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国政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

(接第162期)

四、欺世盗名:《计划》自称“中国继续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

对于国际人权条约,中国政府即使早已签署,但均不予履行。比如,《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但在中国,谁要是敢于表达自己的意见、持有独立的政治主张,就必定遭到各种各样的迫害。

更有甚者,谁要是于境外媒介发表了与中国政府不同的声音,就要被构陷“与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的罪名,而被严加惩治。笔者即曾因为结识境外媒体编辑,发表意见,即被定“勾结罪”,判处重刑(参见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9月20日做出的《对郑贻春的判决书》。“勾结罪”纯属中国特色的构陷冤狱的恶法,是恐吓人民的达摩克利斯剑,肆意栽赃陷害无辜国民,完全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之精神,封杀一切独立自由思想和政治主张。

中国人民之没有思想、言论、表达自由的状况,可见一斑。六十多年来,在极权专制之下,“党”不仅领导一切,号令一切,而且垄断思想言论,任何异议表达都遭到残酷迫害。

中国政府于1997年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全国人大至今不予批准,也从来不予执行。这,难道不是欺骗吗?无怪人们批评,中国政府签订有关国际人权条约,根本就不打算实行,而是用来欺骗国际舆论的。

中国政府不但不履行国际人权条约,而且即便是本国宪法,也全然不当一回事儿。例如,中共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其从未实行,也就是说,自中共建政,中国人民从来就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的现实是:凡是公民自主出版的文字,都被视作“非法出版物”而予以严厉取缔;谁要是自由“集会”,就是搞“暴乱”,要被判处几年、十几年的徒刑;“自由结社”更是别想,简直是活得腻歪了找死;“游行、示威”就是颠覆政府,“六四”镇压就是当局的回应。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何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此条款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作为母法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作为子法的《刑法》却将言论自由划入“造谣、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中国为什么会堂而皇之地、耀武扬威地存在着诸多违背宪法的恶法?《宪法》具有的尊严何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地位又在哪里?一个国家的法律怎么竟可以如此这般地混乱不堪?

现在,类似的情况乃经常发生:批评政府或是对政府稍有不满,就被扣上“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政府”等各种罪名,投入监狱。此外,当局还搞“政治问题刑事化”的鬼把戏。90年代后期,江泽民就确立了一个原则:将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即以刑事罪名构陷政治犯,比如用“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罪名治罪政治犯。实际上,此乃国家构陷公民。

五、名不副实:《计划》自称中国加强“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共建政后一直把人权当作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而予以彻底批判。在红色意识形态看来,人权就是反动概念,对之从来是排斥、藐视、仇视。但是近年来,中共却将“国家尊重并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计划》也涂脂抹粉地宣扬中国政府尊重人权。这是因为:一方面国际社会人权压力日趋增大;另一方面也是国内民众的人权意识普遍觉醒。正因为国内外日趋强大的人权压力,一向藐视人权的中共才不得不煞有介事地谈起人权。虽然,其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但与从前相比,毕竟也算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了。

在国际事务中,中国一向与流氓、邪恶的国家站在一起,为其站台,比如朝鲜、古巴、萨达姆统治时的伊拉克、卡扎菲统治时的利比亚,还有非洲的卢旺达等等。中共当权者全然违逆中国人民的意愿,跟这样下流极权专制国家搅在一起,相互赞许、相互支持。《计划》中所谓的“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只是与这些国家混在一起,共同对抗世界潮流,对抗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真可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对于国际上的迫害人权事件,中国政府总是以“不干涉内政”为托词,不作为、不吱声,不负责任,尽力维护极权专制国家的统治者。同时,就欧、美等国对于中国侵犯人权的正义谴责、批评,中国政府则以“干涉中国内政”为道貌岸然的借口,极尽辩解之能事,干脆来个一推六二五。更有甚者,中国不但不承认自己在人权方面的缺失、不足,反而还倒打一耙,竟数落起人家的不是来了。比如,美国国务院每年都发表一份对世界各国人权的评估报告,其中对中国的人权状况也都进行了恰如其分的评析和总结。对此,中国政府非常不爽,暴跳如雷,并针锋相对地发表一个反唇相讥的报告,批评美国的人权,如枪支泛滥、警察滥权、种族歧视等等,而所有这些都是从美国的报刊上摘抄下来的;而美国对于中国人权的批评,中国政府则只字不提。

岂不知,今日世界,人权高于主权、人权不分国界。以国家利益为名侵犯人权,难道不是中国人权灾难的根本原因吗?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究竟如何,最有发言权的绝不是中共当局,而是受到强权压迫的普通的中国民众。看看中国数以千百万计的访民,看看比比皆是的强征、强拆,看看一批批被投入监狱中的记者、律师、维权人士,就知道中国的人权状况究竟如何了。

不知尊重人权的《计划》、不能捍卫人权的《计划》,更不能实现人权的《计划》,其真正的价值、真正的意义究竟何在?这正是:虚与委蛇搞作秀,瞒天过海糊弄人!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63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