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让整个国家的人民为之发愁和头疼的反腐败的工作,已经不是纪律检查、监察部门一、两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工作,因为不当的反腐败,只是是越反腐败越多。反腐败工作,一定要有各自独立的监督,包括人大、政协、司法和新闻舆论的独立监督,更包括广大具有雪亮眼睛的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些监督汇合在一起,其才能让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反腐败工作,不要走进误区,也不是查处的腐败越多越好,而是腐败越少越少,制度建设越合理越好。

我们都知道,做人有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做官和反腐败也都有法律公正的最后防线。这些底线和防线,一定要有制度的支持。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下,谁突破了这些底线和防线,谁就会出局,不会有例外,更不会有反反腐败也腐败的怪事出现。

2005年12月,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新书《纪检专题研究文论选辑》,书中列举了原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后备青年干部陈越飞蒙冤并得以真相大白等鲜活素材。有着研究生教育背景,并兼有律师和经济师职业资格的陈越飞,自30岁开始就已是路桥区的副处级干部了。走上了新一届路桥区级领导岗位后,他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却由于公开对区里个别领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善意的批评和指出,由此得罪了班子内个别领导。1998年夏天,正当陈越飞在宣传部长的岗位上锐意进取,获得中央“五个一工程”等奖励,却意外遭受了区里某上司操纵的一场报复陷害,他被指控“收受下属路桥区广播电视管理处广告承包人池仙都3.5万元人民币”。陈越飞先后与证人李金菊等被当地有关部门审查,由于他们对被指控的所谓“经济问题”据实否认,相继蒙冤,“双规”后遭到殴打,被迫承认自己有“经济问题”。可见有关部门逼供,如此“反腐败”,一下子让陈越飞比几百年前的岳飞还冤枉。后来因其受贿证据不足而被检察院退回,他本人也被释放。此后,陈越飞向外界呼吁,但还是被开除了党籍,撤销了领导职务。所谓“被警察抓住的就不是什么好人”了,从此他就成了喊冤的活岳飞,至今已喊了八年之久。岳飞后来平反昭雪了,可陈越飞却冤案至今,有关部门办错了案子却不愿改正,一直没有下文。

“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鸣冤,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顽强,因为我清白,所以我无畏。除了只向真理低头以外,我不屈服于强权。”该书中援引陈越飞的话说。1998年底,《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画报》、《上海法制报》等三家中央级和地方媒体接到投诉,特派记者先后两次前往台州调查,发表了《谁还他清白》等文章,披露了陈越飞案件的诸多疑点和当事人、证人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事实证据。媒体监督惊动了高层领导。1999年1月,有关部门派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陈越飞的清白得到认可,但各有关单位就是定住上面的压力和舆论的呼吁,就是坚持不给陈越飞平反,所以陈越飞的职位不能恢复,在机关工作的家属职务不能正常提升,他本人每月只有200元的“最低工资”。

这年头,反腐败是经常的工作,但陈越飞这样的“岳飞”出现多了,冤案久久不给平反,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了,值得有关部门警惕和社会各界的深思。

200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