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乡第二章 纳 妾

生活像小河淌水,温柔宁静,轻松悦愉,每个早晨和黄昏几乎都一样。但幸褔不是必然的,也许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已静悄悄的起了变化。像万里晴空瞬息间会乌云密布,像平静的海面突然会掀起惊涛骇浪。

男人跟所有雄性动物一样,主宰他行为的与其说是脑袋,不如说是体内的荷尔蒙;与其说是逻辑演进,不如说是化学变化。

一阵急促的震耳欲聋的高音喇叭把林焕然从睡梦中吵醒,他揉揉眼睛一看,船已舶了新江码头。船舱里的乘客几乎都起来了,他邻床那位精灵的年青人已挤在舱门人群中,等待开闸上岸。林焕然不慌不忙挎手提旅行袋坐等候,等乘客都走得七七八八了才慢慢踱步走过去。登岸之後最先映入眼帘的竟是残留在码头货仓墙壁上的两行标语—「打倒牛鬼蛇神!毛泽东思想万岁!」,「提高警惕,防止阶级敌人破坏!」。标语是用白灰刷在墙壁上,是美术仿宋体,字倒写得端正秀丽。经过岁月的洗涤,白灰已经褪色剥落,但字形还清晰可辨。旅客们鱼贯而出,谁都没有看它一眼。祇有林焕然看了这标语,心不禁快速地跳了起来,忍不住多看标语两眼。

出了码头就是新江县城临江的大街,那是一条最热闹的街道,以前,县里的大商店都集中在这条街上,解放後,县供销社,百货商店,新华书店也都在这条街上。开放农副产品自由市场之後,农民也喜欢把农副产品一担一担挑来,放在靠江那边街上贩卖。这条街林焕然是熟悉的,他在这里曾留下数不清的足印。他踯躅,抬眼望街上房屋依然是两丶三层的旧楼房,临街伸出十数尺宽的骑楼,是南方城镇典型的建筑风格。阔别了十多年,林焕然觉得变化并不大,改革开放之风好像还没有吹到南国一隅的小城。他觉得变了的祇是小商贩更多了,行人也更挤拥了。还有一样他也觉得变了的,就是人们脸上的肌肉不像以前绷得那麽紧,嘴角微微向上翘了,有了几分笑容。

他踱着方步在人群中慢慢走过去,晨早的太阳斜斜洒落农人扫过桐油的竹笠和骑楼的玻璃窗上,反射着耀眼的光波。挤过沿江街转过广场就到解放路,那是一九四九年後新辟的街道,建筑物比较新也比较高,但外貌却大同小异,都是四四方方,厚厚重重,彷佛是由同一个设计师设计的,县政府和华侨大厦都在那边。

华侨大厦建於五十年代末,楼高五层,是全城最高的大楼。落成之时县里大吹大擂,各公社大队的高喇叭不断地宣传,反覆的广播,自然不在话下,听说连《南方日报》都报导过这一消息,新江县的人也奔走相告,沾沾自喜。

一九八二年,华侨大厦仍然是新江县最高建筑物,两年前装修过,大堂地板和墙壁都铺上粉红色的花岗石,显得颇为高贵堂皇,但外墙却没有洗刷,留下一条条斑驳的岁月痕迹。

林焕然递上护照开房时,服务台的小姐拿在手里反覆欣赏,说她是第一次看到美国护照,说明从美国回来的华侨并不多。她用普通话问林焕然,是不是第一次来中国?会不会听普通话?林焕然忍俊不禁,「哺」的一声笑出声来。然後用纯正的新江话跟她们交谈,弄得她们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林焕然挑了顶楼一间临江的房间,那儿可以俯瞰全城,眺望珠江,更重要的是可以望到他家的老店「泰昌隆」。当然,现在不叫泰昌隆了,年青人也不知甚麽「泰昌隆」,因为那间店二十多年前门口已经挂上「新江县粮食局」丶「新江县粮油公司」的大招牌了。「泰昌隆」的店面成为「新江县粮油公司」的店面;後进的货库也变成了粮仓;二楼原本是「泰昌隆」的客房和伙计宿舍,郄改成粮油公司的办公室;三楼林焕然一家人的卧房,拆空了改成粮食局的办公室。除了楼房的外墙未改之外,「泰昌隆」可说早已面目全非。它往昔的风采,往昔的热闹场面祇保存在人们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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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隆」当年是新江县最大的南北行,经常有三丶四桌人吃饭,每桌十二人计就有三十多至四十多人。除了固定的伙计之外,还有放货来泰昌隆卖的客商,以及斗石镇附近相识或不相识的乡亲。他们不管从县城去省城,或从省城回县城,到泰昌隆叫一声大哥,报上村名,或报上是某某人的儿子或侄儿或甚麽亲戚,泰昌隆都管食管住三两天,不收分文。

