置着一张又长又大又笨重的木头桌子,桌子两边是一条条长凳,开会用。有一次,一位青年团的干部结婚,讲究新事新办,在这里开晚会,围了许多人,我也挤进去了。长桌上摆放着花生瓜子糖果香烟。一对新人站在中间,衣着整洁,满脸欣喜。雪亮的汽灯,质朴的讲话,善意的逗弄,开心的争辩,热闹极了。

区政府的大门口是个不大不小的操场,树立着一对篮球架,是请本地木匠制作的,很粗糙,不规范。球场也不规范,泥土地面,雨水一浸就形成大大小小的土宕。然而这已经是镇上唯一可以打篮球的地方了,经常有人在这儿打球。操场没有围墙,谁都可以来玩。我和一班小朋友经常在这儿“跳房子”,“打弹子”,“躲猫猫”;有时候也打球。不上学的日子,只要有人站在街中心一声喊:“喂——到区政府戏去啰!”立刻便有人从两边店铺窜了出来,三三两两,推推搡搡——都是头十岁小孩。戏,就是玩。方言。

中街上住着一对中年男女,开了爿小百货店。店虽小,口气却不小。门楣上写:京广百货一应俱全。其实就是卖些针头线脑袜子手帕。老板天天走乡串户,挑一副京货担子——两只竹编的筐篓,有屉,有挂勾,摆满挂满了小物件,琳琅满目,清清爽爽。老板——就是货郎,头戴草帽,脚穿麻编草鞋,一手扶扁担,一手拿“拨浪鼓”,时不时地摇一摇:拨咙——咚!拨咙——咚……声音亮而厚,多远都能听见。于是老人小孩姑娘嫂子们陆陆续续拢了过来,这样看看那样看看,一番讨价还价过后,有人揣着货物高高兴兴地走了。有人却兴犹未尽,拿不定主意;有人没有钱,问鸡子收不收。货郎说“收呀,怎么不收?”——“多少钱一个?”——“五百块钱三个。”说的是旧币,用现今的话来说就是五分钱三个蛋。鸡子就是鸡蛋。——“嗐哟——还五百块钱三个,市面上一个鸡子二百块哩。”——“是的,市面上是二百块钱一个,可我总不能一点不赚呀。”说白了,他收六个鸡蛋,可以赚一个。也是针头上削铁。于是有人拿来鸡蛋,一个两个,三个五个,兑换货物。货郎便一个个地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了,把蛋收藏在箩筐里。

换的换了,买的买了,货郎收拾担子,挑上肩,“拨咙——咚!”走了。脚步很慢,很轻盈,一转弯,不见了。远处传来一串犬吠声……

老板娘应酬门面操持家务。晌晚,老板一进门,洗脸水端来了,洗脚水端来了;菜也上桌了,酒也上桌了。小日子过得平平静静。

两口子生有一男一女。女孩大些,恬静斯文,听话懂事;男孩则生性顽皮,怕读书,爱打架。哪里人多往哪里跑,总喜欢肇点事端惹点祸。上课的时候,他在同学背上画乌龟,惹得哄堂大笑。老师将他调到前排,放在眼皮底下。他竟然拈来一些小小的粉笔头,当老师背过身去板书的时候,他便用粉笔头砸老师,一砸一个准。老师问谁砸的,没人说话;一个个地打听,也没人敢说。老师没办法,只好将他又调到最后一排,一人一张桌。说:“随你听不听,只要不妨碍别人。”

老板娘也没有好的管教办法,犯事了逮住一顿打。边打边问:“下次可敢了?”——“不敢了。”——“记不记得?”——“记得。”——“大声点!”——“记——得——”答应得十分干脆。放暑假的日子,男孩更是不落家,一天到黑泡在河里。也有十一二岁了,却经常裤衩都不穿一条,赤身裸体招摇过市。老板娘来了,他就跑;追得快,他跑得快;眼看就要追上了,他卟嗵一下跳进河里,一个“猛子”——不见了。

老板娘站在河边干骂。

老板娘与我养母关系比较好,常走动。小男孩对我还算客气,不即不离,相安无事。一天,小男孩弄来个大篮球,邀我去玩。这么大的篮球通常都是大人们玩的,我们小孩也能玩,觉得很高兴。于是七八个小孩分成两边,传球,抢球,投篮,玩得不亦乐乎。我很高兴和小男孩分在一边,因为他十分泼皮,能跑能抢,生龙活虎。而我就差多了。但能跟在这样的能人后面跑,也是痛快的事情。尽管我拿球的机会很少。

区政府一名干事也来了,站在边上看。还不时地吆喝,招呼这个人怎么怎么,那个人如何如何。好像很开心。突然,他指着我:“你们不要跟他玩!他是小地主!”

众人哑然,停下来,目瞪口呆。区干部再一次指向我:“就是他!他家是黄田的地主!”

众小孩似懂非懂,依旧呆呆地看着他。

“他是小地主!你们不要带小地主玩!”

于是全场哗变。原来与我一边的泼皮小男孩首先跳起来:“啊——不带小地主玩!不带小地主玩!”

不带我玩,我就不玩。我又怕又恨地瞪了区干部一眼,悻悻离去。我认识:区干部姓汪,叫汪顺初(音)。

泼皮小男孩不让我走,将我拽到操场中央,众小孩围成一圈,一边吆喝,一边用球戏弄我:“小地主!小地主……”

汪顺初站在一旁,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泼皮小男孩还用球往我身上砸。用力倒不重,不痛,但十分挑衅。我没有哭,也没有叫;咬着牙,默默地应对着。突然,当泼皮小男孩几次三番假装给我球,而又立即收回的时候,我猛地抓住他一只手,凶凶地咬了一口——鲜血直淌……

我傻了。众人都傻了。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汪顺初喊起来:“小地主咬人了!小地主咬人了!”

众人一窝风地跑了。泼皮小男孩连忙将伤口捂住,往回走,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养母狠狠地骂了我一通,连忙舀了一升发米,拿了四个鸡蛋,拉着我,赶上门去赔礼道歉。老板娘并没有为难我,甚至都没数落我一句。只是淡淡地说:“小把戏嘛,都不懂事,哪有那么好?”

我真的好感激。

我只是不懂:我们小孩好好地玩耍,你汪顺初何至于来这么一手呢?我与你无怨无仇呀!弄得我们两斗俱伤,你又得到什么好处呢?

人心叵测。

(未完待续)

转自民间历史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