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的教训是痛苦的、也是深刻的、更是血淋淋的,因为是用无以计数的极为宝贵的生命和财产作为其无比惨痛的代价的,如果不能把这种血淋淋的教训变成人类的智慧和经验,那么人类文明就不可能取得哪怕是些微的应有的进步,中国大陆的任何希望就必然会成为虚幻的泡影。有鉴于此,笔者谨提出应予关注的重大教训——这是从天津大爆炸中得出的血淋淋的教训,这是从诸如此类的灾难、人祸、悲剧中得出的血淋淋的教训,这是从”一党专政,遍地是灾”的历史和社会现实中得出的血淋淋的教训。低人权,即没有人权,是中国大陆所有灾难、人祸与悲剧的总根子,是中华民族的某些败类自绝于人类文明的可耻作为,是造成整个社会都毫无前途、毫无希望的可悲之图景。

天津爆炸14天津市滨海新区8月12日深夜发生震惊中外的大爆炸(来源:推特)

五、 没有人权或匮乏人权的所谓”中国模式”,是没有前途的

天津大爆炸,能不能把广大的脑残们、愚民们,从浑浑噩噩的、是非混淆的、黑白不分的、混账透顶的逻辑中炸醒过来?能不能使稀里糊涂的”闷声发大财”的追梦者们深入细致地剖析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些官场上的官僚们和各个领域里的人们,都要面对天津大爆炸的残酷事实,认真地检讨一下自己的言行,是不是真的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的人性?在加官进爵的仕途中、在发家致富的淘金过程中、在心想事成的寻梦历程中,有没有值得检查的不足、错误,有没有值得补足的缺陷,有没有应予解决的问题?有没有什么坑人、害人、坏人的缺德之所为、有没有做过任何的伤天害理之勾当?如果有的话,是不是需要来一次内心深处的自省、检讨以及深深的忏悔?

天津新港瑞海公司之所以造成了举世震惊的大爆炸,是因为该公司把两千五百多吨的危化物品都摆放在公司院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根本不顾其它,为了赚钱而昧着良心,竟置人命关天的安全于不顾,所以才造成了生命财产海量损失之惊天大祸。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一心一意只知道赚钱是根本不行的,因为不关注其它的方面,如公正、合法、正义、安全等项,到时候恐怕不但钱没赚着,而且,即使赚来的钱也可能或必将赔了进去,甚至赔得个一塌糊涂,整个都要完蛋,全部都要遭殃。由于不按规则办事、不按法律办事,所以就必将形成无可逃脱的罪恶之结果。

1、畸形的经济发展,是美丽的肥皂泡,终将以化为乌有而告终

这充分证明:没有人权是不可以的。没有人权,什么都谈不上,发展谈不上,进步也不可能;稳定谈不上,和谐也不可以,况且,什么样的美好都会没有,都会消失;哪怕最好的东西,也一定留不住,到头来还是白搭。最后的一场空,终归是免不了的。宣传即使做得再好,哪怕天花乱坠、五迷三道,都让人信以为真了;哪怕所有的脑残、所有的愚民都来趋之若鹜,并纷纷点赞了,不良的结局乃是注定了的、也是任谁都改变不了的,全面的崩溃也是迟早有一天必会到来的。有道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立刻就爆。

天津大爆炸说明:无论有什么样的理论,无论有什么样的模式,不管是招摇过市、莫名其妙的”中国模式”也好,还是虚张声势的这个自信、那个自信也罢;不管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中国特色也好,还是令人眼花缭乱的、花里胡哨的、各种各样的花架子的张扬也罢,只要没有人权,只要人权不彰,那就概莫能外地、统统地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没有人权,是很成问题的,更是十分要命的。但我们中国人半个多世纪以来却一直是处在这么一种很成问题、更是十分要命的悲惨的境遇之中。这也真的让人不由自主地纳了闷: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忍辱负重的、昏昏沉睡的、不知不觉的民族啊,竟然在极权专制主义的重压下一熬就熬过了生不如死的一生一世?这,不能不是一个需要问清楚、也需要弄明白的事关重大的问题。因为中国人民从来就没有人权,以前没有,现在还是没有;到底什么时候有,今日搞不明白,明天也仍然是个未知数。

没有人权,那就肯定是什么都没有了,那就只能剩下形尸走肉般的虚假盛世了,只能剩下寸草不生的心灵的荒芜和精神上的极大的扭曲了,只能剩下从上到下、由里而外的普遍的堕落了,只能剩下满目疮痍的痛苦、哀伤和滔滔无尽的泪水了。

一个显而易见的基本道理是:人权无论如何都应该放置在首位,而且必须放置在首位。不把人权放置在首位,那么我们就必不可免地深受其害。就是说,人权第一。人权至上。人权乃是绝对重要的,是须夷不可或离的,是只能加强而不能有任何削弱的。应该确立一个新时代的信念:人权立国。人权立社会。人权促事业。人权促文明。人权促发展。

包括天津大爆炸在内的无数次的教训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没有人权,就必定遭殃、倒霉。请问,中国人为什么要倒霉?不管倒大霉,还是倒小霉,都是倒霉,都不是什么好事儿,都是不应该发生的,都是要尽量加以避免的。为什么要让中国人层出不穷地、连绵不绝地、无可逃脱地倒霉、倒霉、再倒霉呢?难道身为中国人,我们就生得这么卑贱、这么低下、这么惨不忍睹地倒霉不成?不用说08年汶川大地震中成千上万的豆蔻年华的莘莘学子因为众多教学楼的倒塌而统统地死于非命,也不用说上海市欢庆新年时发生的踩踏事件所造成的惨绝人寰的一幕,更不用说不久前发生的”东方之星”游轮之沉没导致了440多人死亡的惨剧,只要想一想我们中国人身边类似的、大大小小的、不胜枚举的、多如牛毛的灾难、人祸、悲剧,只要看一看滞留于全国各地大中小城市的信访办和各个公权力机关门前的黑压压一片片的成千上万的满腔悲愤的访民们,我们就可以一抓一大把地找得到不容否认的铁板钉钉的层出不穷的事例了:那么多的访民、那么多的冤屈、那么多的痛苦、那么多的血泪、那么多的矛盾、那么多的冲突,等等,所有这一切,千头万绪,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因为:没有人权!

没有人权是关键。没有人权或人权不彰,既便是GDP上去了,即便是全国各地的党政官僚们制造出经济发展的所谓政绩,那也不能作为什么了不起的自我吹嘘的本钱,那也是没有什么值得沾沾自喜的,并且,也不一定是乐观的,甚至可以说是很不乐观的。因为其所付出的不可测度的隐形代价恐怕是得不偿失的,到头来必然是很不划算的;没有人权或人权不彰,哪怕拥有金山、银山,哪怕拥有一眼望不到头的无穷无尽的财富(况且还不一定有,也许还有相当大的水分,比如,统计报表上的数字就常常如此),那也是很不牢靠的,也是注定保不住的。也就是说,没有人权,即便经济似乎是搞上去了,表面上也显得很繁荣、很风光了,那也不可避免地一定是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那也是极有可能要捅出大娄子的,像天津大爆炸就是一个大篓子。当然,还有遍及于全国各地的沉重压抑的雾霾、无处不在的道德下滑、愈演愈烈的水土污染、肆意妄为横行霸道的官场贪腐、形形色色的有毒食品、坑人害人的假冒伪劣产品、没有效益的重大工程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资源浪费等等,都不能不是积重难返的并且是灾难随时随地可能爆发的潜在危险,都不能不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不容忽视的、日益彰显的、极其巨大的、令人恐怖的滞后效应。

如果中国现在的鸡的屁(GDP,英文是general domestic production,即国民生产总值)以漠视人权、以所谓低人权的”优势”为基础,以破坏我们这一代人和我们子孙后代的不可再生的极其宝贵的坏境资源为代价,如果人们所积累的金钱或财富的一部分或很大一部分以至于全部,均是以毫无底线的缺德、以昧着良心的不正义、以丧尽天良的邪恶为基本内容,那么,这样的鸡的屁,这样的金钱和财富,就恐怕不仅仅是我们所设想的成本太高乃至于高得离谱的问题了,而极有可能会呈现出令人扼腕兴叹的和令人追悔莫及的巨大的亏空和极大的付面价值、负面意义了。如此这般令人匪夷所思、更令人难以理喻的悲惨场景,难道不是值得所有关注中国命运的有学之士深长思之的吗?

诚然,无论对于个人而言,还是对于一个国家或者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经济发展的确很重要,但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唯一的,不是绝对地重要的,更不应该摆放在首要的位子上。难道除了经济发展之外,就真的没有别的什么了吗?非也。

要讲经济发展,要讲把GDP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搞上去,雷厉风行的、大刀阔斧的、数一数二的历史人物,恐怕根本就没有邓小平的份儿。至于江泽民,那就更是没地方摆了,连提一下都很不现实、很不实际,都让人感到很不好意思,甚至无地自容、羞愧得要命了。因为连邓小平在拉动和提升GDP方面都不能上位,那么,还需要为江泽民之流大张旗鼓地摇唇鼓舌、涂脂抹粉吗?邓都不能算数,其他人就更是排不上班了。要论在世界历史上创造了令人刮目相看的经济奇迹的,首屈一指的人物恐怕还得算是德意志第三帝国的国家元首–希特勒。希特勒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把一塌糊涂的德国经济搞了上去。每年的GDP增长速度,那是非常地高、出奇地高、令人不可思议地地高。还有,把鸡的屁搞得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第二个人物,可能还得算是前苏联共产党的最高领袖–斯大林。斯大林领导苏共在残民以逞、杀人如麻的布尔什维克革人命的道路上一路凯歌高奏,工农业生产的数字指标火箭似一个劲儿地向上猛窜,比跳骚蹦得还要高,比跳高运动员能够跳得最高的标尺都要高,简直高得有点离谱、有点匪夷所思、有点令人瞠目结舌的了。

这,是不是能够让人羡慕之至、佩服之极呢?一个字的回答是:不;两个字的回答是:绝不。无论纳粹德国那么高的GDP也好,还是前苏联的鸡的屁叫得震天响也罢,都不过是极权专制主义政体为制造所谓的政绩来为自己的脸上涂脂抹粉而已,其本质则是没有人权的邪恶存在。而没有人权的GDP哪怕再高,其经济哪怕迅猛地发展,但其意义与价值,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有致命缺陷的,都是不可接受更是不能原谅的的,其价值不但是渺小的,而且更呈现出极大的负数。

单纯地依靠经济发展来证明自己有多么了不起,来标榜自己的执政能力有多么强大,这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这根本就不能显示一个政权所应具有的本质,也不能证明其所应有的正面价值,一个政权只能以实现人权为其存在的本质。不能实现人权而迫害人权的政权,是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

经济发展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不能畸形、扭曲,也不能什么都不顾。因为畸形的经济发展,毕竟是美丽的肥皂泡,是坚持不了多久的,是迟早要漏兜子的,也必将以化为乌有而告终。

2、 把经济搞上去,是任何国家政权必须做好的最起码的工作

当今世界上,各国领导人几乎都在谋求各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平衡之发展。很少有人提出单一地追求经济发展,或者把全部的力量都倾泻于发展经济上,并以此作为国策。一般地说,都把社会的平衡、全面、协调、有序之发展作为执政党或领导人宣示执政纲领的主要内容,至多是把经济作为重要的而不是唯一的内容来认定。除了像中国这样的前现代国家或者为数极少的具有很大缺陷的国家,才可能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的、绝对重要的乃至唯一的执政目标、作为国策来加以认定和宣扬之外,实事求是地说,形成这种状况的国家或地区还真的比较少见。这种不顾其他一切而只顾经济发展的不无偏颇的作为,已然是中国大陆随处可见的事实了。这种情况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形成,也一发不可收拾地畅行无阻,并且是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实在是因为执政者执政的底气有所不足和匮乏、执政能力的欠缺和漏洞,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因为执政合法性的缺失和空无。这些加起来的综合因素自然而然地和必不可免地导致了如今的这般模样,尤其是击鼓传花的执政者一般而言都不会也不可能高瞻远瞩、从长计议,由于其学识、才华、能力等素质均不能达到雄视百代的程度而高屋建瓴并有所作为,因而就根本不可能担负起民族进步之大义、社会发展之重任,只能是有其名而无其实。这,就必然表现出遇事赶紧抱佛脚、穷于应付现对缝、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的尴尬之窘境。实用主义加机会主义的具有中国特色之政策之所以能够产生出来,完全是因为位高权重的执政者学识之平庸、理论之欠缺、素养之不足因而必然目光短浅、捉襟见肘、混时度日,更没有审视和推进社会发展之能力、之胆略、之气魄。

“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就是一味地强调发展经济,就是要求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这种主张并鼓励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可能有其效用,或许也有其正面价值和正面意义,当然也不会出现什么大的或者太大的问题,尤其是在破除毛泽东”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所导致的贫穷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初期,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的,并且,实事求是地说,也确实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此之后的全国范围内,在整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仍然把”发展才是硬道理”当作一切工作的金科玉律,当作都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就也许或必定产生出大的乃至于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为这不但在国家的宏观层面上具有一定的偏颇之处,而且这种说法根本没有顾忌到整个社会的全面、协调、均衡、有序之发展,也没有深思熟虑、适得其所地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以及整体性的平衡发展等问题。另外,具有一定欠缺的国家宏观层面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具体落实到整个社会中的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里,就自然而然地和势所必然地形成了心领神会、心知肚明的”发财才是硬道理”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普遍之心态、之动作,蝴蝶效应便无可避免地形成了,并成为中国大陆全民都来钻钱眼的趋之若鹜的极为壮观也匪夷所思的钱锈时代。全民都在谈钱。全民都在搞钱。除了钱,还是钱。为了钱,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乃至除了有点钱之外,简直是什么都没有。中国由此进入了一个可怕的时代、一个不幸的时代、一个不可思议的时代、一个荒谬绝伦的时代。