有时也有一些路过的乡绅和政府官员暂住一两天,办事或等船期,泰昌隆也照样管吃管住,不收分文。不过他们可是住在三楼的客房,吃也是跟林耀祖一家人在楼上吃。林耀祖一家最初不开私家伙食,妻子、孩子都跟大伙一起吃。但诠仔吃得慢又挑吃,没一会「餸菜」就给伙计们扫得七七八八,诠仔饭还未吃三分之一就掷下碗说饱了。傲梅心痛,没几天就自己煮了。而每天清早上学之前,伙计们例必听到:

「诠仔,你今日要吃乜嘢餸(甚麽菜)呀?」

诠仔有时说猪肝,有时说煎乌头,有时说焗蟹,傲梅就吩咐阿福去买或者亲自去买回来炮制,而侍候诠仔吃饭也成为傲梅每天最重要的任务。伙计们早已见怪不怪,不过有时跟诠仔开玩笑,常常笑话他「都读小学了,仲要人喂饭!」,「唔(不)知夜晚仲(还)有冇(没)赖(拉)呢!」气得诠仔追打他们。

生活像小河淌水,温柔宁静,轻松悦怡,每个早晨和黄昏几乎都一样。当曦光斜斜射进纱窗傲梅就起来为全家人弄早餐,侍候丈夫和诠仔吃完早餐之後就送诠仔上学。育英小学隔离泰昌隆并不太远,步行也不用二十分钟。那个年代别说汽车少,连单车都很少,运载货物许多时候还用牛车马车。那时治安又好,县城几乎可以夜不闭户,夏天时,泰昌隆的伙计常常拉开大门,把床板搭在骑楼睡。那时更不流行送小孩子上学,六七岁的小学生也自己挎着书包或提着藤书包上学。可是傲梅却每天都坐黄包车送诠仔到学校门口,然後才去菜市场买诠仔要吃的菜,因此诠仔常被同学取笑,叫他「裙脚仔」。他曾多次提出要自己上学,但娘却坚持说他还小,要等到四年级才可以自己上学。过了几个月诠仔又闹,说他不上学了,同学都笑话他「未戒奶」,见面就问他「今朝食过奶未啊?」傲梅才被迫让步,自己不送了,祇由黄包车送去。而这辆黄包车是包月的,车夫既相熟,人也老实,信得过。

黄昏,侍候诠仔吃完饭洗完澡,夏天便到天台上乘凉,看看珠江的落霞,数数天幕上的星星。有时她也为诠仔讲一些从老人家处听来的或从大戏(粤剧)看来的故事。诠仔不喜欢牛郎织女的故事,说牛郎「笨猪(蛋)」,要一年一次等喜鹊搭桥,为甚麽不游水过去。还说,假如有人把他跟娘分隔开来,他就游过去。他刚跟伯父学会游水,充满信心。

傲梅听了,心甜过蜜糖,觉得无论为诠仔做甚麽都是值得的。

幸福不是必然的,快乐未必能持久。在诠仔三年级那年,傲梅做梦也没有想到慢慢淌水的生活小河,竟然也掀起巨浪,傲梅几乎被它击倒,击至粉碎。

耀祖做生意在外,时而省城,时而香港,时而澳门,短者三五天,长者一个半个月,傲梅早已习以为常。耀祖出门期间,她照样持家,店里的事自有襄理处理,她一般都不干预。那一次,约莫农历九月,耀祖从省城回来,显得比平日沉默。傲梅以为他操劳过度,「作紧病」(酝酿生病),摸摸他头额不觉得热,便端了盘水给他洗脸,叫他洗完澡後早点休息。明天买猪回来煲清补凉给他清热。没想到半夜便雷霆大作,整个楼房都给震醒。

