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决策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围绕代表大会的讨论和选举活动是表达全党意志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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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必须独立地、不受干扰地审查前届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工作,为此它们之间在组织上必须是完全独立的。在大会召开期间,前届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除了向大会做政治报告、接受审查、回答质讯之外,不应再作为一个独立实体而存在,对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不应当干预,不应作为一级组织而讨论下届候选人。前届中委的工作报告应该和新一届代表大会的纲领区别开来,中委的工作报告由中委通过并负责,不应再由大会修改,只接受大会的审查和评论。

在过去的几届代表大会上,前届中委和政治局是大会的直接组织者和主要文件的制定者,大会只是例行公事地一致通过他们提出的各种安排和文件,学习他们的批示和精神。这样的代表大会必定是缺少主人翁精神和创造性思维、死气沉沉的大会。大会主席团的主席就是前届中委的主席,而前届政治局的所有成员都是大会主席团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可能对前届工作进行认真审查。当毛泽东就是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林彪和江青等人是大会主席团成员时,怎能认真审查他们的工作、揭发批判他们的问题?所以错误只能长期延续,政策在代表大会上难以得到更新。“九大”、“十大”、“十一大”上都没有什么新建树,只是按前届政治局的意图宣布一些文件,调整一下人选。

大会组织工作改革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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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要的议案、报告、文件所采取的态度是鉴别一个代表政治观点、见解的重要标志,代表对表决时的立场应该担负政治责任,所以对这样的表决应该做出准确记录。代表回本单位汇报工作时应说明他在表决中的立场,及他所参加的提案。对于一些重要表决的票数,也应该向基层传达。

过去很多大会的表决都是举手通过,对于一个有上千人参加的大会,这种很原始的表决方式在分歧较大时难以准确及时地记下票数和投票人姓名。投票应该进行技术改革,大会可以设立一些机械的或电子的装备,迅速准确地记录、反映投票情况。

过去代表大会所搞的大名单选举是有严重缺陷的,“十一大”选出中央委员223人,候补委员201人,这种一次选出四百多人的大名单选举是很不科学的。谁能了解这么多人呢?为什么要给那些自己并不了解的人投票?这种选举方式容易被少数人控制操纵。应该实行分区选举,每次投票选出的人不能太多(中央委员可由省级选举,为了便于过渡,也可分区选一部分,全国再选一部分。)

对候选人应有充足的介绍:介绍应包括他的主要事迹、见解和经历,如果条件允许既应该由别人介绍,也可以由他自己介绍。差额选举应该严格执行,在只选一人时(如主席、总书记)应该至少有两个候选人。代表大会决议应该在党内认真地进行传达,凡大会没有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都可向党的基层组织传达,大会的重要发言应该在报上公布,党内印发大会发言汇编集、议案表决记录汇编集。大会要求保密的内容,应按一定程序来决定,保密的发言和议案应编入另册,防止少数人以“保密”为借口,封锁代表对他们的批评和揭发。

代表大会闭幕后,全国代表会议可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们应该有很多日常工作。

1982年8月于山东摩托车二厂(济南劳改支队)

(《参选纪实》,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2012年)

(节录自《论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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