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香港人遇上了一群为虎作伥、蛮不讲理的无赖,他们把香港送进了黑暗的隧道。他们与民主为敌、与自由为敌、与选举为敌、与宪政为敌、与包括香港人在全体中国人民为敌、其实他们也是与他们自己及他们的子孙后代为敌,他们把良知献给了魔鬼,把无耻留给了自己,把祸害留给了人民。】

一,许崇德是个无赖

据今天出版的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昨日在北京举行“《香港基本法》颁布十六周年、《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三周年研讨会”。

前基本法草委许崇德在会上说,希望早日见到本港实行普选,但现时未是适当时机,他指出:“哪天有把握把爱国者选出来,就具备了普选的条件。今天你要是能打包票把爱国者选出来,我主张今天就普选。”

许崇德老爷对香港人和香港事的干预简直到了无微不至、无孔不入的地步。从港府无偿没收市民散养禽鸟、香港人应该怎样爱国,到香港人上街游行、陈方安生不甘寂寞,统统不肯放过,都要指手划脚一通。“人之患,好为人师”,“老而不死,是为贼”,此之谓也。

许崇德这个人,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实为毫无法律知识、蛮不讲理且无自知之明的无赖。洪清田先生视之为“五十年来白活”了,一点不错。他自“以为真理在我手,可以替天行道”,是“真理”的化身、是“真理”本身,实在狂妄到了极点、也无耻到了极点。

“有把握把爱国者选出来”、“打包票把爱国者选出来”,这是人话吗?请问许崇德,你能“有把握”、“打包票”保你娶的儿媳妇或孙媳妇一定会下x啦?

世界上哪个国家、哪部宪法有这样先决的“普选的条件”?“希望早日见到”云云,其得意洋洋、其皮笑肉不笑,亦愈显其可恶、厚颜、谄媚。

再说,什么是“爱国者”,许崇德能告诉我们吗?中国共产党鼓吹过“工人无祖国”、毛泽东要建立“湖南国”,中国共产党号召过“武装保卫苏联”、毛泽东说我们不能爱“蒋介石的国”(李锐:《卢山会议实录》),那么,香港人的“国”在哪里呢?

毛泽东爱苏联、奉送蒙古;邓小平爱日本、奉送钓鱼台列岛;江泽民爱俄国、奉送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二百万平方公里领土;胡锦涛爱古巴、朝鲜,奉送民脂民膏;那么,香港人应该爱哪一国呢?

二,王振民也是个无赖

基本法委员王振民更提出“六个普选条件”:一,政治方面,社会各界要认同普选,而且这个认同要取得中央的认可;二,经济方面,要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保证香港经济不会衰落;三,法律方面,普选之前要完成二十三条立法以及有关政党发展的法律方面须进一步完善;四,教育方面,香港的国民教育要足够;五,在政治文化领域,香港各界应寻求积极的建设性的政治文化,而不是简单的对抗式的政治文化;六,生活方式上,普选就意味吁香港生活方式的调整,在普选之后,很多生活方式方面会出现重新的变化,普选特首会面对更多的民意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办事方式会发生变化,香港各界和民众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接受新的生活方式。

如果不是无耻、无赖到了极点的人,是提不出这“六个普选条件”来的!首先,宪政、民主、选举,早已是世界潮流,中国人为此奋斗了一百多年,还要怎么样认同?

毛泽东本人就不遗余力地鼓吹过普选,他在1940年1月说过:“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38页)

在1940年3月6日说过:“抗日统一战线的选举政策,应是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男女、信仰、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产生,应经过人民选举。”(《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701页)

在1945年4月24日说过:“在日本侵略者被打倒之后,在全部国土上进行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产生民主的国民大会,成立统一的正式的联合政府。没有人民的自由,就没有真正民选的国民大会,就没有真正民选的政府。”

“我们共产党人提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目前时期,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的协定,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个步骤,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总之,都是联合政府,团结一切愿意参加的阶级和政党的代表在一起,在一个民主的共同纲领之下,为现在的抗日和将来的建国而奋斗。”(《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17-1018页)

三,一个非法政权,何来认可资格?

中共也在一九四五年的七大会议上提出过“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的口号,同年毛泽东在回答路透社记者问题时还强调:“‘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27页)

这难道不算是中国共产党对普选的认可吗?何况香港人自要求“八八直选”以来十几年已有过多次选举文化的训练。

其次,按《宪法》规定,应该是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国家机关;一切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向人民负责。现在王振民却颠倒本末,让未经人民选举、授权的伪“中央”来认可、恩准人民普选,这不是无知,这是在愚弄人民、在践踏《宪法》。

贺卫方教授说:“一个民主的国家,最基本的要求,团体要有一个资格,才在法律上有被起诉和起诉的权利资格”,但中国共产党未经注册登记,“这是很麻烦的事情,那他行使的权利是什么权利?是法外权利。这是严重的违法,依法治国怎么说?胡锦涛同志说,我们要严格纠正、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都要严格的纠正各种违宪的行为,但是他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之外的机构,怎么(纠正)违宪呢?无从谈起。”现在王振民却让中共这个非法组织所操纵的非法政府来“认可”、恩准香港人民的普选,天下竟有这样不要脸的人吆?

四,是“普选条件”,还是对普选的刁难?

还有什么“保证香港经济不会衰落”呀:“政党发展的法律方面须进一步完善”呀:“香港的国民教育要足够”呀:“香港各界应寻求积极的建设性的政治文化,而不是简单的对抗式的政治文化”呀:“香港生活方式的调整”呀等等、等等。

这些与其说是“普选条件”,不如说是对普选的刁难。因为其中有无理取闹:道路有曲直,月亮有圆缺,经济如何“保证不会衰落”?有的无一定标准、没法操作:什么叫法律方面“进一步完善”?什么叫“国民教育要足够”?

权贵分??集团的帮闲不但在为香港的普选设置重重障碍,也为中国大陆的民主化设置重重难关;看看中共当局目前处心积虑地破坏教育、大搞愚民政策,大约就可以看出王振民“国民教育要足够”论的险恶用心:根本就没有“国民教育”,又何来“要足够”?如此一来,中国人民不就永远与普选无缘了?不就永远匍伏在法西斯专制主义的魔掌之下,永远做牛做马,永远受中共一小撮及其走狗的压迫、奴役、敲诈、虐杀吗?

五,香港立法会否决政改方案有什么不好?

香港立法会否决了政改方案,没有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王振民便指责说,“可谓做了一个不好的示范。”

香港立法会中有一半议员是通过公民投票选举出来的,虽不算是完全的民意机关,但总比那个骗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强多了。有什么不好?难道香港立法会也要变成选手机器、橡皮图章才能遂你的心愿吗?

“令香港的民主步伐原地踏步”的,是独裁专制的北京当局,与香港人无关。

六,一群无赖把香港送进了黑暗的隧道

基本法委员会港区成员邬维庸指出,由于本港的宪制权力来自中央,因此不可能以公投表决政改方案。至于修改《基本法》的问题,邬维庸表明,启动程序相当复杂,还有很多问题要克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长朱育诚表示,没有听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政改方案被否决后,提出最快可在二O一二年落实普选的新的政改方案。

可怜的香港人遇上了一群为虎作伥、蛮不讲理的无赖,他们把香港送进了黑暗的隧道。他们与民主为敌、与自由为敌、与选举为敌、与宪政为敌、与包括香港人在全体中国人民为敌、其实他们也是与他们自己及他们的子孙后代为敌,他们把良知献给了魔鬼,把无耻留给了自己,把祸害留给了人民。

28-apr-2006于流浮山寨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