「唔得(不行),我点都唔畀佢入来(无论如何我都不给她进来)!」傲梅高声怒喊,诠仔从睡梦中惊醒,叫了一声「娘!」,但傲梅不理他,脸色铁青。

耀祖垂着头,欲言还休。诠仔从未见过伯父这个样子,在印象中伯父总是威严而果断,总是神采飞扬,指挥若定。从来没有人敢大声跟他讲话,即使娘跟他商量甚麽事时,也总是低声柔气,从未曾像现在这样,像一只盛怒的狮子。

「唔好咁(不要这样)啦!吓惊细路(吓怕小孩)了!」耀祖压低声音。

「惊?有乜嘢好惊呀(有甚麽好怕)?你先至系得人惊(你才令人害怕),唔声唔声,吓你一惊(不作声吓你一跳)!我十七岁嫁畀(给)你,跟咗(了)你十几廿年,打点上上下下,频频扑扑(奔奔波波)几十年,有乜嘢(甚麽)对你唔住(不起)呀?你依家(现在)咁(这样)对我!」傲梅的声音仍然尖高,边哭边骂,时不时用手帕擤鼻涕。

「娘!唔好喊(不要哭)啦!唔好喊啦!」诠仔完全清醒了,扑过去抱着娘。他虽然不完全明白是甚麽一回事,但知道事不寻常,因为他未曾见过伯父和娘这个样子。然而不管怎样,他完全站在娘这边是毫无疑问的。他也开始恼怒伯父,恼怒他把娘气成这个样子。

「轻声啲(小声点),全屋人都畀(给)你吵醒了!」伯父仍压低声。

「怕乜嘢(甚麽)呀!你做得出就唔怕畀(给)人知啦!米已成炊,迟早都要话畀人地听(说给大家知道)嘅啦!」傲梅怒骂着,但声音收小了一点。

其实全店的伙计都醒了,他们都侧耳聆听,但谁都不敢出声。

傲梅抱着诠仔饮泣,辛辛苦苦二十年,如今落得这样的结局,虽说有几个钱的人三妻四妾平常事,但她跟耀祖一向恩爱,克尽妇道,虽说肚皮不争气,未生孩子,但诠仔不就是儿子吗?按照俗例,诠仔是必然要过继过来的。诠仔从小由她养到大,这跟在别房长大了再过继过来是大不相同的。她越想越气,真想纵身从骑楼上跳下去,一了百了,但看到怀中的诠仔,看到诠仔对她的依恋,不忍丢下诠仔而去。宁为玉碎易,忍辱偷生难,她思前想後,终於抑制住冲动。

风暴虽然在新江县,但起源却在遥远的武汉。月前耀祖接到弟弟的信,得知二婶流产了,担心她变成惯性流产。林家毕竟是人丁单薄,祖上几代单传,他这代好不容易有两兄弟,但现在又是两房养一丁。弟弟若生了男孩,诠仔正式过继过来那倒好,弟弟若不生男孩的话,自己又怎好霸占住弟弟的儿子呢?娶妾生子之念便浮上心头,而机缘巧合这次去办货却认识了一位小寡妇。

这位小寡妇娘家姓冯,已生过一个女儿,但不幸女儿没能养大,六个月大还好好的却突然死在摇篮里。前年丈夫又在江上翻船死去,剩下她孤苦伶仃。她在西关当女佣的亲戚,见她丈夫既没有甚麽留下,娘家也相当贫困,怪可怜的,便把她带来省城,托自己东家替她找份工做,赚碗饭吃。

那天耀祖恰好来省城办货,到店里坐谈,东家知道耀祖四十有馀而膝下犹虚,遂兴起做媒之念。他先问冯姓小寡妇,愿不愿意嫁人做妾?小寡妇表示祇要是头好人家,名份她不介意。自己又不是黄花闺女,不做人家妾侍唔通(莫非)要做一品夫人咩?这样东家便对耀祖说了,游说耀祖来看一看。耀祖抱着姑且看看的心情去,不料四目交触,耀祖竟然「生滋猫入眼」(着了迷),当下就对东家说,尚合眼缘。没过两天就把冯姓小寡妇带回客栈,洞了房。这对外表方正言必仁义道德的耀祖,未免有几分讽刺。