在当今的世界上,难道没有比弄钱更重要的事情了吗?钱,确实重要,但却绝不是最重要的,至少不是唯一的、不是首要的。对于这个道理,人们要搞清楚,也要弄明白。钱,即便再重要,也不过是人生的诸多重要事项的其中之一而已。就是说,钱,只能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人的幸福指数,也决不是由钱所能够单独地制造的,更不是由钱所能够一锤定音的。钱,只能证明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的人生价值、人生意义。把钱当作人生的全部价值、全部意义,是不是不可理喻,一叶障目?把经济当作社会发展的全部内容,是不是急功近利,以偏概全?诚然,无论挣钱也好,还是增加财富也罢,都是很有必要的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从来都是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无论对一个人来说,还是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而言,都是如此。

“发展才是硬道理”根本行不通,而由此引申出来的”发财才是硬道理”也根本行不通。这个提法本身就是有欠考虑的,而依此制定的相关政策也必定是错漏百出的,并且也确实产生了很大的或者极大的负面影响。故此,”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狭隘之论及其形成的短视政策等,都必须予以彻底的诀别、清除与抛弃。中国社会只有彻底告别众志成城的唯财富论、唯经济论,才能大踏步地走上一条正常发展的康庄大道。

追求经济发展,绝不仅仅是关注钱的多少、财富的厚薄就可以了,就算是万事大吉、高枕无忧地OK了。这么做是行不通的,是有缺失的,是要产生出难以想象、更难以应对的各种问题的。像天津大爆炸这样的惨痛的经历一再地证明并将会一如既往地继续证明:单一追求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是先天不足的,是有漏洞、不足、缺点、错误的。无论作为国家政策,还是作为个人选择,都是极不恰当也极不可取的,更是需要改弦更张的。对此倘若不予以完全彻底的纠正,我们就必不可免地、势所必然地遭到种种出其不意的损害和难以预测的莫名其妙的无可逃脱的毁灭性打击。

把经济搞上去,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届政府都能够而且必须做好的最起码的本职工作。每一个政权在上台时都曾宣称自己一定会搞好也一定能够搞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工作的。可以说,没有哪个政权曾说过自己不要搞好经济发展的。因为对于任何一个政权来说,这是应该、可以而且必须做好的本职工作。所谓本职,就是必须从事并搞好的工作。既然是必须的,那就不要再自欺欺人地给自己的脸上贴金了,那就不要再拿所谓的经济发展来喋喋不休地自吹自擂了。总是用经济发展来给自己打气,来证明自己多么有能力、多么了不起。请问,把经济搞上去的能力再大,还能够大过堪称世界恶魔的希特勒和斯大林吗(另一个最大的恶魔是中国人民所谓的”大救星”毛泽东)?所以,把经济搞上去,根本不值得任何炫耀,因为这是政府必须做好的责无旁贷的本职工作。

3、经济发展,需要配套、协调

经济发展绝不是单一的,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更不可能搞单一的发展模式,一定要搞好经济发展的配套、协调、辅佐工程的建设。没有配套、协调、辅佐工程的建设与完善,单一的经济发展是不可能取得应有的良好成效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把经济发展的外在环境、保障措施、奖惩制度等基础工程建设好、铺设好才可以。经济发展,不能没有配套、协调,所以必须搞好统筹兼顾。没有统筹兼顾,就没有社会的全面、协调、有序、正常之发展,经济发展终归也就很难搞得好。这就好比经济发展是一辆车。没有道路,车就没有办法正常地行驶;而要让车真正地开动起来并达到目的地,就必须首先把路给修好。没有路,车是根本就开不好的。同样地,没有相应的条件、基础、配套设施等,经济发展就会阻力重重而很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经济发展就会大打折扣。各种各样的可知的和不可知的,简直是太多的、太大的、无穷无尽的阻力和障碍,就会使经济发展成为不可能之事。比如: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由于相互缺少信任而相互提防、相互戒备,那么,这种情况势必会增大交易成本或者使正常的交易根本无法进行下去。在一个诚信缺失的环境里,在一个不守信用的社会里,在人们相互提防的情况下,一项简单的交易、一个很小的商业行为恐怕都很难搞得成,这样就势必增加了人们不必要的烦恼、担心、焦虑等等。因为都恐惧对方搞什么阴谋诡计,都害怕上当受骗。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又如何能够轻松加愉快地、顺利地从事一些正常的交易?多少看不见的潜在成本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地地流失了。整个社会倘若都是如此这般,那么,诚信缺失的代价,又是何其巨哉?!

诚信缺失,是人性不彰,是道德堕落,是一言难尽的可耻,是普遍的腐败现实。在诚信缺失的情况下,经济又怎么能够获得应有的良好发展?显然,这是完全不可能的,甚至连想也不要想。因为没法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更不用说搞什么大的交易了,即便连个小小的交易也都无法正常地进行下去了。

有鉴于此,应当认识到,要想搞好经济发展,就必须把在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哪怕是最起码的诚信,都要一点一点地、逐步地、扎实地建立起来,并在诚信的基础上再来研究其他的事项,包括经济发展等等。只有在诚信的扎实而雄厚的基础上,其它的事项才能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否则,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一切,便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都是海市蜃楼一般的美丽的肥皂泡而已。

故此,发展经济,还得下大气力尽可能地提高人们的诚信水平,还得把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想方设法地提高上来,最好是提高到诚信社会的理想的或比较理想的程度上来。如果每一个人,以及由每一个人所组成的整个社会都言而有信,都说话算数,都重契约、认合同,甚至把承诺当作自己的生命来看待,也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承诺的价值等于甚至高于生命的价值,那么,任何的经济发展都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也毫无疑义地必定会水到渠成、梦想成真。

经济发展,不能不讲人性。因为信守承诺就是人性的重要标志。不讲人性,经济发展是肯定搞不好的。不讲人性而奢望经济发展,那无异于痴人说梦、与狼共舞、与虎谋皮。只有讲人性,经济才能正常地、合理地、稳步而快速地发展。因此,发展经济,不讲人性是不行的。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之所以不那么正常,而表现出种种触目可见的畸形,说到底是因为基本人性的缺失和空白。人性–这个至关重要的根本的问题不解决,什么样的经济发展也是没有出路的,也是干脆白扯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现实社会所迫切需要的,乃是弥补、增强缺失已久的人性,而且,也要不失时机地大力弥补、增强无比宝贵的、就现在而言也是极其匮乏的良知。

良知是根据一般的经验、知识和常识所得出的明辨是非、分清善恶的理性、能力、价值,是无形的强大的自我约束力,是捍卫正义而与邪恶进行斗争的刚强信念。发展经济,没有良知是不可以的。在世界上、在社会中,无论干什么事情,都得需要良知。不讲良知而一味地寻求经济发展,其最终结果就是,经济是发展不起来的,而且十有八九都必遭其害。

良知在经济发展方面,如同人性一样,是可以发挥大的、很大的乃至极大的作用的,因为良知与人性一样,可以保障经济秩序的基本正常而不能使之扭曲、出格,至少不出大格。如果交易中秉持良知,那么就会童叟无欺、公平合理,就不会也不可能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更不会以假冒伪劣坑人、害人,不会以肮脏、苟且之方式寻求自己的不义之财。可以说,所有的不义之财,都是没有人性的表现,都是匮乏良知的结果。不义之财,是否定人性、蔑视良知、唯利是图的可耻之标志。没有良知,而昧着良心、甚至用卑劣的手段去赚钱,其可悲结果就是极有可能走上图财害命的犯罪道路。用这样的无耻方式来寻求经济发展,来实现发家致富的目的,又有什么值得肯定的价值、又有什么值得羡慕的意义呢?

经济发展不讲良知是不行的,是死路一条的。因为不讲良知的财富哪怕再多,哪怕富得流油,乃至富可敌国,也是一文不值的,因为其必然呈现出巨大的负面价值。这,乃是由无数的惨烈事实所一再地证实了的。这就意味着,不是什么钱都好赚的,也不是什么钱都好花的。钱财必须以符合人性、符合良知、符合道义的合理、正义之方式而赚得。当然,通过此种方式得来的钱财也是可以心安理得、问心无愧地花得的。否则,就是赚不得,也花不得的。偷来的、抢来的、骗来的钱财,由于是用不正当的、不合人性、不合良知、不合道义、也不合法律的方式而巧取豪夺地得来的,因而只能是邪恶的、罪恶的,是没有任何正面价值的,是有极大的反面价值的。不正义的东西,毕竟是毫无价值的东西,连零都不如,是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负数。故此,不义之财的非正义、不正义、反正义的获得方式,必须予以坚决彻底的否定、揭露和批判,以正视听,以恢复正义。此之谓框邪扶正,正当致富,合理发财。

经济发展,不能不讲道义。所谓的道义就是指:走得直,行得正,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所谓义,就是刚正不阿,不卑不亢,大义凛然,利己利人;所谓道,就是符合常识,就是尊重人世间的基本道理,遵循为人处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恪守社会公认的好习惯和优良风俗等,既尊重自己的权利,又尊重他人的权利;既保护自己的利益,又保护他人的利益;既坚持自己的正义,又维护他人的正义。这是从人伦的角度而言的道。倘若按照道教的理解,这个”道”可就变得不得了的了,就是极为重要的事情了。”道可道,非常道”,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就是说,道是世界、人间、宇宙的本源,是支配人类社会和宇宙运行的总规律。道是最高法则,谁都不能违背。谁要是违背了,谁就必然地招致祸害。只有按照道的法则去做,那么就一定会平安无事,一切都会OK了。所以说,道是绝对重要的。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古为今用地、更是适得其所地把人权作为道来考虑、来对待。人权,就是中国社会必须遵循的大道无形的道;而道,就是中国人都应该而且必须坚定不移地恪守的人权。人权为大。人权乃康庄大道。人权为王。悠悠万事,唯此为大。一切为人权。凡是中国人,都应该热爱人权、追求人权、维护人权、捍卫人权、实现人权,都要为自己的和他人的人权而努力、而执着地坚守。人权为道,任重道远,艰难曲折,但也无尚光荣,完全值得矢志不渝地力争、百折不挠地奋斗、前仆后继地赢得。人权实现之日,中国人才能够彻底摆脱所有的苦难、所有的人祸、所有的悲剧,才能够扬眉吐气地、畅所欲言地、以真正的人的姿态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生活、工作、学习、经商等,才能够从事一切人之为人的正常的社会活动。这样的情景,难道不应当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的现实图景吗?

自由,是人类的普遍追求,是公认的正义原则之一,当然是道。没有自由是不可想象的,正如没有道是不可想象的一样;民主亦复如是,法治亦复如是,还有正义,还有公正,都是大道无形的道。总之,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就是必得遵循的道,就是人世间的最高法则,就是社会运动的总规律,就是不可违背的至高无上的原则。谁要是反对普世价值,谁就是把自己摆放在人类文明对立面的位置上,谁就必不可免地把自己当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极端可耻的人类公敌。

别不多谈。接下来还是要一如既往地继续谈论经济和经济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的协调。配套等等。倘若寻求正确的发家致富之路,就不能漠视、排斥并践踏公认的良好风俗、习惯,而必须真正地重视、尊重良好风俗、习惯,坚定不移地遵循之并要尽力地将其发扬光大。不管个人的发家致富也好,还是国家的经济发展也罢,不管干什么,都应该秉持应有的道义才行。发家致富、发展经济,没有道义是不行的,是很成问题的。没有道义,无论进行什么交易,也无论搞什么商业活动,不是半途而废,就肯定前功尽弃。总之,根本就没有好果子吃,也注定会失败得一塌糊涂,犹如麻绳穿豆腐–根本提不起来。

有人性、有良知、有道义,就符合社会所肯定的优良的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得以抽象而上升为一个词组,叫做”道德”。经商活动、经济发展以及其它的任何活动,都必须符合道德的要求才行,如此才能产生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的互利互惠的双赢或多赢之局面。拥有道德,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才能有所依托,因为道德可以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铺平广阔的道路。这就是说,道德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前者可为后者提供切实、有力、全面而且安全的保障。进而言之,道德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的鼓风机。没有道德,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任何社会活动,都是没有希望的。既没有出路,也没有前途;既没有价值,也没有意义。故此,经济发展必须讲道德,也应该讲道德。不讲道德,终将一事无成。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是绝对不可忽略的。没有道德,发家致富肯定是要带病作业的,由于疾病缠身,也可能是要病入膏肓的。

在道德全面下滑而频临崩溃的现实的中国大陆,缺德乃至缺德透顶,似乎是毫不奇怪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见惯不怪、稀松平常、无所不在的事儿了。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地闷声发大财,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昧着良心,昧着良心地大赚特赚黑心钱,这么个样子的经济发展之模式,不是卑鄙,就是龌龊;不是龌龊,就是下流;不是下流,就是可耻;不是可耻,就是无耻。用宋朝女词人李清照的词句来说,就是:错、错、错!

