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同万一君第一次讨论墨子,是在文革武斗期间春熙路孙中山铜像背后的黑书市里。那时我们几个都是“新文学”的发烧友:冯里喜欢“七月社”,我偏爱“新月”和“现代”,而他则独对鲁迅五体投地。所以只要一谈起鲁迅,没有不争吵的。这次谈墨子是从我的名字开始的。
他突然问我:“你是不是特别欣赏墨子的‘兼爱、非攻说’才改名为‘墨’的?”
我说:“我对墨子了解不多,从《古代散文选》上读过《非攻》、《公输》。他‘兼爱’爱一切人,管他好人恶人;‘反战’反一切战争,管他正义不正义;他还不信命运,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尤其反对厚葬;尽吃粗粮,穿补巴巴衣服、穿草鞋,关心穷人,一贯扶贫济困……不过太像雷锋,好得太过理性,我不喜欢。所以鲁迅在《非攻》中用了幽默嘲弄的笔法。你总该记得罢,其实鲁老夫子只是把他《公输》的内容变成了小说,只是把他走了上千里去说服楚王不再攻宋,解救宋国人民的事复述了一遍,平淡无奇。可是结尾,却精彩得要命!鲁老夫子平添了一段他回到宋国的遭遇:又累又饿,脚起血泡,却被无端搜查两回;又遇到募捐救国队,强行募去了他的破包袱,天又突降大雨,想躲躲雨,偏被两个巡逻兵怀疑上,呼来唤去,最后轰走,弄得淋成落汤鸡儿,如丧家之犬,狼狈不堪。”
万一说:“鲁迅是爱其真诚:兼爱嘛,投之以琼瑶报之以石头都无所谓,不这样写,不足以表现墨子‘自甘吃苦’的价值。鲁迅赞美墨子的爱心的难能可贵,因为墨子在天下一片战乱,攻城掠池生灵涂炭之际高扬他的非战思想,在最缺爱的环境中顽强地保存了爱。赞美他明知不可为而偏为之的自甘吃苦的傻瓜精神。——这跟雷锋的做戏真他妈的两回事!你不要误解鲁迅!”
我说:“要说傻瓜,我们才是傻瓜:我们冒着杀头坐牢的危险写诗作文,一不为名,二不为利,——也不可能有啥名利了——只图一吐胸中恶气,引几个知音同叹,在不自由的铁屋中寻觅点精神交流的自由。我们这种明知不可为而偏为之的冒傻的动因,就是只有这样做,心头才好过一点,才有一种生命价值得到认同的美滋滋的愉悦。在天下一片蹂躏美、焚毁美时居然有几个低层苦力在追求美、保存美!——你不觉得这荒诞的现象远远超过在中日交战的前夜鲁老夫子居然赞美非攻思想的荒诞么?”
万一说:“也许鲁迅《非攻》一篇,正表现他‘战还是不战’。‘生或者死’的选择困惑。”
我说:“不。他表现的是文学的终极困惑:文学根本不能影响人类的走向——走向战争,走向堕落,就像幼稚的墨子最终无法阻止七国争雄的战乱一样。文学只对个人的灵魂有用,因为只有文学艺术的美,才能安慰在裂变与异化中苦苦挣扎的灵魂。”
万一说:“纯粹一个唯美主义者的悲观论调!”
我笑说:“别扣帽子!不信叫墨子跑到人民南路去高喊‘要文斗!不要武斗!’恐怕必被武斗双方打成筛筛,前胸后背尽是洞洞。”
万一也笑说:“你看我们这个书市,两派的人都有,都在这儿找书卖书,相安无事,都把革命观点搞忘球了。——这不是文学的力量是什么?我最近还听说一件非常有趣且耐人寻味的事:北门一环路上,一路之隔有两所中学,前一段时间,两边武斗打得不亦乐乎,天一黑,行人就不敢走那儿过。可最近不打了,两派居然坐到茶铺头像过去袍哥一样讲和。原因说来可笑——居然是两派头头都特别喜欢唱一首成都一个‘烂眼儿’写的爱情歌《娜娜歌》!”
我说:“这只能证明人性中有追求美的一面。要是娜娜是他们争夺的对象,他们照打不误。国与国、族与族、家与家、人与人只要有共同争夺的东西,就要非攻不可,就要非斗不可的。其实墨子、鲁老夫子都犯了一个相同的错误:都在同他们那个时代的人在争‘真理’,都成了历史上有名的‘斗士’。结果呢?墨子受到鲁迅的嘲笑,而鲁迅又受到我们的嘲笑。——晚节不保,落入左翼红潮‘真理’旋涡而不自知!可见世上本无什么‘真理’,人类本性上的盲点注定‘真理’的自我利益性和随意性,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所以,与其争什么‘真理’,不如争美。花争美,结果是春色满圆,人争美是互利双赢,一加一大于二。正如我们这番争论,相互都有提高,这不很好么?至少我们很兴奋。很快乐,把肚皮饿了都搞忘了。走!收拾书摊摊,今天中午我请你喝酒!”
这是一篇记实的文字。通篇是两个人在“文学品评”与“文学鉴赏”。它表现了在“文革”这个特殊的没有文化的历史阶段,两个文学青年探索文学、探索美、探索鲁大师,甚至探索社会人生的零思碎想。如果要变成“文学理论”,或许只要几个字,或许要写几大本书。
倘若把文学理论当作文学创作的“真理”对待,“非攻”异化为“非非攻”的荒诞事是一定会发生的。鉴于鲁老夫子死去二十年后,“黑色幽默”的文学理论才从西方钻出,因此我赞成:不妨把文学理论也当作纯游戏的“文字冲浪”运动,像后现代派的创作一样,洋盘、卖弄、唬人,都是应有之义;因为如此争美,乐己乐人:呛了水,都没忘骂一声:“这狗日的海水!”
2000年9月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