男人跟所有雄性动物一样,主宰他行为的与其说是脑袋,不如说是体内的荷尔蒙;与其说是逻辑演进,不如说是化学变化。耀祖虽然经商多年,足迹踏遍省、港、澳,但不仅未曾去塘西打水围,就连沙面游船河也未试过。生意场上的朋友曾多次邀他去这类烟花场所,但都被他一一婉拒了。他十七岁就当家,维持这麽大的家产,时时警戒自己,钱不能赌,花街柳巷不可去,因为这种地方很容易令人迷心窍,弄至倾家荡产的。社会上因赌钱因贪恋女色而弄至破败的人家不少,可为殷鉴。正由於他时刻警惕,所以才不行差踏错。至於纳妾却又不同,无论在商场上的朋友,或认识的官绅,绝大多数都纳妾,有的甚至是三妻四妾,恰好可以「开台打四圈」。友侪也常常笑他陈季常,其实他那有畏妻呢?不过傲梅勤奋能干,贤良淑德,他俩又共过患难,十分恩爱,总抱着一线 不切实际的希望,希望出现奇迹,让傲梅生一男半女。当他行年超过四十之後,知道希望越来越渺茫,纳妾的念头也时不时在脑际掠过,但由於缺乏机缘,所以迟迟都不付诸行动。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耀祖虽然缺乏对酒当歌的豪情,但却深深体会到人生无常,寿元难测。他父亲长得方脸大耳,又练得一手好武功,是新江县着名的师傅,不仅曾被请到许多乡镇住馆授徒,而且打遍新江无敌手。他曾多次遭遇埋伏,但凭一支拐杖或一张长凳,都能以寡敌众,打败仇家。所以父亲的名字不仅威震新江,而且在整个五邑都响当当。父亲死後几十年,乡间的老人仍然喜欢述说他的打架的故事。然而这样健壮的人,年方四十出头竟会在无病无痛的情况下,突告辞世。耀祖年满四十之後,祖辈短寿的阴影时常在心头浮现,洗抹不去。他毅然做出纳妾的决定,与此也有多少关系。

从省城回来之後耀祖一直琢磨着如何启齿?妻子以前也曾半开玩笑地说,到外面去叫野女人生吧!他知道妻子说这话不是真心的,但没想到她反应那麽强烈。既然如此一切祇好从长计议,暂时安排冯氏住在外头,然而,夜雨难暪,外面的人也逐渐听闻新江县的商会主席泰昌隆的头家收了个小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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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痕一旦出现不仅难於弥补,而且不会就此停止,祇会隐蔽地进行性地扩大,最後会破坏整个结构,使它碎裂。

小寡妇还未正式露面,林耀祖一家已深受影响,往昔那种轻松悦愉的气氛消失了,傲梅和丈夫三两天就拌一次嘴,而且话中带骨带刺。耀祖最初也尽量强忍,但有时忍不住了也会大声喝令她住嘴。

破裂的婚姻受伤害最深的必然是被冷落或被抛弃的一方,耀祖除了脾气有时略为烦躁之外,其余一切正常。生意正常运作,商会活动照常举行,祇是待在三楼的时间少了一点,有时回到楼上也默不作声。

傲梅的变化则很大,很快就消瘦了,憔悴了,稍久不见她的人,见面都会问她是不是生了病?而在行为上她改变得更大,不但泡戏院看大戏的时间多了,而且不知从甚麽时候开始抽起香烟,打起麻将来。而那个年代,女人抽烟是有碍观瞻的,除了交际花和那些烟视媚行的坏女人之外,正经女人很少抽烟。

诠仔那年九周岁,刚升上三年级,虽然不缺吃穿,不缺零用钱花,但他也明白家里跟以前不一样了。他自觉地尽量陪着娘,减少外出游玩的时间。娘去看大戏(粤剧)他陪着去,娘去串门探望朋友,他也陪着去,许多人都说「诠仔大个仔(长大了)罗,变乖咗噃(了)!」