4、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经济发展注定混乱不堪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由于不重视更谈不上可以起作用的人性、良知、道义等,由于极大地漠视和忽略经济活动中至关重要的道德因素,也由于存在诸多不应存在的法律盲点,所以中国人的经济活动、商业交往等,总体说来,是很不健康,甚至是极不健康的,因而就不能不呈现出乌七八糟、极其不堪的可耻之状态。诚如我们所知,中国大陆的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才逐渐地浮出水面的,也是由此而先声夺人、堂而皇之、大张旗鼓地风行于世的。实际上,市场经济在中国并不是个什么新生事物。早在1949年之前,甚至在鸦片战争之前,或许更早一些时候,市场经济都已经是卓有成效、初具规模的了。只不过毛泽东所搞的共产革命一来,就把它一下子给灭掉了,代之而起的则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搞了三、四十年,搞成了一个不可收拾的局面:活着憋屈,死了不甘心;穷困潦倒,一贫如洗,吃不饱、穿不暖;国民经济,半死不拉活,有气无力。最后根本就搞不下去了,所以只得另起炉灶,重新想辙,思来想去,但也不知如何是好。

在毛统治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大陆一直实行国家指令性的计划经济。既然是计划经济,那么与之相反的市场经济就必然被无产阶级领袖及其领导的革命群众适得其所地和理所当然地批得个一塌糊涂,如水银泻地似的,或者如狼似虎、毒蛇猛兽一般。一说市场经济,简直就等于说是臭不可闻的阴沟或垃圾一样,都谈虎色变,都避之唯恐不及。共产革命极其不幸地也完全彻底地取缔了中国大陆古往今来的自然经济及其形成的私有制、取缔了互利互惠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并一概地命之为资产阶级所热衷的”资本主义”那一套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但竭力批判,而且还坚决地打压、取缔。连一个老农卖几个鸡蛋换点零钱花花,都被当做了”资本主义尾巴”而非得割去不可。可见,大一统的公有制多么厉害?简直是杀无赦!这么搞了几十年之后,”国民经济频临崩溃的边缘”(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即如此认定),其实早就分崩离析、一败涂地了。除了成年累月地大搞坑人害人的政治运动,简直就是啥也不能搞,什么也搞不好、什么也搞不成,于是就成了大家一起受穷的贫穷社会主义这么个凄凄惨惨的悲苦状况。毛死后,人心思变,而变就是要改革。所谓的改革,改的其实就是毛泽东那一套。痛定思痛没辙了,还是得走回头路,还得搞市场。故此,市场经济在转了一个大大的圈子之后又在中国重新回到了原点。

在一个以权力为主导的”官本位”的社会里,重新捡拾起来并煞有介事地提出”市场经济”的口号,堂而皇之地打出这个早已被批得个稀里哗啦的残破不全的玩意儿,也实属不易了。虽然”市场经济”作为口号喊出来了,二、三十年一晃而过,但实际上却相差个十万八千里,连刚刚起步都算不上。改变不能说一点也没有,但总的来看肯定是很不理想的了。虽然比毛时代的计划经济强了一些,也好了一些,但从根本上却没有达到市场经济所提出的最起码的要求,顶多算是在市场经济的万里长征中迈出了一、二步而已,连第三步可能都还没有跨出去。这,就是中国”市场经济”的现实。不承认也不行。事实就是这样。搞了这么久,其结果却是:市场不可能经济,经济也不可能市场。说到底,中国的市场经济只不过是一个时髦的词组而已,还远远没有落实到位。

市场是什么?所谓的市场,其实就是个等价交换、供需平衡的关系。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没有等价交换,就没有也不可能有所谓的市场经济;没有供需平衡,就没有也不可能有所谓的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在中国大陆相当长的时期里,真正的市场经济是绝难建立起来的,也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如果还是这么搞下去、这么混下去的话,除非改弦更张、脱胎换骨,那又另当别论了。

市场经济要求的是:责权利明晰的产权制度、财产保障制度、自由经济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治公开透明制度、多党制及相互监督制度、司法独立制度、三权分立制度、舆论自由制度、公民自治制度、地方自治制度,等等。所有这一切,都需要个人权利得以充分尊重并完满实现的私有制。没有私有制、没有完善的私有制,就不会有市场经济,更不可能有正常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另外,市场经济还需要全面的配套、协调,尤其需要法治来加以卓有成效的保障才可以。完善的良法,是保障包括市场经济在内的整个社会平安、有序、健康之活动和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主导力量。市场经济要求每个人都毫无例外地遵循同样的的游戏规则行事,都得按照双方或各方所订立的契约办理。只有这样,人们才能自立、自为、自在地从事并增进自己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等各种各样的有益活动,包括进行物质原料、产品、信息、人力、智力、资金和金融产品等资源的相互交换、合理配置。各种市场,包括原材料市场、成品半成品市场、商品市场、信息市场、劳务市场、人才市场、资本市场、证券市场、股票市场等,不过是满足人们各种需求、平衡供需矛盾的有形的和无形的进行资源合理配置的场所而已。有求的,就有供应;有需要,就得满足。

市场经济要求个人负责、买卖公平合理,一视同仁,因而平等;顾客可以随意购买或不买,不能强买强卖,不能霸王条款,因而自由;有事好商量、相互制约,而不能耍横,因而民主;如果出现矛盾、冲突,自己又解决不了,就得上法院打官司,进行仲裁,最后都听命于法官的公正判决,因而法治。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必须做到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项,人权由此而得到切实的保障和真正的实现。产品物质等交易可以自由地进行,那么,各种信息作为无形的产品,可不可以自由地进行公开的交换?各种各样的言论可不可以自由地进行公开的表达?产品物质等基于平等的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交易,那么,普通民众与当官的在人格上、尊严上、法律上是不是也应该予以平等之对待?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来询问计划经济体制的有关问题,后者立马就回答不出来,就不由自主地哑口无言了。什么叫尴尬?此之谓也。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结束到现在已经将近四十年,”市场经济”的口号也差不多喊了有二、三十年之久。但中国的市场经济还是没有进入到应有的法治轨道。现代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我们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市场经济需要的完善的健全的法治体系。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还是处在前市场经济的旧时代,我们还处在法治的水平线以下,虽然法治建设的口号喊得响,但实际上却差之远矣。举例来说,虽然也建立了很多法律,但总的说来却总是不尽人意。尤其在改革开放之初,人治的问题非常突出,法治处于可有可无的可悲境地。邓小平还搞了个残民以逞的和草菅人命的红色恐怖的”严打”运动。”严打”实质上就是从根本上践踏中国大陆本来就十分脆弱的法治。人治的”严打”,用的都是商、韩法家二千多年前早已使用过的严刑峻法,故此制造了数不胜数的海量的冤案,其罪责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任何追究。

中国法律存在着几个大问题:一是法律存在着诸多空白,八十年代初的法律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因为在毛泽东统治的二十七年里属于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因而根本没有任何法律可言。没有法治,只有人治,法律呈现出普遍的虚无状态;二是法律极不健全,只是在毛死后不久,全国人大才赶鸭子上架,匆匆忙忙地紧急立法。立法的来源一方面相当一部分是从国外的法律尤其是从英美法等国的法律中引进过来的,另一方面是从中国以往的历史,包括从中华民国的法律中摘编了一些、拿来了一些,准确地说是偷来了一些,还有,就是根据当时领导者的意志拍脑门拍出来了一些。三方面的结合所形成的法律现状,简直就是霸王硬上弓,是强扭的瓜–不甜,是问题多多的,不说漏洞百出,也是极不健全的。极不健全的法律,比漏洞百出的,又能够强似多少?所以说,中国现行的法律,无论什么法,不管是《宪法》也好,还是《刑法》也罢;不管是《物权法》也好,还是《民法通则》也罢;不管是某些商法也好,还是《知识产权保护法》、《着作权法》也罢,都可能或必然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有程度不同的大小漏洞,因而都需要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政治经济进步的必然要求,而予以程度不同的甚至是大规模的改正、修订、补充、完善,有的甚至需要在只是保留名称的情况下,干脆推倒重来另起炉灶,以重新建立适合于现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好法律。

法律的不健全、漏洞和缺失对经济发展而言,只能起到阻碍、干扰和破坏的不良的负面作用,而不可能起到鼓舞、激励与推进的良好的有益作用。经济发展毫无疑义地需要良好的法律支持、帮助和保护。没有法治,市场经济就不会有也不可能获得应有的良性发展。相关的经济法律应该、可以而且必须为正常的经济发展提供助力、保驾护航。现实的中国经济秩序之所以显得很混乱,实际上也的确如此,都与中国的经济法律空白、极不健全和种种漏洞具有千丝万缕的紧密关系。法律不是无能,就是无力;不是无力,就是干脆缺失、空白。这,又怎么能够保障经济发展应有的正常秩序得以基本的维持而不至于分崩离析呢?

法律的破败,无疑会导致整个社会的破败;没有法律的制约,社会必然面临崩溃的危险。法律出问题,经济发展也必受连累。所以市场经济方面的立法工作必须要大力加强,要进行大面积的法律公示,要积极引进并吸纳全体民众的知识与智慧,要集中律师、法官、法律教育者的专业意见。中国大陆在立法方面搞得好的或比较好的,可能就是前些年所制定的《物权法》。《物权法》一开始就向全国公布并征求意见,在广泛吸纳意见、建议和批评的基础上,经过补充、修改、订正,最后才制定出来并颁发出去。这,应该算是别开生面的、值得一学的、有益的经验了,完全可以进行参照、仿效。在立法方面,集思广益很重要,也很必要。这样的搞法,确实应该作为中国立法机关今后照此办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行之有效的好途径。

以法治国,意思是指所有人、所有党派、所有团体、所有领域、所有部门、所有单位等,都必须按照法律行事,而不能有所游移,更不可能有所脱离,即便法律的制定者,也要同样地受到其所制定的法律的毫无差异的制约。这就是说,法律一视同仁地对待一切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殊,没有例外。但在中国大陆常常出现的情况却是,执法者依据某些恶法在治理民众、压制民众。根据法理学基本原理:恶法不是法。恶法必须废止。恶法是对民意的肆无忌惮的否定、藐视和诽谤。恶法之逞能,乃是良法之悲哀,是人民之大不幸,是社会之大不幸,是国家之大不幸。恶法,实为兽性张扬、助纣为虐。恶法,乃是虎狼横行、洪水猛兽。恶法,恐怖之至也!废除恶法,实乃当务之急;废除恶法,救国救民;废除恶法,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中国特色的法律是:权大于法。司法受制于党权及其派生的政权而不能独立,法律之外另有司法解释。作为母法的《宪法》与作为具体法律的子法相互冲突而又相安无事,竟对立统一成胡搅蛮缠的法律之乱泥坑、大粪坑。更匪夷所思的乃是,也无人问津中国法律为何如此混乱不堪的原因之所在。《宪法》在法官判案时甚至连一张废纸都不如,也从未听说曾有过违宪审查。法官对案件不能有独立的判决权。对案件具有决定权的是法官之上的所谓的”审判委员会”。这就是说,审案子的,判不了;判得了案的,却不审案子。这,岂不荒唐?中国的法律不一般就在于:法外有法,法有特殊,法有例外。法律制定者还极有可能不受其所制定的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上也的确形成了同样的法律对不同人的不同之对待。法律不能一视同仁,法律必然参差不齐。法律不能一碗水端平。法律不公,天理何在?也许,这也是中国特色的司法?

从历史上看,”依法治国”根本就不是什么新生事物,而是在中国业已实行了二千多年的古已有之的东西,在秦王赢政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之前在当时的秦国早就开始有了这种东西,并且也是搞得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曾经做过相当于秦国丞相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乃是秦王朝”以法治国”的首倡者、鼓吹者和有力的推动者。现在的中国大陆,无论学者也好,还是专家也罢;无论官员也好,还是教授也罢,都在劳心费神地、争先恐后地纷纷为古已有之的老生常谈的”依法治国”而情不自禁地叩首作揖、山呼万岁。岂不滑稽乎?

对于社会而言,经济发展需要完善的、优良的法治;对于个人而言,发家致富也需要完善的、优良的法治。没有法治,只有人治,什么就会搞得个混乱不堪,经济发展也必然呈现出极不正常的、扭曲的、病态的情状,整个社会不可能变得正常而合理,并终将以不正义的普遍邪恶作为其可耻之表现。

5、作为硬件的经济发展,需要两个软件:一是道德,二是法律

在追求经济发展时,决不能忽略更不能放弃具有强大作用力的人性、良知、道义、正义。这些潜在的无形价值,构成了所谓的软实力。只有硬实力,而没有软实力,就像只有电脑而没有软件,机器根本开动不起来、也不能正常使用一样,终将一事无成。经济发展这个硬件,得需要相关的软件来配套,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软件,应该有两个须夷不可或离的极为重要的内容:一是道德,二是法律。

道德和法律,对任何人,对任何社会,对任何国家,都是必不可少的,也是马虎不得的。都是应该坚持的,而且也是必须坚持的。是不坚持坚决不可以的,是不坚持则是十分要命的。不讲道德,怎么可以?不讲法律,又怎么能行?什么都不讲,那不就是干脆完蛋了么,那还扯什么经济、还谈什么文明、还论什么发展?

