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加入中国民联?因为我深信,为了推动中国的民主化,一个民间的、独立于既成权力结构之外的声音和力量是十分有益的和极其必要的。

不错,目前大陆的政权确实做了一些好事。但是,什么叫专制?专制并不简单地等于做坏事。从某种意义上讲,专制的本意倒是在于做好事,专制就是要垄断一切做好事的权力。为了保持这种垄断,专制就势必要去禁止别人做好事,禁止别人在未得他们批准的情况下独立地做好事。这样,专制就干起了坏事。到头来,专制花在压制别人上的精力越来越多,以至于自己反而没有什么余兴,去干据说是自己本来想干的好事了。

要有权力外之声音和力量

近年来,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种为专制所做的辩解。有人说,中国共产党虽然有着许许多多严重的错误,但它毕竟是现今中国大陆上的唯一的政治力量。

当然是“唯一的”政治力量啰,既然它拚命地压制“唯二”“唯三”的力量出现。

问题在于:我们所责怪于它的,正是它的这种垄断性或曰权力的绝对性。而上述那种辩护的观点呢?却把它对权力的垄断这一事实当作它垄断合理性的依据。

我知道,在今天的形势下,一个有才能的人,通过靠拢权力中心,通过进入既成权力结构之内,他确有可能获得一定的机会去做一些好事(尽管不可能做得很多)。相反,一个人要是不去进入既成权力结构之内,他做好事的机会就更少。同样的一件事,在既成权力结构之外去做,直接效果也要小得多。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并不信奉共产主义的人要去入,许多并不贪图权势的人要去当官的原因。然而,我始终坚定地认为,如果我们要促进自由民主,我们必须开辟另一条路径。无疑,开辟这条路径是艰难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会显得是影响微弱,乃至于徒劳无功,远不如借助于既成权力结构之力那么立竿见影。但是,爱因斯坦说得好:“我不能赞赏这样的科学家,他们拿出木板来,在最薄的地方接连钻上好几个孔。”走老路当然是最便当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很快成功的基本原因。然而问题在于,如果我们都热中于追求简捷的成功,我们的民族怎么能不一再地复归老路?

我坚持要有独立于既成权力结构之外的声音和力量,并不等于说我对目前现存的领导集团持全盘否定的立场,也不等于说我认定那些独立的声音和力量就都是十全十美。问题的关键是不能有绝对的权力,要造成非一元化的政治局面。有些人总是这样问我们:共产党目前干得还不算太坏,你们为什么要另立组织呢?或者问:如果你们这伙人上了台,就一定能比现在干的好吗?显然,这种问题本身就不恰当。它反映了我们许多人头脑中的一个由来已久的偏见。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被教导说,政治的问题就是谁来掌权,即谁来统治的问题。因此,当我们认为某个领导集团“本质”还是好的时候,我们就要支持它、服从它、接受它的一切命令;反之,当我们认为它“本质上”已经变坏时,我们就要造反(如果条件许可的话)。这种观点其实是错的。政治,最重要的一点并不在于谁来统治,而是如何统治,以及统治到什么程度。我们今天争取自由民主,并不是着眼于“彼可取而代之”,而是着眼于确立一套明晰公正的民主程序,着眼于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最关心的是使权力按照民主的方式运行,是在权力和权利之间划分出明确的界限。中国民联所提出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多元”就表明了这种立场。不用说,中国民联还是很不成熟的,不过,我们可以帮助它,提高它。

扣上反动组织的帽子

前不久,大陆有关当局给中国民联扣上了“反动组织”的罪名。三十多年来,“反动组织”、“反革命组织”一类帽子多且滥矣,从“胡风反革命集团”到“五.一六反革命集团”,到头来又有几个不是冤假错案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共产党领导者对过去打成的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包括各式各样的“反动组织”)平了反,这当然是好事。但是问题在于,当初纠正冤假错案时留下了一条大大的尾巴,岂止是尾巴,应该说是躯体才对。用我过去的比喻就是,保留了制造冤假错案的蜥蜴的躯体,只是砍掉了某些冤假错案的尾巴,因此这就使得后来又造成了一系列新的冤假错案。