在这段低沉的日子里,傲梅祇有两个朋友,一个便是家乡的「羊婶」,祇有羊婶了解她支持她,肯聆听她的心声。连一向对她称赞不绝,一向支持她的家婆在这件事上也不支持她,说甚麽「不孝有三,无後为大」;说甚麽无子而禁夫纳妾是「三出之罪」,劝她想开一点,反正「自己做大佢(她)做细(小),乜嘢(甚麽)都仍然系(是)由你话事(做主),而唔系由佢话事。而且有两个钱的男人,边个(谁)冇(没有)三妻四妾呀!」,其他人也大都附和她家婆的说法,祇有羊婶例外。羊婶在家人面前虽然不敢说耀祖甚麽坏话,但在私下却把耀祖骂得狗血淋头,还大骂冯姓小寡妇狐狸精,是克夫克子的贱货。傲梅听了觉得十分的贴心,以前她祇在播种收割的农忙季节回乡下主持大局,现在最少每一个月都回去一两次,因为祇有见到「羊婶」她才能消消闷气。

在县城里傲梅唯一的密友就是琪琪的妈妈,琪琪不像乡下小孩叫母亲做「娘」,而叫「妈妈」,诠仔则叫琪琪妈妈作「蓉姨」。这种叫法似乎不合乡村俗例,但他一向这样叫,「返归」(回乡)後也不肯改口。琪琪的父亲是行船的,回乡住了半年才到香港下船。本来琪琪和蓉姨应该住在南岗乡下,但乡下的学校太差了,为了琪琪的教育蓉姨也搬到县城住,而且住在县城收取每月从船公司拨来的款项也较为方便。

蓉姨平日除了照顾琪琪的起居饮食之外,也没有甚麽事做,所以时常会邀三几个朋友来打麻将,或者到「大嫂」家串门。琪琪爸爸妈妈一向跟姓林的人唤耀祖做「大哥」,唤傲梅做「大嫂」,两家往来又那麽亲密,不知就里的人还以为他们是一家人。以前傲梅是很少打麻将的,自从发生小寡妇的事情後,傲梅心里闷得慌,诠仔上学後她有时就去琪琪家「凑脚」,打四圈。

蓉姨比傲梅豁达开朗,为人也随和能迁就别人,她常常规劝傲梅:

「大嫂,睇(看)开啲(些)啦!丈夫!丈夫!一丈之内就系(是)你夫,一丈之外你就管唔(不)到啦!琪琪老窦(爸爸)全世界周围去,有时几个月,有时成(整)年先返来一趟,你估佢响(他在)外边冇(没有)女人咩,话之佢(由得他)啦!祇要佢公司份粮(薪水)到时到候过数(拨款)畀(给)我,唔好(不要)饿亲我两仔乸(不要我母女俩挨饿)就得(行)啦!」

「咁点同呢(这不一样),佢系收埋一个噃(他是与她同居)!唔眼火爆(不气死)就假!」傲梅不易听得进别人开导,仍然是那麽执着。

「劝你唔(不)肯听,不如多啲(些)过来打麻将啦!麻将摸四圈,烦恼忘记清。」蓉姨一贯嬉皮笑脸,似乎完全无烦恼。

经过这一次教训之後,傲梅心淡了,店里的事她不想理了,连家乡播种收割她也不想理,但因为经常回去找羊婶谈心,才不得不顺便理一下。另一方面也因为家婆的确老了,她不忍心让家婆操劳。

蓉姨又提点傲梅:「事就可以唔理,钱就唔可以唔( 抓)而且重要多啲(些),紧啲!」

傲梅听了心头不禁一震,这才发觉自己一向全心全意为店为家,并没有多少私己(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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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生的事情终归会发生,不管你喜欢或是恐惧。山高挡不住太阳,树大挡不住风,傲梅再倔强也挡不住小寡妇入宫。几个月後耀祖对傲梅说冯氏有了身孕,傲梅不作任何表示。再过几个月,有人告诉傲梅冯氏挺起了肚皮,事到如今也不由得傲梅不让步。傲梅祇冷冷地对丈夫说:「带佢(她)返屋企(回家)安胎啦!个肚紧要,无论点(怎样)佢都系驼咗(她都是怀了)林家嘅(的)骨肉。」傲梅并不点明屋企(家)到底是县城的屋企还是乡下的屋企?让耀祖琢磨,也藉此考察迷魂汤他喝到那个程度。