不讲道德,不讲法律,就只能遭殃,就只能分崩离析。道德与法律,哪怕只有其中的一个,也还能或多或少地、勉勉强强地维持一下;哪怕苟延残喘,也毕竟还有那么一点希望可言,也还是有点救药之可能;可是,两个都没有,连一个也没有,那就实在太不像话了,那就连一点点希望都没有了,那就真的没救了,那就会生成大屠杀、大灾难、大悲剧,那就会发生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斯大林的阶级灭绝和大清洗、毛泽东的镇反反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邓小平的六四大屠杀等惨烈人祸。如此则一切的美好都是不可能,一切的向往都是水中月镜中花,一切的祈盼都是虚幻的泡影。

为了不受伤害,杜绝苦难,避免悲剧,我们必须讲道德,我们必须讲法律。道德和法律,至关重要,相得益彰,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缺一不可;道德和法律,是安全和幸福的可靠保障,是坚守正义、根绝罪恶的坚强堡垒;道德和法律,决不能忽略,决不能忘记,绝不能丢弃。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千万不要忘记道德和法律,千万不要忘记至高无上的正义。

6、 搞不好国民经济,让人民受穷,乃是政府的最大罪恶

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够认真负责地安排好社会的各项事务,不能够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而使很多人都生活在联合国公布的贫困线以下,那么政府就自然难辞其咎,政府就必然担负起应负的责任。也就是说,政府没有把相应的工作做好。这,是不能允许的,是坚决不能允许的。政府没有尽职尽责地把工作搞好,那么这个政府就应该下台,而且必须下台。这是容不得任何含糊的,更是没有什么客气可讲的。凡是不能把工作做好的,都应该按照既定的程序别无选择地下台。不下台是不行的,贪权恋栈是不可以的。该下台就得下台,这是毫无疑义的。干不好的,还要重权在握,还要继续玩弄权术,是不是肆意滥政?倘若恶性循环地这么样搞下去,那岂不是国将不国、民无宁日了吗?所以,还是应该让能够搞得好的政治力量上台执政,方为合理、方为正常。这,就是在现代文明的国家里通常的做法,这是在实现人权的国家里必有的事情。但在前现代的落后国家里,干得不好的和干得好的基本上都是一个样,都是大权在握,痞子还是领袖,领袖还是瘪三。哪怕干得再不好,也还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倘若通过自己的无能领导而使人民普遍地穷困潦倒,直至使人民满脸菜色,吃不饱穿不暖,更不用说饿殍遍野、生拉拉地饿死了四千多万中国人了,那就是政府无可逃脱的极大的罪恶。政府之犯罪,莫过于其统治下的人民非人地生活,始终处于饥寒交迫的困顿之中而不得自拔。人民的贫穷、落后、愚昧,不是现代政府进行统治的理由和根据,而恰恰是一个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政权长期统治所造成的罪恶之结果。其罪恶滔天的枉法滥权,必须予以追究,予以清算。这样的胡作非为的政权是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的。哪怕存在一天,都是让人度日如年。其无耻之尤的存在,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堪忍受的灾难和悲哀。与其有这样的制造贫困和灾难的政权,那还真不如彻底地砸烂它、摧毁它,以消除贫困、落后的根源。这,正是创建美国的《独立宣言》所表达的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伟大实现意义的革命精神。

给人民制造贫困的政府是不应该存在的,给社会制造灾难的政府是不应该存在的,给人类制造悲剧的政府是不应该存在的。极权专制主义政府是时时刻刻都在向人民宣战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其非人权、非正义的存在,就是国家的不幸、人民的悲惨、社会的遭殃。

现代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要求一再地表明:一个给人民制造贫穷、落后、痛苦和悲伤的政府,由于其不符合人性、不符合良知、不符合道义,没有或匮乏正义,因而注定不会肆意妄为地延续下去的,只能以全面的可耻的失败而告终,只能以分崩离析的面貌呈现于世。无论是希特勒的纳粹极权、还是斯大林的红色帝国;无论是萨达姆的权柄在握,还是卡扎菲的一意孤行,都统统地化作了消失在世纪远方的历史云烟,并成为难以言喻的极端可耻的标记。像现在的朝鲜领导人金正恩,还在给可怜巴巴的朝鲜人民制造着贫穷、落后、愚昧、痛苦和悲哀,每时每刻还在制造着惨不忍睹的邪恶、罪恶,乃至神人共愤的滔天之大罪。是可忍,而孰不可忍!

别看他金三胖今天闹得欢,不日就叫他龟孙子拉清单。所有的极权专制主义者不堪的下场,是早已注定了的,是无可逃脱的了。其令人发指的滔天大罪,必有其应有的报应。

7、经济搞得好,不是政权合法性的来源

经济发展只有在人们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真正的、很好的实现。没有自由,恐怕就什么都没有了,当然也不会有更不可能有所谓的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只是人们的自由所达到的一个结果或一个标志而已。把什么都给捆得死死的,动辄得咎。就像毛泽东所搞的那样,几乎所有的人都得老老实实,而不能乱说乱动,要不就给扣帽子,打棍子,那么,谁还敢于干什么?谁还能够干什么?所以啥都不能干,只能坐以待毙。全国只有一个思想,那就是毛泽东思想。除此之外,谁都不能想,谁也不敢想,因为不让想。连自由思想都不允许,连思想自由都没有,更遑论其它?中国人民的创造力都被统统地压制了、抹杀了,创新能力更是谈不上。因为创新能力需要的是逆向思维,是提出问题的能力和出奇制胜的不同想法,是思想自由。而大搞思想统一,不同的思想都不可以,不同的想法都不允许,连一点点思想的自由都没有,还哪里谈得上什么创新、创造、发明等等?所有这些,都因为被压制而统统地窒息了。

没有自由,就没有创新;没有创新,经济又怎么能够正常发展?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创新、创造,依靠出其不意的不同想象、依靠奇思妙想的点子。而要有这些东西,就必须有自由。没有自由,一切的一切都是无稽之谈。

要搞好经济,就必须首先让人们拥有充分的自由。有自由,就有发展;没有自由,就没有发展;有更多的自由,就有更快的发展。改革开放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毛时代把人们都给弄得人不鬼样、愚昧之至,除了陷入毫无意义的人与人之间相互斗争的种种内耗之外,就是把人们捆得死死的、动弹不得。毛死了之后,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来了,他们只是把捆绑在中国人民身上的被勒得紧紧的绳索给松了几扣而已,根本没有全部松开,即,只是搞了经济体制的改革,却没有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所以中国人民的身上现在仍然被捆绑着牢固的绳索。这条绳索就是没有政治上的自由。虽然在经济上,在一定的范围内,人们可以较为自由自在地活动了,人们的生活于是就好了一些,起码可以吃饱饭,饿不死了。但能够吃饱饭,饿不死,这也不是当权者的政绩,而是老百姓自我创造的必然结果;同样地,经济发展也不是所谓的政绩,而是人民群众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因为拥有一定的经济自由而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所形成的现实。仅此而已。

只要政府不对人们的正常生活过多地横加干涉,只要不人为地设置不必要的障碍,只要不添加过多的麻烦,就是说,只要政府不做人们正常生活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只要政府不再肆意滥权,只要政府管好自身应该管的和必须管的事宜,那么,经济发展就会自然地水涨船高,也会不断地走向前进。不能形成政府该管的,没管好;必须管的,管不好;政府不该管的,却到处插手乱管、瞎管的局面。政府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责,这就是:制定规则,当好裁判员,做好仲裁者的工作。政府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倘若如此,就会把一切都弄得乱了套,经济发展就会陷入进退两难而一蹶不振的困境,人们的社会生活就必然莫衷一是,无所措手足。

故此,经济搞得好,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有关,实乃是老百姓的份内之事,而与所谓的政绩无关 更与政权的合法性风马牛不相及。有人把经济搞得好与政权的合法性混为一谈,明摆着是把不相干的事情连接在一起,实属驴唇不对马嘴,是根本不对路的奇谈怪论。经济发展,根本不是政权合法性的来源

8、 政权合法性之来源,是普遍的民意,即权力来源于权利

政权来源的合法性,除了民意,没有其他。人民选择谁,谁就拥有政权;人民不选择谁,谁就没有政权。权利决定权力,而不是相反。权力必须听命于权利。权利对于权力而言,必须起主导作用,起决定作用。权力只是用来为权利服务而已。如果服务得不尽心竭力、不尽职尽责,权利就一定不满、不高兴、也许还要愤怒,其结果就是不让权力继续为其服务,这就需要把权力换下去,让一个能够服务好的权力前来服务,而这,就是民主国家已经实行了二百年之久的、国家领导人四、五年一次的全民大选–竞选的真实写照。

合程序的民意决定服务于权利的权力。权力必须拿出自己服务于权利的施政纲领,必须展示自己的能力、水平、才学乃至天才,必须显示自己所拥有的人性、良知、道义等等,并把这些全部地、毫无遗漏地公开出来,以接受选民们的检查、监督与批评。如果通过检阅而赢得成功,即获得了合程序的民意的认定,就可以走马上任,成为新一届限任制的国家领导人。政权的合法性,毕竟来自于广泛的民意,因为民意的认定是唯一起作用的。民意认定了权力者的能力、水平、才华等基本素质,更主要是认定了其施政纲领。故此,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在于民众的认定与否,在于民心的向背与否,在于统计学意义的票数多少。

9、、追求平衡发展,符合正义原则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至今有一个大的教训就是:中国经济向来单兵突进、一花独放。但不能总是一条腿走路吧?一条腿走路毕竟是走不好的。但一条腿走路好像走惯了,以前这么走,现在还是这么走。另一条政治改革的腿呢?就根本看不见了。

经济发展必需政治改革提供保证。没有政治改革的另一条腿,单腿的经济发展也是要出问题的,所以另一条腿也必须走起来。但政治改革就是不搞,政治改革就是死腿一条。因此,难怪有人说改革已死,民国当归。革命的议论也纷纷扬扬起来了。中国人恍如又穿越到一百多年前的晚清时代。改革与革命还在赛跑。一百多年前是这样,如今还是没变。

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强烈要求:信息必须开放、自由,可是这方面现在仍然在搞计划经济那一套,仍然在实行信息垄断。信息垄断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信息开放、流动、平等之特性是格格不入的,也是对信息市场的肆无忌惮的干扰、阻挠和破坏;市场经济要求顾客是上帝,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顾客对于商品具有极大的选择性,可是,官本位的计划经济实行的是与之相反的别无选择的官位垄断、权力垄断、政治市场之垄断,而且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买与不买,都是那玩意儿。民众对于管理自己的领导者没有选择权,政治权力充满了蛮横霸道的垄断性。这,就是政治权力名义上的公有制而实际上的权力私有制。公共政治权力的私有化,是政治体制改革始终提不上日程的根本原因,因为政治权力私有化集团,即所谓的既得者利益集团出于自己的私利必然让政治体制改革的任何希望都统统地胎死腹中;市场经济要求顾客在挑选商品中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肯定的或否定的意见、温和的或激烈的批评,因为顾客对于自己所挑选的商品拥有买与不买的决定权,但是对于国家政策、对于国家公权力的掌握者及其所作所为,为什么就不能发表独立自主的正确的或错误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呢?为什么要把发表不同意见者都当成莫名其妙的所谓的敌对势力–煽动颠覆者、泄密者、寻衅滋事者等不同名称的”犯罪分子们”呢?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等价交换,也要求人格和法律意义上的一视同仁,因而平等,可是,计划经济实行的却是壁垒森严的等级制,并以极大的等级制和等级制的不平等来消除人与人之间人格和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地位或权力的不平等,竟匪夷所思地导致了人格和权利的不平等,实乃扭曲之至,荒谬绝伦;市场经济要求实现买卖自愿原则,供需平衡原则,无论是谁,都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来生产产品并进行销售。只要市场有需求,产品又适销对路,就一定会受到市场的认定和追捧。根据市场的不同需要而进行不同产品的生产、销售,每个人当然拥有充分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商品销售者根据市场行情的需求、变化而确定或调整商品的价格,顾客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市场行情跟销售者进行砍价,买卖双方在商品交易中都能各得其所,各行其便。根据自己的意愿所进行的交易,本质上是自由的商业活动。商业活动是自由买卖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就是:自由。

自由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充分的、真正的实现。没有人格和法律意义上的人之为人的平等,就没有也不可能有所谓的自由。市场经济既要求平等,也要求自由,而国家指令性的计划经济所实行的是既不平等,也没有自由的社会制度和管理体系,是与正义原则正相反对的陈腐体制。

正义的社会制度,只能是在正义原则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一是平等、二是自由的制度。没有法律和人格意义上的平等,社会就不可能实现正义。因为没有正义原则的平等要件,没有自由或以限定人们的自由为自身存在条件的政治制度,也同样是没有任何正义可言的。因为违背了正义原则的自由要件,没有自由,就没有发展,就没有进步。故此,没有自由的社会制度,是阻止、干扰和破坏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要求的,因而注定是毫无前途的,也是不应该存在的,其存在本身就代表了邪恶、罪恶。

任何制度,任何政权,都应该秉持正义原则而确立自身的价值,都应该矢志不渝地和坚定不移地确立和实现正义原则的两大要件:平等和自由。倘若违背正义原则,渺视并排斥正义原则的两大要件:平等和自由,那么其存在的价值就必然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负数。

六、腐败不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润滑剂”

1、 腐败是灾难、人祸和悲剧的根源

天津大爆炸,炸出了值得探究的问题确实太多了,能够寻找出来的毛病可谓琳琅满目,数也数不清,但其中有一个主要的、重要的、不容忽视的,而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就是贪污腐败的问题。贪污腐败知多少?也许官媒根本不会透露天津直辖市的这个国家秘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贪污腐败,而只有一片祥和之气的安定团结。因为任何的贪污腐败都没有也不可能摆上台面,而都是在桌子底下不显山不漏水地、悄悄地进行的。既然是人不知鬼不觉,而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那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清正廉洁主旋律,正大光明糊弄人。但轰隆一声震天响的大爆炸却不管三七二十一,竟一下子就把一切捂得严严实实的猫腻都给体无完肤地统统地炸开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却原来,贪污腐败像成百上千吨的剧毒危化物品一样,如狼似虎地就潜伏在我们的脚底下,就静悄悄地蛰伏在我们的身旁,说不定什么时候一耀而起,就把我们一口给吞噬了,还没等反应过来,恐怕死到临头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了。坑人害人的贪污腐败,残民以逞的贪污腐败,无孔不入的贪污腐败,连想一下都头皮发麻,简直不堪回首;即便回首,也是天苍苍、地茫茫,鲜血淋漓一片片、满目疮痍如焦炭。正是因为贪污腐败的到处发力,所以才形成了如今这般收拾不了的惨烈之局面。腐败已经侵入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各个机体、各个器官了,可以说是到哪儿都跑不了,谁都跑不掉。天津大爆炸,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缩影而已。贪污腐败毋庸置疑地已经全面彻底地侵入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各个部门、各个权力机构、各有关部门的权力者那里,并且已经毫无悬念地完全占据了那里所有的要害、所有的先机。否则,是很难搞出那么大的动静的。

有的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从1993年深圳清水河大爆炸到今年的山东日照大爆炸、天津大爆炸,抑或是其他的灾难、人祸和悲剧等等:安检没有不细致、扎实、合格的;炸起来没有不惊天动地、死伤惨重的;领导批示没有不重要的;救援没有不感天动地的;死者家属情绪没有不稳定的;募捐、劝捐没有不积极的。诸如此类的事情,不管什么灾难,也无论其怎么处理的,都概莫能外地这么搞,都如此这般地这么做,招摇过市,且无休无止,已然成为事故处理产业链一条龙了,也成为灾难自动消失一条龙生产线的中国模式了。这,又何其荒谬哉?

