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6月30日,夏日的南京又闷又热,风雨飘摇,“只识弯弓识大雕”的蒋介石亲自作出南京《新民报》永久停刊的决定。一个多星期后,7月8日晚上停刊令终于送达:
“查南京《新民报》屡次刊载为匪宣传、诋毁政府、散布谣言、煽惑人心、动摇士气暨挑拨离间军民地方团队情感之新闻、通讯及言论……实违反出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第三两款出版品不得损害中华民国利益及破坏公共秩序之宣传或记载之规定,依照出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即予以永久停刊处分。”
身为立法委员的法律专家、《新民报》女当家邓季惺当场抗议:“这个命令所援引的所谓《出版法》,是立法院所没有承认的北洋政府时代遗留下来的单行法,是无效的。”她的抗议当然无效。消息传出,舆论一片哗然。第二天,曾是《新民报》“三张”之一的张友鸾在他主办的《南京人报》发表《沉痛的一天》,以悲愤的笔墨报道南京《新民报》被勒令停刊当晚的情境。也正是他在南京报业联合会上愤然反对取消《新民报》的会员资格。
同一天,另一家民间报、远在北平的《世界日报》(成舍我主办),以“京新民报日晚两刊,昨不幸奉令停刊!”的标题刊出消息。即便是已被国民党霸占的上海《新闻报》、《商报》的态度也大致类似。
7月10日,王芸生率先在上海《大公报》发表《由新民报停刊谈出版法》社评,称之为中国新闻界的“不幸事件”,“要求废止与宪法抵触的出版法,给新闻界以言论出版的自由”。7月13日,上海新闻界、知识界毛健吾、曹聚仁、胡道静、万枚子等24人联名在《大公报》发表《反对政府违宪摧残新闻自由,并为南京新民报被停刊抗议》,以国民立场谴责国民党当局“违反宪法,摧残新闻自由”,《大公报》重庆版、香港版及重庆《世界日报》等许多报纸纷纷转载这一抗议书。一些立法委员如谭惕吾、于振瀛、刘全忠、刘不同等也分别发表文章或谈话,反对查封《新民报》,直指当局违宪,驻南京的美联社记者转发了其中声援《新民报》的部分谈话。
7月15日,上海《正言报》发表鲁莽《新民报停刊与新闻自由》文,批评当局封闭《新民报》“使天下人大惑不解”。7月16日,发表万枚子《不照宪法行事,就是违宪》文,抨击当局“以行宪之名,干违宪之事”。
重庆《国民公报》、《商务日报》、《世界日报》都对《新民报》的遭遇深表同情,《国民公报》以《惨淡经营毁于一旦二十年历史不堪回首京新民报停刊前后》为题刊出报道。7月18日,《南京晚报》转载英文《大美晚报》的社评《新闻没有自由?》(上海《大公报》译载)。7月24日、8月5日,上海《大公报》、《正言报》还相继邀请新闻出版界、法学界、文化界人士举行“座谈会”。
南京《新民报》日、晚两版惨遭封杀之后,“新民报系”的上海、北平、成都、重庆四地六版暂时幸存了下来,7月13、14日,赵超构在上海《新民报》接连发表两篇评论《新民报之厄运》、《为了法治,不需要出版法》,其批评立足法理,堂堂正正。张恨水在北平《新民报》的抗议则完全是另一种风格,这位言情通俗小说的集大成横者,即使是抗议也写得那么隽永有味。
7月8日南京《新民报》被封当晚,驻南京的路透社、法新社、合众社、联合社等各大外国通讯社记者立即发出这一消息。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国内至少有63家以上的报纸在显著位置刊载这一消息。7月13日的美国《旧金山纪事报》社评批评中国不存在新闻自由。7月23日的《圣路易邮报》发表评论说:“中国政府令新民报停刊一事,引起民主友人之间的惊慌与惶恐。”上海的外文报纸也都纷纷表示同情和声援,7月13日英文《大美晚报》发表《新闻没有自由吗?》社评,7月15日《大陆报》发表《自由的代价》社论,《字林西报》也发表类似的言论。同一天,香港《华侨日报》以《中外舆论同情新民报被封事件》为题,报道了上海《大公报》、《大美晚报》、美国《旧金山纪事报》等对这一事件的反应。
陈铭德、邓季惺夫妇当然没有停止努力,他们一方面致函国民党政要张群、居正、吴铁城、陈布雷,及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的秘书傅泾波、李宗仁的亲信等人,一方面请章士钊、江庸等六位名律师代写洋洋万言的《诉愿书》,从法律、事实、情理三方面要求内政部复议并撤消处分,幻想能起死回生,结果自然是石沉大海。陈铭德夫妇筚路蓝缕、聚沙成塔所创造的辉煌走到了终点,他们夫妇的新闻报国梦在无情的现实面前被碾成了齑粉。《新民报》南京版主笔周绶章沉痛写下《七月八日金陵纪事》七律,此刻在我心头浮起的正是他当年的诗句——“低徊往事何堪说,槛外深深夜正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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