耀祖「识做」(会做人),分寸拿捏得准,既不摆酒也不派贴,祇是把冯氏带回南岗,给家婆和大婆斟茶磕头。有人怂恿傲梅,要让冯氏跨火盘,钻裤裆,要用这样那样的办法来折腾她羞辱她,但傲梅一概不采纳。祇在冯氏下跪敬茶的时候说一句:

「你入得林家嘅(的)门口,今後就系我嘅妹妹,林家书香世代,知书识礼,不同得一般乡下人家(跟一般人不一样)。凡事要小心,要慎言谨行,唔好畀人地(不要给人家)话(说)我呢个做姐姐嘅冇(没)教你!不过呢啲嘢(这些)要慢慢学,现时最紧要系个肚,要向屋企安心静养。」这样林家就多了一个媳妇。

泰昌隆的人,南岗村的人早已听闻小寡妇的故事,对她免不了产生几分好奇,不知她是怎样一个「美人儿」?锣鼓敲响已久,如今主角终於登台了,大家都「打醒」(振奋)精神想看清楚。原来祇是一个长脸细眼的普通婆娘,既不是沉鱼落雁的大美人,也不是狐媚惑主的狐狸精,祇是街头巷 尾田间阡陌随时可遇的妇人。若说她跟别人有甚麽不同,那祇是脸上的一对眉毛,她的眉毛长得特别弯,头尾一样大,好像贴上两道三分之一圆弧形,人们往往祇注意她的眉毛而忽略了她的目光。

看热闹的人见到这位「新大嫂」、「新事头婆」,未免大失所望,心里嘀咕:「真不知是看上她甚麽?」其实连林耀祖自己也说不清到底看上她甚麽?她虽然比傲梅年轻十一丶二岁,但无论从远看近瞧傲梅还是比她漂亮。若论才干气质,她就更比不上傲梅了,傲梅高贵大方,有一种不怒而威的神采,冯氏则一切都十分平庸。也许耀祖看上她的祇是她曾生过一胎,有一就会有二,生得女也有机会生男。

冯氏进了门,耀祖嫌她原本的名字太难听,「阿带,阿带!」一听就知乡下人的名,便给她起了一个新名叫冯英兰。「英」谐音「应」,「兰」谐音「男」,对她的肚皮倒是寄以蛮大的希望。但这个名字几乎祇有耀祖自己在叫,乡下人依俗例称她为「四会大嫂」或「四会大婶」,以区别「大嫂」这个原本属於傲梅的专号。诠仔则依娘的指示叫她「二伯母」,反正诠仔没有第二个伯父,不会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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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氏既然入了门,林家自然有一些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她後来搬进了泰昌隆的三楼,出出入入也以女主人自居,伙计称她做「二少奶」。第二个变化是十月怀胎,瓜熟蒂落,她为林家生下一名女儿。女婴虽然长得不漂亮,眼睛小小,很像母亲,但三四个月大的婴儿没有不趣致可爱的,耀祖闲时故然会以逗女为乐,连邢傲梅有时也会抱一抱。

但傲梅的朋友却幸灾乐祸,有的说:「好彩(在)生女,生仔你就冇地企(没地方站)了。」有的说:「下一胎仲(还)会生女,事必过三,不生足三胎不会转胎。」傲梅听了这类安慰话反应平淡,祇笑了笑,不作回应。其实她已经想通了,既然接得她进门,与其还花力气跟她争老公,不如「悭番啖气」(省回力气)做番好自己嘅嘢(的事)」。不久,傲梅便在距泰昌隆不远的和平路开了一间裁缝店,购置了三台「胜家牌」衣车,从省城请了一个上海师傅,专做女人的旗袍和西式衫裙。她筹备的过程祇有蓉姨知道,因为蓉姨是她的合伙股东。至於其他麻将友则完全蒙在鼓里,等到择吉开张了,她们才大吃一惊,而耀祖和泰昌隆的伙计更是大吃一惊。