据有关资料报道,导致天津大爆炸的企业瑞海国际的大股东李亮(持股55%)是前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弟弟李瑞海的儿子,第二大股东舒铮(持股45%)摆明是代理人,实质是李瑞环家族全资拥有。由于是国家领导人级别的产业,所以明明是早已批地兴建民居的塘沽,亦可以违例获批地,兴建储藏高危化学物料的仓库。中国媒体报道,瑞海国际公司利用与官员的关系,获得明显有欺诈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大爆炸之后,瑞海国际公司领导层也是这么承认的,他们是靠关系取得了消防、安全、土地和环保认证的。由此可见,贪污腐败在这里竟有多么严重,而且严重得简直不可思议了。难怪有人惊呼,这里的水是太深太深了!

的确,贪污腐败在我们的社会中仍然一如既往地发挥着不可思议的巨大作用。贪污腐败业已成为权力运行乃至日常生活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习惯了。贪污腐败遍及于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也理所当然地遍及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各个方面,所以才导致如今这般惨不忍睹的震惊世界的大爆炸。

贪污腐败是我们这个社会积重难返的和根深蒂固的顽疾。贪污腐败不但使我们的各项事业无能为力病怏怏,头重脚轻根底浅,而且使我们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急剧下滑,人性受到全面彻底的腐蚀–是非混淆、黑白不明、香臭不知,不但似是而非,而且还硬把不是当理说。其中有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某些红色经济学家、教授所说的什么腐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润滑剂”。这种”腐败是润滑剂”的论调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贪污腐败极尽辩解、伪饰、装潢之能事,大张其目、摇唇鼓舌,实属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可耻伎俩。正是由于”腐败是润滑剂”之类的瞪着俩眼说瞎话的胡搅蛮缠和似是而非的强词夺理,才把中国人的思维搞的是浑浊不堪,迷惘一片,一个个都像脑残了似地始终不得其解,始终搞不明白那些所谓的专家、教授怎么竟会毫无责任心、更无使命感地信口开河、满嘴跑火车似地发出如此这般的无耻滥言?

腐败怎么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润滑剂”呢?腐败只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不堪重负、难以容忍甚至零容忍的不必要的负担。腐败只能有损于经济发展、有损于社会进步,只能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这样或那样的可以想得到的和难以想象的损失。由此可见,腐败不但不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润滑剂”,相反却是否定、迟滞和延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腐败不除,经济就不可能发展,社会就不可能进步。腐败必然导致像天津大爆炸这样的影响广泛、危害深远的各种各样的灾难、人祸和悲剧。

要防止并杜绝任何形式的大大小小的灾难、人祸和悲剧,要防止并杜绝任何形式的大大小小的爆炸,就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腐败如狼似虎的致命危害,就必须深刻地把握其致命危害的严重性、劣根性,就必须从思想上、从制度上、从社会上不断地建立并完善防止腐败、严惩腐败、根除腐败的检查、评估、监督、处理的应对措施,尤其要在通过不断地培育公民组织、自由媒体,吸纳民间的自发力量等方面,调动一切防止腐败的积极因素,搞好群策群力的防止贪污腐败的社会工程。

2、贪污腐败的全面化、社会化,极为严重

贪污腐败的存在,是社会现实的不良之表现,也是极不正常之表现。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没有民主,法治又不健全也不完善,反贪反腐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宣传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到日常生活的实际中。特别是由于人治大于法治,权力没有制衡、没有约束,由于没有建设性的反对党,由于没有三权分立,由于没有权力制约权力的相应机制,由于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当官的说了算,权力压制权利、权力驱逐权利,权力无所不能乃至于肆意逞能,权利一无所能乃至于毫无作为。由于没有独立的自由媒体,一切的媒体都是官办的、都是党控的、都是所谓党的喉舌,民意于是不能畅达,等等。正因如此,贪污腐败才拥有不断滋生、不断发展乃至于达到繁荣昌盛的极其广大的土壤。

贪污腐败已经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问题了,甚至也不是一群人、两群人的问题了,而是涉及广泛、影响深入的遍布整个社会的大问题了。也就是说,整个社会几乎都贯穿了腐败,人人都在贪污腐败中生存,人人都逃离不开贪污腐败的固有环境,极而言之,人人都腐败;腐败也不是一个部门、两个部门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几乎所有部门、所有机关的问题,腐败已经社会化,社会已经腐败化。这个极其严重的状况,难道不是惨绝人寰、极端可耻的社会现实吗?

当领导的,尤其是某些位高权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国级或副国级的业已倒台了的且已被官媒认定了的叛徒、国妖、大老虎,还有更多的像谷俊山、刘志军等层出不穷的汪洋大盗们,表面上都是信誓旦旦廉洁清正,”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瞒天过海地油嘴滑舌,无一不是假大空的官话、套话和洋洋洒洒的连篇鬼话,背地里却卖官鬻爵,无所不用其极地大肆敛财,把人民的公权力当成自己为所欲为的私产,千方百计地进行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把权力市场化推向了世所罕见的可耻高度。一般地说,贪污腐败的程度与权力的大小应该成正比。在几乎无官不贪的现实中,大官大贪、中官中贪、小官小贪。比如:周永康家族据说贪了一千亿人民币,自吹自擂无限”廉政”的薄熙来也贪得六十多亿,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各贪上百亿不等。这些闷声发大财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确实是领导人民币有一套,但却是货真价实的窃国之大盗。

在贪污腐败方面,也有超常发挥的事例,即小官大贪,一个科级干部竟能贪腐十几亿,也算得上是在贪污腐败的无耻事业中与时俱进地开拓进取,开拓进取地成为先富起来的一个大样板、大典型了。像这样的事情,简直举不胜举,这也越来越有力地证明了贪污腐败的发展势头之迅速、之猛烈,乃至不可阻挡,竟达到怎样的一种令人不可思议的严重之程度了。

贪污腐败程度更严重的是代表国家权力的执法者,如: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在执行公务时,常常假公济私,无所不用其极地榨取民脂民膏、图谋私利。哪怕只有一个公务员做过这样的一件事,但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绝望,都是国家之权力和威望的彻底堕落和全部丧失,都是不可容忍的百分之百的国家犯罪。因为执法者的形象就是国家的形象,因为他所掌握的权力乃是国家所赋予他的并且是在他手中运用的那一部分权力。如果这样的权力不是出于公心,不能站在正义的立场上秉公执法,反而谋取本不应当谋取的私利,这就必然形成难以理喻的极端可耻的腐败。这样的腐败绝不是个别的、局部的,而是全面的普遍的状况了。实事求是地说,几乎无人不是这么搞的,几乎无人不腐败,反过来说,不这么搞,倒显得不正常,而腐败反而却变得见惯不怪的正常了。在我们的社会里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是腐败。

执法者办案搞腐败,拿钱就给办,不拿钱就不给办或更难办,不是找这样的理由就是找那样的理由敷衍、搪塞、推诿,明示暗示一起来,千方百计敲竹杠,一直让你恨得牙都痒痒的,一直让你无可奈何透心凉,因为在你面前显示出来的,绝不是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正气凛然的堂堂正正的执法者,而是一个穿着国家制服明目张胆地敲诈勒索、百般刁难的活脱脱的阎王或魔鬼的化身。这样的代表国家公权力的腐败执法者在当事人的眼里,无异于意味着百分之百的国家腐败之标志,无异于整个社会的全面彻底的堕落、黑暗与无耻,百姓毫无光明、毫无希望、毫无前途可言。因为在当事人身上所发生的证据确凿的事实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这个道理。哪怕宣传得再好,什么 “为人民服务”,什么”人民在我心中,我让人民满意”等标语口号都大张旗鼓地震耳欲聋,但事实胜于雄辩,经不起时间检验和实践推敲的现实场景,便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言辞上的巨人、行为上的侏儒”的令人可笑、更令人不齿的狐狸尾巴来。说的是那么动听、那么冠冕堂皇、那么天花乱坠,可是做的又是那么地卑鄙、龌龊、无耻、下流,这样的阴阳两重天的情景,有谁不曾经历过?有谁没有身临其境、栩栩如生地体会过?如果没有这样的体会、没有这样的经历,那他一定不是大陆中国人,那他一定是既得利益者或毫无经历的中国人,但凡有点经历的、特别是在社会中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中国人,对此都不能没有值得一提的心酸、痛楚乃至血泪斑斑的切身体验。

以往和现在,在中国大陆一直风行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句话,叫做:”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句话是专门用来形容那些穿着执法制服而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执法者们,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还有税务、工商等各部门贪污腐败之作为的。以前轻描淡写地称之为不正之风,实际上就是所谓的肆意滥权等等的贪污腐败,所以形成了令人啼笑皆非、更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理喻的黑色幽默的效果,恐怕只有在中国大陆才可能出现这种毫不稀奇的稀松平常的可耻局面:有理而无礼(品),那就让你举步维艰、寸步难行;有礼而无理,那就让你畅行无阻、心想事成。

不管是谁,不管是被告还是原告,谁能向大盖帽进贡,谁就能占据先机,谁就能握有一定的胜券。谁要是进贡得多,而且是越多越好,这样,法律的天平就会向进贡多的一方倾斜,大盖帽就会自然而然地为此深表恭恭敬敬的谦卑和敬意,千方百计地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地为进贡者的罪行极尽开脱之能事,没有理由也要找出理由来,”收人钱财,与人消灾”,这个最起码的觉悟,大盖帽总还是有的;最起码的感恩之心,大盖帽也是不能忘记的。这,也是必须要珍藏在心底里的那一块不可告人的隐秘之处的。

把金钱至上作为自己的价值观,这样的执法者、这样的大盖帽,不管是警察也好,还是检察官、法官也罢,其存在的价值究竟何在?可以说毫无价值,连一毛钱都不值。与其有这样的假公济私、大肆敛财,以金钱至上为其价值观的毫无正义之概念,也不能忠于职守、捍卫正义、惩戒罪恶的执法者们,那还真不如没有这些穿着执法制服的犯罪分子–这些戴着官帽的只知敲诈勒索、不作为的、监守自盗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等等;与其保留这些败坏国家形象的执法犯法的职务犯罪者,并允许这种肆意滥权的胡作非为者一如既往地败坏法律的尊严,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毫无生命力可言,而只能病入膏肓、行将朽木、寿终正寝。

3、公权力的贪污腐败,必须得到根本的遏制,必须破除金钱至上的观念

公权力的贪污腐败,是所有腐败中最大的腐败,也是最严重的、最可怕的、最致命的腐败。当务之急所要做的,应该是刻不容缓地克服并坚定不移地战而胜之。如果不能卓有成效地克服并完全彻底地战胜公权力的腐败,就会给我们的国家带来极其巨大的危害,就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深重的乃至天大的灾难。公权力的贪污腐败内容极其丰富,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本质表现就是化公权为私利,肆意滥权、为所欲为而且无所不为。因为没有权力制衡机制、没有权力监督机制、没有权力评估机制、没有权力惩戒机制等限定权力的有效机制,谁都没有办法制约权力。最关键的问题是,官可以治民,民不可以治官;即便告官,也通常不了了之。不是虚与委蛇穷对付,就是官官相护无人管。也有各种各样的威武壮观的执法办公大楼,但花架子的形式远远地大于本职工作的实质,这更导致了公权力等职能部门的肆意滥权、贪污腐败,本应关进笼子里的权力就一定会如狼似虎地横行霸道在实行丛林法则的人间社会。

公权力的腐败,具有相当大的不可思议的衍生功能与溢出效应,呈现出放射性的无所不及的状态,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全社会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方方面面、层出不穷的腐败。再加上某些无良文人惯于睁眼说瞎话、说胡话、说昏话的砖家和叫兽长年累月地瞎嚷嚷,诸如什么”腐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润滑剂”之类的胡说八道,整个社会的各行各业、各色人等,只要有点权的、有点势的、有点钱的,都纷纷争先恐后地踏上了全面腐败的快车道。在金钱至上的观念指导下–这是”让一部分人首先富裕起来”的指导思想所形成的必然之结果,有权、有势、有靠山、有背景的人们都蠢蠢欲动、趋之若鹜地使出浑身解数,能赚则赚、能捞则捞,不管什么行业,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一窝蜂地行动起来,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完全彻底地为人民币服务。更有甚者,司法机关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加入到发财致富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比如:某开发区检察院院长在全院的迎新(年)茶话会上竟大张旗鼓地要求全院在今年一定要完成创收利润六千万元的工作业绩,并把全院的创收任务分配给各个科室,批捕、公诉、反贪贿赂、检查等各科室均接受了不同数额的创收任务。各科室领导纷纷表态,保证一定要在年底前千方百计地坚决完成创收定额。公安局也去搞创收了,对小偷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对吸毒的亦复如是,对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如果对方交钱,有罪的也会变得没事儿了。如此一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等权益,又如何能够得到切实、有力、有效的保障呢?