所谓冤假错案,其实有两种,一种是错在具体的判断上,譬如把张三干的事算到李四头上;另一种是错在法律的依据上,把不是罪的事视为罪。所谓“反动组织”一类便属于后一种。当初定罪时宣称,某某组织反党反社会主义,因此是反动组织。后来平反时则解释道,这个组织其实并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因此并不是反动组织。但那言外之意分明是说,假若它真是要反党反社会主义,那还是应该定罪的。国内理论界的人们早就指出,刑法中的“反革命罪”及“反动”、“反革命”一类的提法应当修正。什么叫“反革命罪,什么叫”反动“?这些缺乏法律确定性的词汇的存在,只能给权势者压制异己大开方便之门。如今我们在杨巍和中国民联一事中又一次得到了验证。

对大陆现实批判只属常识

对中国现实的批判委实不是一件引人人胜的工作,因为,借用一句马克思的话,它是一种“低于历史水平的批判”。马克思说过,对德国的批判是低于历史水平的批判,因为在德国现实中出现的一切,都是早已在英、法等先进国家中出现过并早已得到解决的问题。这话对今天的中国不幸而更适合。这些年来,我说的、写的,绝大部分都是属于民主政治的常识。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有一部名著就取名《常识》。我看这个名字倒很恰当。有关自由民主的最基本的东西的确是常识,这意味着:一、它并不高深莫测,凡具有常识者皆可领会;二、它必须化为一般人的常识才能发挥功效。由此看来,多讲一讲这些自由民主的老生常谈,尽管不一定引入入胜,但却是必不可少的。

我注意到,杨巍案的判决和中国民联是反动组织的宣判在报上发表之后,海外几乎还没有任何人、任何方面表示过公开的赞同或支持。这两件事干得之不得人心由此可见一斑。无怪乎有些领导人要对言论自由这起码的要求都不敢接受了,因为在今日之中国,某些说法作法之所以还勉勉强强地维持得下去,端在于广大人民不能公开发表他们的意见而已。“山川而能语,葬师食无所;肺腑而能语,医生面如土”。人民若是能毫无顾忌地大声讲出自己的意见,我们许多人民公仆的日子就该很不好过了。

我要求有关当局迅速纠正在杨巍一案和中国民联问题上的错误。如果不肯纠正的话,我要求围绕这件事举行公开辩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和任何人。我想我的要求大概是得不到响应的,但,谁都懂得,没有响应本身究竟说明了什么?

面对习惯于“造敌”的政权

据说当年美国校园抗议活动风起云涌之际,有一次,当时执政的尼克松总统约见了一位学生组织的领袖。尼克松说:“今天我很高兴能见到一位激进派的领袖。”殊不知对方立即回答说:“我不算激进派,是激进派就不会见你了。”

试比较中国民联。据我所知,中国民联一直希望能和中共的政府进行对话。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民联远远算不上“激进”。有些朋友责怪中国民联对中共领导采取了对抗立场。我倒不以为然。之所以造成目前这种所谓“对抗”情势,依我之见,实在是中共的政府本身要负责任。对抗不同于对话之处在于,对话需要双方有意,对抗,则只要一方下决心就没办法了。

多年以来,有多少人,多少组织被当局视为“对抗性矛盾”而予以剿灭?其中又有几个是本心要对抗的?有人把历次政治运动称为“造敌”运动,这“造敌”二字的确是很传神的。当初我们搞民间刊物,公开表示拥护党的领导,公开出售,公开作者编者的姓名,并几次三番地去向有关方面联系、登记,但仍然被某些领导人称为“地下刊物”。魏京生的“探索”或许是因为触怒了邓小平而被封闭,但其它那些刊物,大部份调子很温和,到头来又何尝得以幸免?中国民联,你可以说是因为公开提出要从宪法中取消四个坚持而被打成反动,然而在此之前大陆出现过的许许多多组织,绝大多数都是坚称忠于马克思主义的,又有哪个不遭到同样的命运?徐文立就是因为要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而入狱的。假如有这样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宣布要成立另一个中国共产党,加上“马列”或“改革与开放”或什么都不加,把四项原则一字不漏地写进自己的章程中去,后果又将如何呢?难道他们就可以与原来那个共产党乎起平坐、和平竞争、分享权力,甚至仅仅是乎等对话了吗?国内的八个民主党派在各自的党纲中,首先写入服从共产党领导一条,像这种把服从另一个党的领导作为自己党的第一原则的政党本来就够滑稽的了。但进一步说来,这些党所以能够存在,主要还是沾了历史的光——因为它们早在共产党掌权之前就存在了。不信,你学着它们的样,在现在再成立一个这样的党试试看。