「呢次(这一次)系你唔声唔声(不作声)吓人一惊了。」耀祖对傲梅的创业倒是支持的,问她有没有困难?资金上需不需要支持?她说:「多谢先,唔使(不用)啦!」但又不想说得太绝,便补了一句「需要时我会出声!」。

傲梅忙着自己的生意,待在家里的时间少了,家庭反而显得祥和,冯氏负责买菜,打理一家人的伙食,有多几个钱过手,她也乐意这样做。祇是有时傲梅看到诠仔吃饭少会说冯氏一两句,责怪她不问清楚诠仔想吃甚麽?冯氏听了也静静,一般都不敢驳嘴。

然而,表面上平安无事并不等於敌意已经消失,祇不过把它深埋於心底,让它像溶岩那样在地底运行,碰到薄弱环节才喷发。

冯氏过门一年半之後,她在四会的妹妹来访,一来探看久不见面的姐姐,二来即要出嫁想添点嫁妆。新江县是五邑五县专员公署所在地,素有小澳门之称,有很多洋货,所以就来了。耀祖作为姐夫热情招待,给钱冯氏买点东西给妹妹,那是不在话下的。

傲梅忙於自己的生意既无暇作陪也不愿作陪,祇对诠仔说:「得闲就睇吓(看一下)佢哋(她们),睇佢地做乜嘢啦(看她们做些甚麽)!」诠仔如奉纶旨,又恰逢假期,冯氏姐妹走一步,他就跟一步。冯氏明白这是贴身跟踪,要是平日诠仔早就不知玩到哪里去了,根本不会跟她出街。开头她强忍着,祇带妹妹逛街买一些不值钱的东西,但主要的嫁妆例如金饰之类却无法买,因为她不想让傲梅知道。如此拖了好几天,妹妹的佳期日渐逼近,心里不免有点焦急,自然也恼怒诠仔。

妹妹归期前两天,冯氏满脸堆笑对诠仔说,今天她们要去比较远的地方,太阳又晒,叫诠仔不如去同学屋企(家里)玩,或者畀(给)钱你睇下午场电影!诠仔就是不干,就是要跟。

冯氏姐妹穿上整齐的衣服,原本想到瑞记金行买金的,可是说了半天都无法说服诠仔,从午饭後一直僵持至到将近傍晚,眼看金行就要收市了,冯氏心里既焦急又烦躁。冯氏的妹妹虽然也像平日那样帮忙做家务,其实心不在焉,她端一杯开水想给姐姐润润喉,不料绊到了风扇的电线,身体一倾泼在姐姐身上,幸而是夏天,开水是凉的。

冯氏给这麽一泼,一身新衣全都湿了,街也去不成,金饰也买不成,气得在房里饮泣。

耀祖回来她就告状说诠仔用水泼她,耀祖听了怒不可遏,在诠仔脸上重重掴了一巴。

「唔系(不是)我!系佢(是她)妹妹,佢衰人(她是坏人),佢冤枉我!」诠仔虽然感到脸上热辣辣的,但愤怒盖过了痛楚,站在那里怒视,让泪水在眼眶里翻滚。

「你仲(还)狡辩?仲不认错?」耀祖仍然大声,但看到诠仔盛怒的神情,语气不禁也放软了。

「唔系我做,就系打死都唔认。」诠仔倔强如旧,但眼泪终於淌下来了,郄没有声音。

那晚傲梅回来,夫妻俩又大吵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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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焕然祇在临江街徘徊一会,看着「新江县粮食局」的招牌,童年往事就像电影似的一幕幕在掠过。尽管都祇是琐碎小事,回忆起来却又是那麽的亲切。

男孩子逐渐长大就不喜欢跟在母亲的裙边转了,林焕然(那时叫嘉诠或诠仔)升上四年级就不肯跟娘逛街看戏,而喜欢跟同学去打球,或偷偷溜去珠江游水。唯有娘回南岗主持农活时,他喜欢跟着回去,寒暑假更是非回去不可。因为南岗村有县城所没有的更宽阔的天地。他可以跟随牧童们到虎岭去摘山稔,偷蕃薯;可以去捕鹧鸪丶抓狐狸;也可以溜到小溪或池塘摸鱼。