检察院的批捕科一味地搞创收,那还能不能担负起自己所应担负的正义使命和神圣职责了?那不是赤裸裸地包庇犯罪、纵容犯罪,并与犯罪分子勾搭连环、同流合污、沆瀣一气了吗?这是不是一种明目张胆、有恃无恐的职务犯罪?其所造成的恶劣结果是正义不得伸张,罪恶不能受到严厉惩罚,执法犯法,危害社会。如此作为,何其恐怖之至也?!

法院搞创收,那无异于糊涂僧判糊涂案,判得个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善恶不辨、稀里糊涂,好人遭殃,坏人得逞。其所形成的必然结果就是:冤假错罪案遍地开花、层出不穷。因为判决不公正、不公平、不正义,因而,不可能使蒙冤受屈的人心悦诚服地认定,更不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哪怕一个冤案,都会产生邪恶战胜正义,罪恶招摇过市并耀武扬威的极其广大、极为深入的恶劣影响。成千上万的不公正、不公平、不正义的判决,将会形成怎样的巨大的简直是令人难以想象、更令人难以理喻的丑陋不堪的恐怖效应和社会反应?无怪乎,在现实的中国竟会有成百万上千万的访民长年累月地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焦虑而绝望地奔波在各自的上访路途上。这,都是因为司法不公所必然导致的灾难、人祸和悲剧。

金钱至上的观念不可取,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这样,对于一个单位来说也是这样,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说更是如此,特别对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执法机关和在其中工作的所有公务员来说,尤其不可取。执法者如果只有一个信念,即金钱至上,那么假公济私、肆意滥权,利用公职而谋取私利的胡作非为就必然是其适得其所的职务犯罪。这样的职务犯罪为数甚多,已经构成了对于法律的严重亵渎、干扰、破坏和肆无忌惮的践踏,已经把国家应有的权威大大地拉低,乃至于拉到水平线以下。这就意味着,现实的社会存在,绝不能说是一个文明的正常的存在,而是一个不正常的非文明的野蛮之存在,是一个必须经过调整、改造乃至脱胎换骨,才有可能成为适宜于人居的正常的、文明的存在。

4、腐败必须通过民主、法治而予以消除

腐败的社会化和社会的腐败化,一直是学术界追寻研究,但由于不敢碰硬而研究不出个什么子午卯酉来,只能搞些无关痛痒的擦边球,或者按照某个政策或某个领导人的讲话,鸡蛋里面挑骨头似地试图发现什么新的政治动向或诸如此类的蛛丝马迹,在不涉及本质腐败这个顽疾的基础上,只能浮光掠影、浮皮潦草似地搞一些解释性的诠释或说明而已。反腐败的文章可谓汗牛充栋、多如牛毛,但大都千篇一律、万人一面。由于没有创造力的表达而显得似曾相识,由于没有力透纸背的本质剖析,所以只得停留在事物的表层而展开蜻蜓点水之描述,如同中国大陆的学术界和思想界,总是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毫无创新的思想,毫无想象力的研究,根本不能称之为学术,正像没有活力的教条,哪怕冠之以伟大思想的称谓,也仍然没有更不可能有任何实际意义和实际价值一样。

如何遏制腐败,的确是个问题,尤其在现实的中国大陆。遏制腐败,得用民主的方式,即与极权专制大相径庭的和截然相反的权力制衡机制。比如,多党制,舆论自由,司法独立,公民自治,等等,这些已为西方发达国家实行了二百多年的民主制度,是遏制腐败的卓有成效的好的制度,我们应该充分地学习这种有益的经验并拿来为我们所用。民主制度要求,决不能把权力高度地集中到一个部门或一个人的手中,而是必须实行分权。分权是破除权力集中及其导致的肆意滥权的最为有效的方式。权力一集中,大事肯定不好,灾难就会降临,悲剧就会发生。这是已为无数次惨痛的历史教训所揭示了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一个道理。权力集中,正是现代的民主制度所坚决地予以反对并极力地予以破除的一种极其恶劣的制度,也是人类历史上最腐败的制度。极权专制本身就是贪污腐败的温床。要多贪污腐败,就有多贪污腐败,正如有一句话说得好,叫做”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这就是说,权力集中于一个部门或一个人手中,整个社会就要大祸临头,整个世界也会跟着一块遭殃。法理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明确无误地这样告诉我们,极权专制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这种权力的集中。为了破除极权专制主义给人类造成的灭顶之灾,就要用权力制服权力,就要按照文明政治的要求进行适得其所的分权,以形成权力之间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的平衡状态,而不能形成一权独大、一权说了算、一权唯我独尊、一权统领一切的野蛮可耻之状态。这种状态与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是格格不入的,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现代民主制度要求的是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谁也不敢乱来,谁都必须收敛。如此一来,就不可能给整个社会造成大的灾难,小的灾难也很难出现。所以,民主制实在是防止、限制、杜绝贪污腐败的灵丹妙药。

法律,也是防止、惩戒、根除贪污腐败的尖锐武器。应该多学习这方面的有关的国际经验和香港廉政公署的一些做法,以资借鉴,以提高反击贪污腐败的法治水平。

应该用民主的方法、法治的方法,来反击越中国社会演越烈的贪污腐败,以还大地一片清爽,以还天空一片蔚蓝,以还人们孜孜以求的至高无上的正义。

5、一党制,乃是贪污腐败的温床

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皇帝,一般都大力提倡官吏的清正廉明,奉公守法、正大光明,但各级官吏总是嘴上说一套大话、官话、套话、空话,实际做的却是贪污腐败为自己,言行不一官照当,两面三刀不稀奇。官吏的贪污腐败从来如此,根本抑制不住。哪怕皇帝大开杀戒,也根本控制不了。明洪武年间,朱元璋作为当时的伟大领袖、明朝人民的大救星,对贪官污吏大开杀戒,以至于当官的每日离家时,都哀叹”命不久矣”,皆做挥泪告别妻儿老小的悲悲戚戚的凄惨之情状!”官不聊生”就是从那时传下来的。至于民不聊生与官不聊生是否同源,亦或前者是否为后者的变种,就不得而知了,但也确实值得考究一番。或许有点类似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秘密联系也说不定。

不过,朱元璋杀贪官也着实厉害,动不动就拿当官的项上人头是问。而且杀了之后还略嫌不足,还要把被杀的贪官肚子里的东西都给掏空了,往里面塞满了草,这叫做”剥皮揎草”,更有甚者,还要把已成”剥皮揎草”的尸体摆放在例如抚衙的大门旁,好让继任的巡抚大人或其他官吏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前巡抚大人只能作为反面教材以其僵硬挺直的身躯,死死地教育包括后继者在内的所有官吏,人们也都因之吓得魂飞魄散、做鸟兽状,避之唯恐不及。即使这样,贪官污吏仍然前仆后继,杀了一批又一批,斩了一群又一群,连杀人如麻的恶魔朱元璋都感到有些手软了,他不禁发出了回天无力的哀鸣:”我欲除贪脏官吏,奈何早杀而暮犯”?意思就是说:怎么我早上刚刚杀了一批,下一批晚上怎么又贪污腐败了呢?

朱元璋弄不明白的是,他所建立的皇权制度,本身就是个如假包换的贪腐制度。

皇权制度向来是极权专制,因为没有分权、没有监督、没有制衡、没有约束,所以贪污腐败是必然的,是根本抑制不住的。

任何极权专制主义的政治制度,必然导致越来越严重的贪污腐败。贪污腐败,后浪推前浪,一波高一波、一浪高一浪,尽显排山倒海之气势,始终不渝,越来越强。无论开多少反贪污腐败的大会,无论造成多么浩大的反贪声势,甚至无论抓了多少贪官、杀了多少贪官,根本就是糊弄鬼,连小孩子恐怕都糊弄不了,因为这些统统都是装模作样,自欺欺人,故而终归无用。由于实行的是一党制,即皇帝党,因为古代官吏都是听命于皇帝,忠诚于皇帝的,都是皇帝党的骨干成员,故而,一党制的皇帝党统领一切,即整个社会的政治资源都由皇帝党所把持。除了皇帝党,没有任何其它的政治党派,也根本不允许存在除皇帝党之外的任何其它的政治力量。倘若存在其它的政治力量,则要按谋逆罪处以族刑。

一党制从来不需要反对党,也不允许其它政治势力的监督,而总是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态,把所有的异己力量都当作”亡我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而予以千方百计地围剿、清除和灭杀。

大搞政治垄断的一党制,一直是中华民族始终不能逃离的顽固牢笼。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等等方面的牢笼,以一党制为独一无二的、主要的、重要的管理体系。历史上是这样,现实中亦复如是。一党制是贪污腐败的温床,一党制不可能产生清正廉明。一党制与廉洁政治水火不能兼容,因为一党制没有也不可能有监督、制约其权力的行之有效的另一种政治势力。

权力一没有监督,就必然恶性膨胀;权力一没有制约,就必定肆意张狂。谁都管不了的权力、谁都说不了的权力,常常任性,而且也必然任性。权利的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肆意滥权、官官相护等胡作非为,都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也肯定成为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可耻现实。

七、”外行领导内行”的领导模式,是导致灾难的关键

1、”外行领导内行”,实属荒谬绝伦

从天津大爆炸,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天津新港管理上的很多漏洞,其中一个最大的漏洞就是,在天津滨海新港存在着普遍的不懂管理的非专业人士在从事本应由专业人士来管理的相关工作。这,恐怕也是引发大爆炸的根源之一。比如:对于危化物品的管理,本应该由懂行的人来做,但却由不懂行的人来滥竽充数地充当管理者,由于是外行做管理,再加上检查、测验、评估、消防等部门的管理都不是那么严格,也不是那么精益求精,因为都是熟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管理起来也就马马虎虎、松松垮垮。人们始终抱着这么一种态度:差不多也就行了,走走过场也就可以了。由于责任心不强,使命感更是没有,都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方式来敷衍了事。专业就更是不懂了,所以表面上看好像都管得井井有条,其实却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真实的情况是:管理上乱七八糟,该管的,都没管好。这些都是可能或必然出现的问题,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外行领导内行”。内行的,管不了事,也说不上话;外行的,不但管事,而且也说了算。说了不算的内行,只能听命于外行的指挥,此即”外行领导内行”。这种”外行领导内行”的体制,只能使事业遭到不应有的损失,只能使工作受到不应有的影响。胸无点墨、啥也不懂的,只知投机钻营搞关系,溜须拍马说好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过话的、没有原则地做人的人,常常占据要津,而且拥有权力,甚至做单位、部门、地区的主要领导。而那些懂专业、一心朴实干工作,有意愿搞出成绩,并且也有能力搞出成绩的专业人士,却常常靠边站。板凳一坐十年冷、皓首穷经钻业务的有德、有才、有志之士,由于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其所研究的专业上,所以在人际关系上也许就不会那么玲珑八面、讨好四方了。真正钻研业务的人,哪有功夫学鹦鹉或鹅卵石的模样甜言蜜语地油嘴滑舌或没棱没角地讨人喜欢呢?真正的行家里手通常是在业务方面叫得响,也极有可能叫出真章来,但在待人处事等其它方面也许就不一定那么圆滑、融通了。而那些说他没文化倒也能胡诌几句文词儿;说他懂专业却又拿不出真章来的、谁都不得罪、精通关系学的人,却常常能够成为所谓的领导。

