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四川武胜县工商局长龚远明举报武胜县主要领导后,4月7日在家门口被黑社会砍断脚筋,头部也受重伤,在此之前,龚远明已经遭受人身威胁,为此他提前写好了遗书,并向上级部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就在被黑社会砍成重伤的前几天,龚远明再次向四川省公安厅递交了实名举报信,但是很显然,上级部门并没有为他提供保护。

同龚远明比起来,鞍山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李文娟的遭遇虽然少了一点血腥味,却比龚远明的经历更为曲折,自从向国家税务总局实名举报鞍山市国税局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来,她被两次辞退、一次劳教、至今被监视居住,身处社会治安状况恶劣的中国东北,李文娟和她的家人,基本上不敢出门,即使在中央电视台报导了她的遭遇后,情况也没有好转,相反,李文娟对记者说:她和她的家人“危险系数增加了”。

而龚远明案和李文娟案,不过是实名举报被打击报复的案件中很普通的两例。当网路舆论为他们呐喊声援的时候,也有网友无奈地指出:敢于实名举报的人,简直是傻子,实名举报等于找死。因为接待举报的上级部门,按照惯例,并不亲自查实举报信的真伪,大都是将问题推到下面,甚至推给被举报人,比如说,李文娟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鞍山税务局的违法违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却将信转到鞍山市国税局领导手里。让被举报者来查处自己的违法违规问题,这简直荒唐透顶!实际上只是为了把举报人李文娟出卖给被举报者。这样一来,实名举报者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本来,遵守和维护法律是公民的义务,更是执法部门的责任,如果这些权力部门确有制止违法犯罪的诚意,对于违法犯罪的线索,均应大张旗鼓地欢迎,并建立妥善的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而不是只鼓励实名举报,更不应违法法律,将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者。这是很容易理解的简单逻辑,但是,中国政府不懂,中国的司法机关不懂,中国的立法者也不懂,他们不是真的不懂,是装作不懂。在他们看来,那些因为贪污腐败被举报的人,要尽量保护。在无官不贪的现实状况下,如果真心诚意地欢迎举报,那么,谁还肯给中共卖力呢?

所以,鼓励实名举报其实是一种推脱,更是一种威胁,官方借助他们最善于玩弄的文字游戏,告诉举报人:你要考虑好举报的后果啊,尽量还是不要举报啦,即使少数情况下被举报者受了查处,举报人的日子也是不好过的。于是,就一再鼓励实名举报,一再把举报人的资讯透露给被举报者,一再有被举报者被打击报复。辞退、提前退休、劳教、动用黑社会砍杀等等方式,都给实名举报者预备着呢!被举报人安然无恙,而举报人总是被报复的事实等于向这个社会宣示:谁实名举报谁倒楣。因此,所谓的欢迎实名举报,实质上就是根本不欢迎举报,所谓的欢迎实名举报,实质上就是为了发现并消灭那些反感违法犯罪的腐败行为并敢于起来公开反对的人。

200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