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temala France Newspaper Attack

法国的《查理周刊》被恐怖份子攻击。(美联社)

《查理周刊》屠杀事件发生後,我突然发现《反抗的画笔》一书所介绍的几位讽刺漫画家都在遇难者名单中,难怪该书的中文版编辑惊呼:“这绝对是政漫界的‘九一一’!”这本书介绍了九十位当今最活跃的政治讽刺漫画家,他们用个人独到的方式挑战专制独裁的势力,展示了人类捍卫自由的决心和勇气。法国国王路易腓力一世曾说:“图画比文字更具颠覆性。”所以,伊斯兰恐怖分子企图用枪来征服笔,制造了这起震惊世界的大屠杀。

然而,在华文世界的媒体和脸书上,我却看到太多关於这一事件的荒腔走板丶颠倒黑白的言论。在中国,为屠杀叫好的,是一些被共产党洗脑的民族主义者和国家主义者。他们认为法国在北京奥运期间纵容流亡藏人冲击奥运圣火传递,让中国在国际上丢脸;这一次,法国遭到伊斯兰世界的攻击,算是伊斯兰世界帮助中国报仇了。

而在台湾,为恐怖主义辩护的,却是一些自以为是丶貌似超然丶“政治正确”的知识分子。为了显示自己的“公正”与“深刻”,以及“反对西方霸权”和“站在弱者一边”的姿态, 为杀人如麻的恐怖分子寻找理由,居然成为一种竟相标榜的时尚,从名教授李家同丶媒体名嘴到清大学生,那麽多人不去谴责恐怖分子的血腥杀戮,反倒去谴责那些遇难的漫画家不知轻重丶冒犯伊斯兰教丶煽动“种族歧视”。

他们却不知道,被害者之一的沙博尼曾经捍卫穆斯林的言论自由:时任总理让-马克•埃罗(Jean-Marc Ayrault)称政府打算阻止穆斯林发起的一系列抗议时,沙博尼耶曾经明确表示反对。“为什麽要禁止这些人表达自己的观点,”沙博尼耶当时说。“我们有权表达我们的观点,他们也有权表达他们的观点。”

由此可见,这不是一场文明的冲突,乃是文明与不文明的冲突,文明与野蛮的冲突,以及言论自由与言论不自由的冲突。屠杀就是屠杀,没有任何说辞可以为屠杀辩护。那些有意无意地抹煞被害者和加害者的界限的论述,都是可怕的第二次伤害。

那些伪善的评论者说,你们要尊重伊斯兰教,不要轻易去冒犯他人。但我想反问的是:为什麽漫画家和作家不能嘲讽伊斯兰教和穆罕默德呢?为什麽文明世界不能对伊斯兰极端分子的暴虐和残忍的行径提出批评并奋起反抗呢?他们剥夺女性的教育权丶实行一夫多妻丶运用私刑处死「淫乱」的妇女和同性恋者,难道我们也要给予尊重吗?如果不尊重他们,就要被他们杀死吗?那麽,最年轻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丶巴勒斯坦少女马拉拉,难道跟被害的漫画家们一样,是罪有应得丶死有馀辜吗?

那些伪善的评论者说,你们要尊重别人珍惜的价值丶文明丶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言下之意就是,因为你不尊重伊斯兰教,你太傲慢了,人家才来杀你,你被杀是有原因的。但在我看来,那种不能被嘲讽丶不能被置疑的价值丶文明丶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本身就是邪恶的。比如,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丶纳粹和共产党。这些不懂得幽默的价值丶文明丶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当然不值得我们尊重。

以我个人为例,我是基督徒,但我对那些嘲讽丶反对和丑化基督教的言论和着作常常一笑了之,最多就是写文章来反驳和“护教”。比如《达芬奇密码》的小说和电影红极一时的时候,我对这种低劣的作品仅止於摇摇头而已,而绝对不会向政府部门投诉并要求禁止其出版和上映,更不会赤膊上阵丶舞刀弄枪。我肯定不会喜欢那些冒犯我的价值观和宗教信仰的言论,但我更反对那种促使掌权者限制那些让我们“厌恶”和“不安”的言论的做法,也坚决反对那种使用武力和暴力强迫别人接受和臣服自己的价值观和宗教信仰的做法。

保护言论自由的真义在於,必须保护那些社会主流人士所排斥和反对的言论的自由表达。比如,在美国,作为美国公民可以公开焼国旗,这是你的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也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尽管大部分人感到不舒服,但不会有“爱国者”冲过来对你开枪射击,这就是美国的伟大之处。美国最高法院曾经审理过一起起诉焚烧国旗者的案件,霍姆斯大法官宣判当事人无罪,并在判词中强调说:“我们应当对某种做法时刻保持警惕,那就是对那些我们深恶痛绝,甚至认为罪该万死的言论的不当遏制。”

言论自由是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那些企图限制丶剥夺言论自由的做法,无论打着多麽冠冕堂皇的幌子,都是不能接受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布兰代尔大法官指出:“禁锢思想丶希望和想像会招致更多危险,恐惧会滋生压迫,压迫会引发更多仇恨,仇恨必然危及政府的稳定。保障安全的万全之策,在於保证人们能够自由讨论各种困境及解决方案。”我们必须为言论自由而战,而不能迷失在种种相对主义的丶似是而非的混乱价值之中,从而使得民主自由成为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

来源: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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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余杰:请不要为屠杀寻找理由” 有 1 条评论
  1. 我多年来对于余杰的文章每期必读,不仅在认识上受益匪浅,而且深为余杰的勇气和对问题的洞识所折服。愿大能的天父保守你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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