夏末虎岭的鹧鸪特别多,特别肥。小孩们带着棍,带着网,养狗的则带着狗浩浩荡荡开上虎岭,一路上人声狗吠喧闹不休。鹧鸪有一个特点,就是一定顺着风飞,一落地就往灌木丛、草丛里钻。夏末鹧鸪吃得太胖飞不动,是最易捕获的时候,也是最好吃的时候。

小孩们分成好几个站,预备好了,上风口的人便呼叫喧嚣起来,用木棍竹枝敲打灌木丛,狗只也吠起来,往灌木丛里钻动搜索。鹧鸪就受惊飞起,人和狗就跟追。鹧鸪飞累了,落地想休息,可是它刚一下地,下站的人就赶来把它扰起,它又得起飞。这样起飞降落起飞降落好几次之後,鹧鸪就飞不动了,人们追过来就可以把它按在草丛中活捉了。

鹧鸪虽然易捉,但许多时候浩浩荡荡地出发,人声狗声震动山野,衣服也全被汗湿透,回来时却两手空空,一只也捉不到。即使捉不到,郄也一样乐。当他们踏着霞光归来,一路上仍会兴奋地谈到刚才差一点就抓到的惊险镜头,并相约下次再来,永不失望。

在南岗村的玩伴中有一个给诠仔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他叫林耀富,祇比诠仔大三丶四岁,诠仔照例要叫它「富叔」。然而叫做「富叔」未免太正经了,在儿童的世界里觉得特别别扭,所以诠仔有时也跟随其他村童叫他「淋尿裤」,他也不以为忤。耀富是一位孤儿,父母早死,由嫲嫲养大。他家境贫穷,祇读三四年书就出来帮工,代人牧牛。所以虎岭上的每一棵灌木丛,每一块石头他都熟悉。由於他是牧童当中年纪最大的,自自然然成为他们的领袖。他常常指派几个年纪小的留着看守牛只,然後带领大伙去偷挖人家田里的蕃薯或芋头煨熟来吃。诠仔也吃过,热辣辣香喷喷的蛮好吃。

诠仔不是牧童,山野间的知识又一窍不通,但由於他地位特殊大家都尊重他迁就他护着他。有危险性的事,例如钻进布满荆棘藤刺的灌木丛搜索鹧鸪这类事不让他做,吃东西时却挑最好的给他吃。

他们也曾在追捕狐狸时,在一边洞口装上网,在另一个洞口用火薰,要把洞里的狐狸赶出来,可是薰了许多次狐狸的影子也没有。有一次薰出了一只黑脚狸,但没捕着,因为有一个隐闭的洞穴没有装网,它从那里钻出一闪就失去踪迹,狗只跟踪搜捕了好久都没有结果。

狐狸从未捉到过,鹧鸪倒捉过几次,有一次诠仔印象至为深刻,飞累了的鹧鸪在他身边不远处降落,钻进草丛中,他兴奋地飞奔过去,但狗快人慢,耀富的狗一口咬住了,耀富也及时赶来从狗口中抢回猎物,就地挖土做灶,捡来乾柴枝生火烤来吃,虽然每人祇分到那麽一丁点儿,但诠仔却觉得特别好滋味。

自此诠仔也兴起养狗的念头,他跟嫲嫲到十里外的斗石镇抱回一只小黄狗,最初祇像猫那麽大,走路笨笨的老挨在人脚边转,所以给它取了个名叫「傻狗」。没想到一个暑假过去,小黄狗竟然大了那麽多。诠仔要带它到城里,娘不准,说楼上不能养狗;说养在地下,娘也不准,说店里不许养狗,怕吓了客人不能做生意。诠仔无奈祇好留傻狗在南岗老家,所以一放假他就回来跟它玩,还给它带来牛肉乾啦,糖果啦,饼乾啦这类别的狗未尝过的古怪吃物。有时也带它上虎岭让它跟其他狗学习狩猎。而「傻狗」似乎并不傻,不仅学习搜山狩猎学得快,而且知道诠仔才是它最重要的主人,每次看到诠仔回来,都兴奋得猛摇尾巴,迎扑上去。

可是这只懂人性的「傻狗」,後来竟被自已出卖了,被人宰了,而且死得那麽惨,每想起来林焕然都觉得很伤感,这也是他後来坚决不肯再养狗的原因。然而这却要从解放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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