面对着一个如此习惯于“造敌”的政权,一个公民的处境的确是很困难的。事实上,这个政权的特点之一正在于它要消灭公民,它迫使人们两极分化:要么当顺民,要么当叛逆。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真的走上叛逆之路,那对于促进自由民主的转变或许不利,但本身确实是情有可原的。

坚决反对只准拥护的政权

在我看来,争取在社会主义制度内部实现自由化,重要而且困难的一点就在于要为自己找到一个恰当的立场。这就是我在去年九月十二日在哈佛举行的“知识分子,民主与现代化”讨论会上提出以下两句话的考虑。这两句话是:

我愿意拥护一个可以反对的政权,我坚决反对那种只准拥护的政权。

我认为,假如一个政权禁止人民批评它、反对它,那么,作为一个公民,他们最起码的责任就是坚决反对它。假如它承认人民有反对它的权利,我认为我们就不妨从总体上、从它的基本制度和结构方面,对它表示拥护。这种立场是足够的明晰和强硬——当着面临于极权主义因素的时候;它又是十分的通情达理——当着面临于民主改革的因素的时候。坚持这种立场,我们便无需乎介意某些权势者们可能给我们加上什么“反动”的罪名,因为他们加上这种罪名,无异于公然宣称他们自己不容批评、不容反对,因而正好证明我们的反对是完全正当。坚持这种立场,我们也就不必担心会妨碍那些开明的当权者们进行民主的改革,因为我们的这种立场无疑是促进民主化和平而理性地实现的有力保障。

对民主化前途一向乐观

我对中国民主化的前景一向是比较乐观的。一九八六年冬天,在北京,一位民主墙的老朋友给我饯行,席间他下无感慨地说:“从现在的情况看来,我们关于自由民主的理想在我们的有生之年都可能实现。”——这正是我长期以来的观点。中国无疑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有很多事情,在昨天还是不可想象,在今天就成了不可避免。每一个对中国社会有着较深的体验和思考的人都知道,自改革以来中国所发生的举世瞩目的变化,实际上只释放出了它所蕴藏的巨大能量的很小一部分。事实上,我们今天所关心的,主要的不是变化,而是变化的速度;不是变化的结果,而是变化的过程。换句话,我们关心的是这个国家能不能在更短的时期内,以较为和平理性的方式完成它的变革。唯其如此,对于积极参与推动中国民主化的人来说,策略问题才具有那么重大的意义。

不错,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成功地实现了民主改革(有些失败显然是出自外部的原因),这就导致一种失败主义观点。按照这种观点,由于领导集团决不允许任何危及其绝对权力的变革发生,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民主化前景就注定是十分黯淡的。出自这同一种失败主义,我们看到了两种不同的表现:一些人认定。他们只能在共产党领导集团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改革,因此,他们甚至不去尝试作进一步的努力。另一些人则认定,既然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必然会被当局所镇压,因此他们干脆拒绝去寻求一种从内部造成根本性变革的可能性,至少是对取得成功不抱希望。这两种人都忘记了。历史上一切成功的和平的民主改革,对于“上面”的人来说,很少以至没有一次是完全出自他们的意愿,而是半推半就的结果。这意味着,如果我们更有想象力一些,更有韧性一些,我们完全可以创造历史。

促进民主力量广泛联合

历史经验一再证明,在那些专制状态迟迟未能改变的地方,往往并不是由于专制的力量本身有多么强大,而是由于民主的力量不善于联合。

从某种程度上讲,实现民主的过程,就是促使民主力量广泛联合的过程。

促成联合,需要找出我们的共同之点,也就是寻求确立有关自由民主的最基本原则的坚强共识。首先。就是要让人们对言论自由(包括出版自由、新闻自由)获得一致的领悟。不论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还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人,不论是改革派还是保守派,不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大家都必须承认言论自由。我们必须明确,政府、执政党,决不应有控制言论的权力,这是一个政权所拥有的统治权的极限。衡量一个社会有没有最起码的自由民主的一个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看它有没有独立的出版物,有没有不同政见的公开论坛,有没有反对派的报纸。在这一点上,国人已经有了相当可观的共识。我们应该在这一点上采取共同的立场,从而造成一种十分强大、十分理性的压力,促使国内早日实现这种自由。在穿过了这个民主改革的“瓶颈”之后中国的民主化就驶入了宽阔的水面,我们就有信心容批评,不容反对,那和它所推行某些具体政策(工业政策、农业政策一类)并不相关。稳步地走向未来。

愿我们共同努力。

一九八八年一月于哈佛

出处:《北京之春》
日期:2003年9月21日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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