“外行领导内行”,一直是中国大陆各领域、各部门、各机关、各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的领导模式。这个模式已经运行了半个多世纪之久。也就是说,”外行领导内行”的模式一直在坑害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也在坑害着中国的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也在污染着中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并使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大大地落伍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据有关资料介绍,在一百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的人均收入现在差不多排在一百位上下。据说,中国经济已经跨入了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了,也不知道是怎么统计出来的。有二、三亿中国人还处在联合国公布的最低贫困线以下,这哪里还谈得上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按人均收入一算,中国人的平均收入水平一下子就退回到全世界平均水平的一百名左右。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人均收入之比所得到的这个悲惨之结果,也应当归功于”外行领导内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及上个世纪五七年的那场”阳谋运动”–反右斗争。当年先知先觉的中国知识分子曾对毛泽东的这种是非颠倒的领导模式提出了质疑,表达了建设性的反对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单位、各部门都存在着党的外行领导非党的内行这一相当普遍并且是十分严重的问题。这些不久之后被一概地打成了反动的资产阶级”右派”的受骗上当者都是响应党和毛主席的号召,出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热情,更是出于把国家建设好的善意,于是发表了通过实际的观察、工作的经验和深思熟虑的研究而得出的恰如其分的肺腑之言。的确,当时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基本上或完全是由没有多少文化的工农干部作为一、二把手的。比如:某银行行长就是由退伍的解放军军官担任的。这个退伍的解放军军官在战场上率领一个连或一个营的战士,高喊着”冲啊!”、”杀啊!”的口号,攻城略地、抢占山头,夺取了一个又一个阵地,把胜利的红旗高高地矗立起来,于是便立了功受了奖。进入到和平年代,一纸命令便让他当了行长。当上了行长之后他就蒙头蒙脑地一头扎入以前从未经历过的纷繁复杂的金融领域里。在战场上,清点敌人的尸体和我方革命烈士的数目字,倒是可以应付得游刃有余,可是面对眼花缭乱的金融票据和千变万化的阿拉伯数字,不能不感到有些应接不暇地抓瞎,简直有些无所措手足了。在其位就得谋其政,是行长就得做决定。但所做的决定却常常出错。出小错,倒是可以想方设法地亡羊补牢、一推二就地应付过去,也一般地能够糊弄过去;但是一出大错,就不能不造成相当大的乃至于无法挽回的损失了。这,可又如何是好?实在没办法,只能算是交了从事革命工作所必须交的价值不菲的学费了。

学费交了一次又一次;

学费交了一年又一年;

这个对金融业务一窍不通,但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的退伍军人,从当行长那天算起,一直把学费交到退休时为止。一共交了28年的学费。

由此可见,”外行领导内行”的管理模式,坚韧、强大而且牢固,宛如铜墙铁壁,风吹不垮、屹立不倒;尤如松柏,傲视风雪、翠绿常青;更像千年的乌龟,孵出了不胜枚举、层出不穷、遍及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王八蛋。见过无耻的,但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简直就是拿不要脸当饭吃。是什么样的胡搅蛮缠,竟可以强词夺理到如此这般的下流之地步?是什么样的强词夺理,竟能够胡搅蛮缠到比蛇鼠一窝还要肮脏、苟且、卑鄙之境地?

在大中小学校、在所有的教育单位,”外行领导内行”已然成为行之有效的领导制度。在某个大学,有一个从校办工厂出来的、据说在那里是一个干木工活的老师傅不知何故(据说会来乎事儿,会搞关系)当上了副校长。大学校长每年都要对学校的教学情况进行例行的检查,比如听课之类。这次木工校长听的是一个教学很有经验、知识渊博的中文系的一个老教授的古代汉语课。既然是领导,是副校长,就要对所领导的中文教授授课的内容发表一番高论,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几乎对中文系教授所讲的课一不清二不楚的、这个由木工师傅摇身一变而成为领导的副校长,就不熟悉的专业还能说些什么呢?在专业领域堪称知识渊博的老教授,虽然表面上不能说什么,也不屑于说什么,因为领导虽然是外行,中文方面又是非专业,对中文专业尤其是对古汉语,简直就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但由于权力在手、大权在握,就可以口大哈四方,就可以驴唇不对马嘴地信口雌黄,哪怕信口开河地胡咧咧,也是不容置否的,也是正确的。虽然错漏百出,不值一驳;虽然是外行,但却堂堂正正地领导着内行;虽然是非专业,但却能够以其拥有的权力冠冕堂皇地指导着专业人士。非专业的外行领导,怎么能够对于内行的专业人士进行胡搅蛮缠的和似是而非的指导呢?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没有对专业下过什么功夫的外行领导,怎么竟无知无识地对于专业的内行人士指手画脚、言之凿凿,并提出滑稽可笑的这个要求亦或那个要求呢?

“外行领导内行”,不但使中文系老教授感到深深的失望、沮丧,疑惑不解的愁云布满了他的思绪,他的心情感到格外地压抑,而且也使老教授感到一种难以理喻的荒唐。这就是:内行也好,专业也好,无论是学富五车,还是才高八斗,哪怕披星戴月、精益求精地辛苦钻研几十年,也仍然不如一个芝麻官,甚至不如一个副科长。与其辛辛苦苦地钻研学问,那还真不如投机钻营地混得个一官半职,才算有出息,因为现实就是这样。无论从待遇方面来讲,还是从社会重视程度而言,专业过硬的,不如专业一般的;本事大的,不如本事小的,甚至还不如没有专业、没有本事的。哪怕啥也不是,只要跟领导走得近,善于走上层路线,并能察言观色、投上所好,极尽献媚邀宠之能事,这样的一没有专业、二没有学识、更没有真本事的大脑平滑之辈,却常常能够得到领导的赏识,故而抢占先机地成为领导的亲信或做司机或做办公室人员或做领导的贴心奴仆,这样的人常为领导所信赖、所倚重,长而久之逐渐地变成领导层的人物或变成核心人物,甚至成为一把手而独揽大权。这样的外行一经成为具有决策权,甚至具有生杀予夺之大权的一把手,那么他所考虑的中心就不是把工作给搞好,而是要千方百计地保住自己的权力。权力,而且只有权力,才能显示其全部价值之关键。没有权力,他就一无是处,因为他本身就是从一无是处的混子变过来的;有了权力,他就有了一切,他不但可以由外行俨然郑重其事地充作内行,而且更可以就其根本不懂的问题脸不红心不跳地、不知其所以然地夸夸其谈,煞有介事地装作什么都懂,对专业性问题常常发表风马牛不相及的所谓的高谈阔论。真乃岂有此理!什么叫不懂事?这,就是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变的,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吃的。”外行领导内行”,就是不懂事的强词夺理的和蛮横霸道的体现。”外行领导内行”,其实就是堂而皇之的和死不要脸的社会强奸。”外行领导内行”,毫不稀奇,乃是中国大陆的普遍现象。是外行,没有问题,也没有关系,只要政治上过得硬,溜须拍马会钻营,无德无才无能力,只要忠于领袖忠于党,那就可以顶戴花翎成干部、成领导,就可以外行领导内行了,并且大言不惭、冠冕堂皇,同时也安之若素、毫无愧疚之感。全国一盘棋,都是这个样,也从来如此。什么?不服?真是吃了贼心豹子胆!扣你个右派帽子,让你蹲二十多年的劳改农场,让你家破人亡还得感谢党;说你是反革命,你就一定不是革命的。谁让你惹是生非乱嚷嚷,有点本事就翘尾巴?你这是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尾巴,绝不能让你的尾巴翘天上。灭资兴无,治的就是你,把你关进牢狱中,看你猖狂不猖狂?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暴风骤雨般地捶打下,一批又一批的知识分子都全军覆没了。任何秉持人性、良知、道义,坚守正义的直言进谏者、言为心声者、实话实说者,不是遭到枪杀,就是被关进遥遥无期的大牢;不是被流放到荒山野岭去从事难以重负的苦役,就是成为猪狗不如的贱民,只能老老实实地接受自称为革命群众的广大愚民的监督改造了。有知识,就是罪恶;有才学,就要横遭磨难;有能力者,被人冷眼相待,也被普遍地瞧不起。社会舆论提倡的,乃是忠于领袖忠于党的具有中世纪宗教神学院特色的蒙昧主义。凡是有水平、搞专业的,都基本上被打上了资产阶级的”反动”之标签,起码逃脱不了有罪推定的此类怀疑。有能力、有本事、有专业的,就像犯了某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似的,既不愿意主动提起,也不愿意让别人提及,仿佛生怕让人家知道了似的。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谁要是辛苦地钻研某个专业,精益求精于某种业务,都肯定被怀疑成一定是具有不可告人的、自私自利的某种不良企图似的。这种蒙昧主义的社会氛围,不但为中华民族精英的全面陨落、失败和根绝制造了不可测度的万丈深渊,而且也为不学无术的无赖之徒提供了投机钻营而飞黄腾达的广阔舞台。有德、有才、有志的中华民族的精英们之罹难、遭害、边缘化,总之都普遍地消失于上个世纪中叶之后的历史时期,而泱泱之众的愚民却在极权政治的蛊惑之下都群魔乱舞地癫狂起来,不学无术,更没有专业、也没有学识、没有本领之辈通常都被认定为忠诚而可靠,也都一波又一波地、风风火火地、有如过江之鲫似地、跳梁小丑一般地登上了中国大陆的政治舞台。

2、最大的外行是毛泽东

一个拿锄头几十年的农民,一下子就可以成为国家副总理;一个拎称杆卖菜的,一下子就变成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一个工厂保卫科的干部,一下子就变成了决定国家命运的中国共产党副主席——。诸如此类的事例,简直是太多太多了,不但不可思议、不可理喻,而且还分外地滑稽可笑、更是可卑又可耻,把中国政治的荒诞、怪异、丑态,纤毫毕现地暴露无遗。这,就是中国政治,就是毛泽东反人类文明的大无畏的野蛮之气势、痞子之气势、土匪之气势!

毛泽东就是通过如此这般的作为向全世界宣告:”外行领导内行”就是有理。不但有理,而且还天经地义。中国就必须这么做,这么搞,因为这符合毛泽东的政治要求。哪怕把经济搞垮了,也要”外行领导内行”;哪怕把文化搞得个一塌糊涂、一无是处,也要”外行领导内行”;哪怕天下大乱,也要坚定不移地”外行领导内行”。套用一句耳熟能详的的歌词:”外行领导内行”,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概而言之,在近、现代的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外行不可能是别人,而只能是毛泽东。毛泽东就是最大的外行。毛不懂经济,而胡乱搞;不懂文化,而瞎糊闹;不懂社会,而弄得一团糟。不懂的事情简直海了去了。但由于是自命的最最最伟大的领袖,于是乎,不懂装懂;不清楚,也得装腔作势地洞察秋毫,总之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学富五车,才华横溢,不但是天才,而且还是个世所罕见的超天才,是中国几千年、世界五百年才出现的一个超天才(林彪语)。实际上,毛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半吊子,在某些知识领域里实是一个如假包换的门外汉。但在玩弄厚黑学的权术方面却是独领风骚,”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实为一代恶贯满盈的枭雄是也!也算是一条硕大的臭鱼,腥了一锅汤,竟把整个中国大陆都给搞得很不像样子了,都成什么熊样了?一言难尽也。

既然是中国最大的外行,况且还拥有一言九鼎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毛泽东当然不希望有任何懂行的专业的内行占有其适得其所的位置。那样一来,他作为伟大领袖的位置,到底向哪里去摆呢?所以毛泽东才极力提倡”外行领导内行”,坚决不允许有人反对外行对内行的领导。这里的外行是指对各种各样的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等一切知识都不能掌握的、也没有专业的技术能力的人。毛泽东所搞的行业是武装斗争,并由此而赢得全国性政权的。这是在一九四九年之前他一直从事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革命专业,如果也能算是一种专业的话。那么这方面的专家历史上可以说也是层出不穷的了,都是些杀人如麻的混世魔王。中国的有:黄巢、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外国的有: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斯大林、布尔布特等,都堪称是制造人类大灾难、大悲剧的行家里手。毛泽东实是杀人专业的佼佼者,完全有资格夺魁。也就是说,杀人第一的不朽的历史地位,毛泽东肯定是当仁不让的,也是无人可以与之争锋的。一九四九年之后,以大搞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之名,毛泽东进入了一个枪杆子里面保政权的历史新阶段。虽然经济不会搞,文化也搞不好,社会的各项事业也无能为力,但坑人害人杀人的红色革命之事业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停顿之迹象,直到老死于任上,他所搞的大折腾及其引发的天下大乱,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才终于落下了祸国殃民的极端可耻的帷幕。

毛泽东的专业就是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夺权并保权。就其杀人如麻的专业来讲,对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简直是一点价值都没有,一点意义都没有。古人有一句话说得好:杀一无辜而得天下,君子不为也!这就是说,哪怕枉杀一个无辜之人而得到了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一个真正的君子也是坚决不会这么做的!由此看来,杀人无数乃至杀了成百万上千万的毛泽东,连一个君子都算不上,更遑论其他哉?什么四个伟大、什么人民的大救星、什么红太阳、北斗星之类的,纯系扯的乌龟王八蛋,一点人味都不见。

3、外行根本不能领导内行

外行是不能领导内行的。这首先是因为,外行对专门的领域或相关的专业知识无知、不懂。一个无知无识的人,又怎么能够把专业性极强的技术性的事情给搞得明明白白的呢?这就像让一个文盲写出优美的散文或说理透彻的论文一样,显而易见是异想天开,是完全不可能的;也好比让一个连初中的方程式都不会演算的人去讲授高等数学,如微积分、数论、拓扑学等,又怎么可能呢?这就像让太阳每天早晨从西边升起一样,纯系痴心妄想、一枕黄粱;其次是因为,无知无识的外行领导内行,只能造成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可以想得到的和难以想象的损失,这是对任何事业的进步都是毫无意义的,而只能带来工作的衰败,一事无成是免不了的,一塌糊涂也是可能的,交付惨重的学费也是必然的;再其次,糊里糊涂的外行领导内行,必将使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统统地化成泡影,只能以全面彻底的失败而告结束;最后就是,”外行领导内行”是蒙昧主义驱逐人类文明的另一种表述,也是中国社会大大地落后于世界文明之林的重要原因之所在。因为这是野蛮对文明的宣战,是落后对进步的征服。因此可以认为,已经祸国殃民半个多世纪的”外行领导内行”注定是没有价值的,是迟早要没落的,虽然现在还仍然发挥着苟延残喘的相当的不良之作用。但最后的灭亡则是指日可待的。

