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世界人权日遥寄读书会兄弟姊妹

各位兄弟姊妹:

下午好!

非常抱歉我不能和大家一起度过这个有意义的下午。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关照。

今年3月,我路过成都,见到周老、王怡先生、李亚东先生和其他兄弟姊妹,非常地高兴。

为什么呢?两年不见,我们每一个人更热爱自由了,因而拥有了更多的自由;我们每一个人更坚持自己的权利了,因而有更多的权利得到了实现。

还有,部分朋友早前预备到遂宁接我回成都,也是我所感动的。

当时,周老和王怡先生问我的打算,我说我希望尽快回到大家中来。他们两位都很高兴,说是应该这样——我们需要在阳光下生活,我们需要生活在阳光下,我们需要行在光明中。

王先生极力邀请我作一次讲座,我何尝不渴望,但我安排了出游,由南而东,再折北。我承诺回来后一定。

从成都出发,行至贵阳,半小时即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浮出水面的有20余人。后同车跟踪到南宁,隐匿不现,得以拜会东海一枭诸君。4月5日,行至杭州,甫足一日即被绑架,第三日空运回遂宁,以一个什么公安方面的内部文件之规定,对我实施非法的15日关押。这些都是大家所知道的。

关押的第5日和出来的4月19日,先后知道我父亲和刘贤斌先生的母亲邓代辉女士为癌症晚期。出来后抽身不得,刘母5月3日去世,我父亲8月4日去世。

9月底,因为纪念胡耀邦先生一事去西安,拜会林牧先生。两日即回,随即遭遇那一边的威胁,说是要怎么怎么的。

然后就是赵昕先生的预备到遂宁与我晤面,遭遇最黑最黑的暴力。

所以,尽管有几次在成都的短暂停留,还是没有坐下来与弟兄姊妹见面。

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那一面的威胁,说是要怎么怎么的。

正如王怡先生在呼吁保障我的权利的文字中所写到:在中国,做一个自由言说自由思想的人很难,作一个因为自由思想、自由言说和有自己的信仰而成为前政治犯的人们更难。

比如现在,我在这个国家行走的权利被限制被剥夺。我要到成都来,访友或者谋生,必须他们的批准,否则,我只有象一个偷渡客或逃犯一样。

这里是我们的国度,这里是我们的国家。但是,这不象是我们的国度,不象是我们的国家。

那些上门来威胁要怎么怎么的人们说:“你是不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如果是,你就得遵守法令。”

我告诉那些来威胁要怎么怎么的人们:“我,一个人,或者一个公民,或者一个国民,和这个国家有一种契约关系,那就是,我出生在这里,我就拥有一种当然的权利,一个人的权利,这个国家的国民的权利,或者获得公民权利的公民权利。这个国家及其政府,因为维护我的这些权利获得合法性,因为侵害我的这些权利而自陷非法和不被服从的深渊!”

过去,我们被灌输: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

过去,我们被灌输或被强迫承认: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一个国家的国民,被如此分割,一部分国民可以成为任意宰割另一部分国民的人。

一个国家,它竟然毫不羞耻地宣称:它是一部分国民的天堂,是另一部分国民的地狱。

那时候我们没有怀疑,或者说我们在怀疑中缄默不语。

那时侯,我们看见或者等待被枪杀、砍头、监禁、管制、饥饿而死,至于人相食。

那时候,我们甚至自己也参与到杀戮、凌辱之中,然后自陷于被杀戮、被凌辱之中,得不到超脱。

方丈之内,必有冤枉,神州何处不地狱!

正如我们所知道,连那个最残暴的独裁者,也时时处处感觉到不安稳、不安全,后来干脆躲进潮湿的游泳池里方得安生。

神州成为每一个人的地狱!

今天,恐惧与威胁仍然存在,这是我今天不能和大家一起参加这个国际人权日读书活动的原因。

但是,正如我前面所提到:我们每一个人更热爱自由了,因而拥有了更多的自由;我们每一个人更坚持自己的权利了,因而有更多的权利得到了实现。

这是我不能参加今天的读书活动和纪念世界人权日的活动却仍然心系诸君及其活动的原因。

曾经常听到以各种渠道离开我们眼前这个国家的人们对居住的西方国家的一些批评、抱怨,说那民主国家也不是过去想象的那样完美。听得多时,我也开始有些相信,再听得多时,我开始疑问。结果的教训是记得这样的意思:民主制度从来不宣称自己是最完善的制度,它只是一种次好的、避免最坏结果发生的制度选择。

以美国国家制度的设计为例,它是人类至今已经形成的最好、最明智的制度选择,但是,我们不能说:美国的民主制度或美国的社会就是最完美的。

最简单和最熟悉的例证,便是黑人权利实现的问题。

黑人的权利早在林肯时代就有了宪法意义上的规定和承诺,但黑人的权利的实现,却要经过100年后的马丁?路德?金时代的人们“永远得体地、纪律严明地进行斗争”后才得以实现。美国的宪法昭彰,美国的白人高贵而富有修养,但是,黑人的权利的实现是靠自己争取来的。美国的天空没有馅饼落下来,美国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国国民的权利而不是狭隘的人民权利的实现,同样需要我们自己得体地争取,争取那些宪法文本上规定和承诺过的权利,渴望并争取《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上规定和要求于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应该支付给我们——每一个人类个体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尊严!

今天,我们集会或者因种种原因在集会之外张望的人们,因世界人权日而连接在一起,我们本着“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在我国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仍然保持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国度的实现,已被宣布为普通人们的最高愿望。”、“为使我国国民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为使我们的国家的富强不成为其他国家及其国民的威胁和危害。”我们希望这样来宣称并致力于此:国民权利和自由受到国家法律承认和有效保护之事业的促成与实现。

及此,我们可以由衷地称我们面前的这个国度为:我们的国家!

2005年12月8日星期四

《自由圣火》第10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