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锋

抒情诗是一类极具主观性或者说自身性的诗体,往往篇幅不长,诗人借此着力表现自我以及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与叙事文学不同,抒情诗中的人物寥寥无几,一般不超过三个,最常见的是诗中只有一个人。可以说,抒情诗隐喻了人的根本处境,它提示孤独,也证明“万有引力”。它更倾向于共时呈现而非历时发展的方式,杰出的抒情诗人会通过强有力的修辞、微妙的形象、对声韵的讲究来强化呈现的效果。

自《诗经》始,抒情诗一直作为中国诗歌的绝对主流,“确定”着诗歌的涵义,“缘情”、“言志”之辩,说到底是对古典抒情诗的本质属性、抒情基点的不同认识。中国现代抒情诗肇始于五四新文学运动,它在语言、形式上颠覆了旧诗的仪轨,在观念上解构了政教功用论的传统诗学理念,其美学风格也大大突破儒家“中和”原则的规约。被认为“完全脱离旧诗羁绊”的新诗人郭沫若,在新诗起点处开启了“天狗吠日”的诗风;五十年后,这只“我啮我的心肝,我在我神经上飞跑”的“天狗”,又成为当代中文诗歌“首发阵容”——今天派的历史形象。1972年北岛写下“绿色的阳光在缝隙里流窜”(《你好,百花山》),1973年芒克写下“太阳升起来,/天空——这血淋淋的盾牌”(《天空》),三十多年后北岛为之不胜感慨:“今天人们很难想像,为太阳重新命名意味着什么。”[1]是的,今天人们确实已很难想像那“雷霆的威胁”下“吠日”的勇气,然而就是这种勇气构成了朦胧诗最有价值的部分——破土于艰难时世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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