任何事业的发展都需要能力、水平、素质等,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就不会也不可能搞好相关专业的工作;任何事业都需要懂得其究竟的专家、学者等内行,都需要内行做领导。只有内行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把事业推向前进。内行总比外行好,内行的领导总比外行领导强。因为内行拥有从事建设所需要的应有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而外行却没有或匮乏从事某项事业所要求的相应的专业素质。要想把事业搞好,并不断地推向前进,就必须用内行来领导、来指挥、来安排。只有内行领导外行,也领导内行,也领导所应领导的一切,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事业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并且有理由、有根据,更有能力去实现所有美好的希望和理想。

4、官本位具有极大的不良影响

“外行领导内行”之所以能够在苦难的中国大地上一路畅行无阻,肆意妄为地制造出很多的大的和更大的苦难和灾祸,是因为官本位的意识顽固地统治着人们的头脑,禁锢着人们的思维。所谓的官本位就是,只要是个当官的,只要是个有权、有势的,也不论这个官是怎么得来的,无论是花钱买来的,还是献媚邀宠得来的,亦或是用其它的方式弄来的,只要他有点权力,他就说了算。一切的都是当官说了算。当官要为民做主。所以就有不可思议的本末倒置的”父母官”之说。把当官的作为生养我们的父母,”我把党来比母亲”,”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等等好不害臊、匪夷所思、无耻之极的乱伦之表述,岂不荒谬绝伦?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也!当官的绝不是我们假想的父母,而是跟我们平常人一样的有着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等各种欲望、想法和要求的人。这样的人只是有些权力而已。权力不是当官的人的本质存在。不能用外在的形式,即权力,取当官的人的本质而代之。如果不当官,没有了其所拥有的职务、身份、地位,那么,他还能干些什么呢?还有没有什么能力、水平、才华等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呢?一个人的素质就是一个人的本质,而其它的东西,例如权力、身份、地位、钱财等等,都不过是一个人的本质之外的形式而已。本质是决定一个人的价值的,也就是说,素质对一个人来说,则起主要的根本的作用。拥有权力,就像拥有地位、财富等一样,不过是拥有了一个人本质存在之外的形式而已。可是现实的中国社会却把一个人的外在形式都给当成了一个人的本质存在,而且常常忽略本质,而专注于形式。人的本质和形式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巨大的落差。

前苏联解体后,有一些相当于中国省委书记级别的位高权重的州委书记,也纷纷加入了失业大军。他们到处找工作,但到哪儿都没有人要,因为什么都不会干。除了会当官,啥也不会,什么也干不了,只会照本宣科地念秘书们早已准备好了的稿子;除了搞官场那一套庸俗不堪的关系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其它的能力了。这些位高权重的党政官员也自认为拥有专业,即政治专业。在像前苏联这样的政治决定一切的国家里,政治专业的内容就是唯上级的意志为意志,一切按命令行事。不但要揣摩上意、投其所好,而且还使出浑身解数地表示耿耿忠心,尽显奴才之相;对下则是颐指气使、一言九鼎,俨然是个居高临下的奴隶主,满嘴的官话、套话、大话、谎话、连篇的鬼话,总是戴着不同形状的假面具,像参加化妆舞会似地当领导,整个就是一场连他自己也不信、别人就更没法相信的骗局而已。就是这些只会搞政治的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学识,更谈不上专业能力。政治坏境一变化,像州委书记这么大的官,以前都是威风八面的封疆大吏或诸侯似的了不起的大人物,一个个则都立刻就没有市场了。实践证明,大权在握的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货真价实的草包。

草包做领导,一点不稀奇;草包做领导,工作能搞好?

5、”外行领导内行”,就是草包领导

草包,即无能之辈也;草包,即外行之谓也。草包领导不草包的有德、有才、有志之士,只能把后者领到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进退维谷或山穷水尽之境遇;草包领导不草包的业务,只能把其所领导的业务引自草包也无法收拾的混账之地步。这,就是”外行领导内行”荒谬绝伦之意义。

有多少本应搞好的工作,却偏偏搞不好?内行人一眼就能看清楚的问题,为什么领导却总是搞不明白?睁眼睛的,为什么却要听从盲人似的草包的瞎指挥?这么胡来,不出乱子,没有麻烦,那才真叫一个字:”怪”!

在草包的权力魔棒下,还有谁,能够不草包?还有谁,敢于不草包?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为将者,领导也;领导者,草包也。草包做领导,简直没个好,因为都得做草包。不想做草包的,也得做草包。这就是武大郎开店–高我者不用。在草包领导的单位里,值得信任因而值得重用的,还是草包,甚至是不如草包的草包–比其能力还不如的一个更大的草包。虽然大会、小会上等公开场合,常常高调地喊”唯才是举”,”尊重人才,保护人才”等口号,但那不过是搞点应付差事的冠冕堂皇的宣传而已,根本上则不可能落实在行动中。真正的所作所为就是,把不是草包的,都要统统地赶跑,或让其生得憋屈而难熬、浑身上下不得劲,甚至生不如死,或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不留后患地斩尽杀绝,此所谓寻常可见的”逆淘汰机制”。

“外行领导内行”,就是逆淘汰机制。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应该是正淘汰机制。这就是:好的保留,坏的去除;有能力者上,无能之辈下;工作干得好,得到奖赏,工作干得不好,受到批评;好人得好报,恶人得恶报等等,是正常的正淘汰机制,因为符合常识和一般的道理。内行领导,由于符合上述的条件因而正常、合理,也有利于事业的进步和工作的开展。

逆淘汰机制,与正淘汰机制刚好相反,就是淘汰有能力的,把无能的保留下来;拒绝有才华的,选择了平庸之辈;放弃了有用的,却捡起了无用的;把好的、健康的、有益的都给赶出去,却把坏的、病态的、无益的都给请进来。这种”外行领导内行”的逆淘汰机制,在中国社会的整个管理层面上,发挥了半个多世纪的经久不衰的巨大作用,现在仍然在施行着不可忽视的相当大的不良之影响,并将与时俱进地和开拓进取地侵害我们的一切事业,一切工作,一切业务,中国社会也必将为此而付出难以预测的不可估量的惨痛代价。

逆淘汰机制遍布于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机关团体等,甚至整个社会都是按照逆淘汰机制的方式而自我运行的。仿佛不按照逆淘汰机制运行,倒显得很不正常了。可见,逆淘汰机制的威力和影响竟有多么巨大;逆淘汰机制的危害,竟是多么广泛而深入、深入而广泛?像”外行领导内行”耀武扬威了几十年之后,也照旧不误地仍然神气活现,神气活现一样地有恃无恐、大行其道。逆淘汰机制从来是不甘寂寞,总是顽强地自我表现,想方设法地投机钻营,无所不用其极地抢占先机,大张旗鼓地占据一切有利的要津,恬不知耻地自得其乐、祸国殃民。

“外行领导内行”的草包领导一项事业的发展,该项事业究竟能有什么前途、什么希望、什么结局?不能想象,也毫无疑问。草包领导的事业必定一败涂地、一塌糊涂、一蹶不振、一片沼泽、一滩稀泥。满目疮痍、不忍睹目,乱七八糟、不可收拾;是非颠倒、混不讲理;好人得坏,恶人得好,必然是其罪恶统治之结果。

草包领导的国家,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草包领导的社会,能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草包领导的人民,究竟是什么样的愚民?

6、 蒙昧主义的胜利–逆淘汰机制的肆意猖狂

逆淘汰机制之所以能够畅行无阻、招摇过市,完全是由我们社会中普遍的蒙昧主义所造成。蒙昧就是愚蠢、糊涂、不觉悟。不觉悟,就没有是非观念,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不可以侵犯;所谓糊涂,就是香臭不分、善恶不明、黑白颠倒,把害人精当做了北斗星,把杀人魔王当成了红太阳,或者把罪恶当成了有意义的革命工作。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提也罢;所谓愚蠢,就是痴呆捏傻,比如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亿万中国人民,跟现在北朝鲜的两千多万人民一个样,都是愚蠢得要命,简直不堪救药。人们毫无自我意识,却不乏为领袖而刀山敢上、火海敢下的所谓的无限忠诚。蒙昧主义就是如上所述的东西的结合体,是无知无识、不知好歹、没有正常的理性、缺乏最基本的判断能力,简直就是十足傻子的另一种称谓。

中国社会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是蒙昧主义一统天下的社会。在蒙昧主义的现实中,任何的不正常,似乎都变得正常了;任何天方夜谭似的异想天开,都可以变成人们趋之若鹜的实践活动了。再荒诞不经的,都可以成为人们见惯不怪、熟视无睹的日常经历。邪恶的,被认定为崇高的;罪恶的,被认定为正义的;错误的,被认定为正确的。诸如此类的颠倒黑白,最后都冠冕堂皇、言之成理。比如,在毛泽东的意念里,只有天下大乱,才能达到天下大治。结果是只有乱而没有治。即便在和平的年代里,毛泽东也要千方百计地搞动乱,没事也要搞出事端来,没动静也要搞出动静来。而且更有甚者,乱子搞得越大越好,就越能够显示伪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搅得周天寒彻”的雄伟气势了。毛泽东一手造成的蒙昧主义,像不断扩散的癌细胞一样,完全彻底地占领了整个社会。毛泽东所认定的”外行领导内行”,实际上是蒙昧主义的癌变,不但形成了中国社会的恶性脑瘤,而且遍布了整个社会的神经系统乃至神经末梢。整个中国都是由无能、无知、虚伪所统治的业已癌变了的悲怆之大地、不幸之所在、沉冤之国度。

作为”外行领导内行”的逆淘汰机制,乃是蒙昧主义不可救药的病症。无能之癌不但在历史上发挥过极为恶劣的作用,而且在现实社会中仍然散发着难闻的腐朽之气味,任何事业的进展,都不能不受到其无可估量的巨大阻碍与深入影响。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是大老粗”竟成为某些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自我肯定、自我标榜的一句引以为自豪的口头禅,甚至在全国各大学的校园里,”我是大老粗”如雷贯耳、响彻云霄,有如神经毒气–沙林一样,迷瞎了成千上万求知若渴的莘莘学子的纯洁心灵和明亮眼睛。”我是大老粗”占领了大中小学的课堂,一代又一代的愚民就是如此这般地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我是大老粗”不但占据了教育领域,而且也在大中小城市、县、镇的党政机关里发号施令,无所不能地指挥着革命运动、计划生产、经济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等进程。

“我是大老粗”堂堂正正地宣告:大老粗就是中国社会的独一无二的中流砥柱。什么知识、能力、才学甚至天才,什么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等,都要统统地靠边站。因为知识无用、能力无能、才学顶个屁、天才没出路;”我是大老粗”,这是对党和领袖无限忠诚的标志,这是扎实肯干的老黄牛精神,这是受到领袖信任与赏识也为广大的革命人民群众所欣然接受和认可的、了不起的光荣称号;”我是大老粗”,这是只有时代英雄才可能有的值得自豪、更值得夸耀的优良品种,这是热爱领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同义词,这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而迸发出的炽热的宣言,这是对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崇高敬礼和由衷赞叹。

“我是大老粗”,这还哪里有一点点文明的气味?简直连一点点品格都没有,连一点点内涵都没有。文化没有了,文明没有了,人的气味更没有了。文化也好,文明也罢,在”我是大老粗”的招摇过市中都一点不剩地斯文扫地了,都被打入冷宫了。”我是大老粗”,只有这样的无耻,只有这样的无耻之表白,才能受到高度的重视、得到政治正确的评价,才能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横行霸道,荼毒天下。因为整个社会风行的时尚就是:”我是大老粗”。

粗,就是粗鲁,就是俗不可耐、没文化、不识字、粗俗不堪;老粗,只有一个”粗”字,还略嫌不够,还得加上一个”老”字,以示强调,以增加鲁钝、粗俗不堪的份量。老,就是”总是这样”、”从来如此”的意思;老粗,也似显份量不足,所以还得加上一个”大”字。大,乃小的反面。大,有抽象的,也有具体的。伟大的,是指抽象的、精神上的、是既可意会又可以言传的。比如:毛的四个伟大(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导师、伟大的舵手);具体的大,一般指空间的大小,如:巨大、大的或特大的。老粗前面加个”大”字,叫做”大老粗”,既是抽象的,又是形象的,是抽象、形象二者的结合,也叫做具象。故而,”大老粗”的内涵既广且深,意义超群脱俗、非同凡响。”大老粗”,确实不一般,是蒙昧主义的集中体现,如同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是所谓集体智慧的结晶,”大老粗”也是乌合之众的共识及其所达到的登峰造极的无耻之硕果。其野蛮不在话下,既能打砸抢烧杀,又能搞大批判、抄家、武斗;既能出言不逊、词不达意,又能焚书坑儒。总之,什么坏事都敢干,什么恶事都能做。真乃可耻之尤,无耻至极,简直无以复加。

“我是大老粗”,如硬把不是当理说、硬把不要脸当饭吃的”外行领导内行”之嘴脸,如位高权重、说一不二、颐指气使的形形色色的大大小小的草包,如风行于世且如入无人之境的逆淘汰机制,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见惯不怪的醒目标志,是肆意滥权、横行霸道、为虎作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辉煌旗帜,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两眼一抹黑钻进死胡同的通行证,是鸵鸟一般的理论自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战斗纲领,是全面发展、全面深化、全面富强的可靠之力量,是神州大地普遍悲剧、人祸与灾难的坚强有力之保证,是中国人民挥之不去的梦魇之所以得以形成的浩荡源泉。

(未完待续)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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