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平时经常给学生开的书单中,少不了一本玛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1939-)的《正派社会》。这是一本伦理学著作,提出正派社会的第一原则,不是做什么,而是不做什么;第二原则是以他人的羞辱为羞辱。我会希望我的学生们多看一些伦理学的书,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动不动就把道德问题放在一个崇高的地位,每个人随时都可以以道德的捍卫者自居,好像每个人都真的很了解道德的本质是什么一样。其实,这个社会更基本的东西,应当是伦理,道德是建立在伦理的基础上的。如果说,道德是思想建设层面上的东西的话,那么伦理,就是一些规范和制度层面的精神建设。可惜的是,我们今天的社会,伦理学已经不是显学,往往被人们所忽略。

如果有读者愿意循着历史的脉络回顾伦理学的发展的话,我在这里要介绍另外一位伦理学家,他同时也是神学家。

雷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1892-1971)被认为是本世纪美国最杰出的基督教神学家。从20年代末到70年代初,他几乎参与了美国历次的政治活动,建立或参加了至少一百多个组织。尼布尔的一生扮演了三种角色:布道者、社会活动家和学者。他反对美国参加朝鲜战争,抵制越战,但是坚决支持从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军事、经济实力的增长两方面来遏制苏联,并积极主张发展核武,在核武的保护伞下小心翼翼地维持国际局势的微妙平衡,耐心等待和平力量最终战胜战争因素。有人评价尼布尔是对美国冷战哲学做出主要贡献的系统思想家。

尼布尔最重要的思想,是告诉我们,历史中没有纯粹的善也没有纯粹的恶,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必须在较大的恶和较小的恶之间做出选择,“唯有善的意志才是本质上的善,但只要善的意志表现在特定的行为上,那就必须决定正确的动机是否已经选择了为达到目的而采取的正确的手段。”这听起来比较符合我们日常对政治的认识,但是其实,也同样适用于我们对自己个人发展的思考上。他用神学的角度,讨论的其实是人性的问题,这是尼布尔最吸引人之处。他没有用喧嚣的神学理论给人类的思考设立一个门坎,相反,他把神学思想当做一种工具,引导人们面对自己的人性,用非信仰的语言表达信仰的观点。

伦理学的意义在于,有的时候它是一种方法论,教会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进行选择,依据那些原则确定我们与社会和他人的关系。所以,这是一门很实用的学问。我对道德一向充满质疑,是因为道德经常被拿来约束群体和他人,这里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谁是道德的制定者?谁有权力为社会制定道德的标准?但是伦理是处于个人的思考,是每个人面对自己的时候给自己制定的戒律,这里没有强迫性,更多的是倚靠自我的反省。大家都知道,自己通过反省建立起来的规则,较之被人强加给自己的规则,对个人的约束力更为强大。

也许,在讨论道德之前,我们都应当先来思考一下伦理的问题。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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