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力虹之后,严正学因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昨夜我上网搜索了他的资料,资料计有《独立中文笔会关于会员严正学被判刑的抗议声明》,和《严正学案庭审笔录》等。

总体印象,刘路律师的辩护滴水不漏,且恰到好处。他抓住了衙役的软肋,使他们判决时不得不有所收敛。最可贵的是,在为严正学辩护时,他仍为民主党派说了公道话,且有理有节。他引用的大量我党早期关于民主自由的言论,挺有说服力。看了,我真为我党的忘本而痛心。而严正学应答则有些欠缺,至少缺乏想像力,样子像狱中受了摧残,脑子有点失灵。当然我晓得,不管他如何应答,仍改变不了入狱的命运。下面谈谈他几个小缺点。

法庭上,公诉人问:那些发表在独立中文笔会的文章是你写的么?严正学答:是。公诉人问:什么动机?严答:打官司不赢,心里有气,希望上层领导人关注。公诉人又问:为什么发在国外?严答:国内不给发。

严正学的回答,是按照衙役精心设计的思路,难免入套。第一个问题,他可以这么回答:我不晓得指哪些文章,有些文章是我写的,我将它保存在笔会的文学园地上,这称不上发表,就像写日记,保存在自家的抽屉里。笔会的文学园地,不过是我的日记本。要是问:为什么放在那儿,则回答担心硬盘坏了,文章消失。问动机,回答:自由写作。而不要说,心里有气……第三个问题,严先生最好这么回答:互联网无国界,不该以地域划分互联网的界限。再者,我不晓得笔会的网站究竟设在国内还是国外。如果真的设在国外的话,凭我的文章,说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强大的金盾工程足以阻止国内群众观看。群众看不到我的文章,即使想煽动也无法煽动。

以下两个问题,严正学回答不错。公诉人问:你在美国演讲的内容是什么?有没有颠覆政权的蛊惑宣传?严答:没有煽动颠覆。就是说了些在画家村遭受迫害的事。公诉人问:你参加独立中文笔会的动机是什么?这是个什么组织?严答: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的分支机构,是国际作家组织。我参加是为了自由写作。

跟公诉人的语言相比,严正学回答虽有些欠缺,但符合情理。而公诉人那种瞎搞,真是耳朵尝鲜。据说,公诉人试图将独立中文笔会打成反动组织,要不是刘路驳斥,而让他们放弃了这个念头,我们还可以看到他们出这个洋相。另外,文革之后,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官方公诉人这种说法:“严正学诋毁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应予严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就没有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就没有台州日新月异的好日子,好生活。严正学出于阴暗心里,在1998年就秘密加入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撰写大量文章恶毒攻击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企图推翻社会主义的政权,这是决不允许的。必须依法严惩。”这种口气像文革大字报,如果末尾再添一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则像军管会对某个死刑犯的判决词。公诉人说话一点不专业,不与时俱进,应该进党校进修,难怪刘路律师说:对公诉人运用政治语言进行指控表示遗憾。

夜郎朝廷黔驴技穷,对付学者作家、异议人士,老是罩“泄漏国家机密”、“煽动颠覆……”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笔会计有张林、师涛、杨天水、力虹、严正学五个笔友为此吃了苦头(刘水还被衙役“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过一次)。其实摘掉这些帽子并不难,毕竟只有二、三顶帽子,不像文革时期的帽子五花八门,地富反坏啦,22种人啦,很容易将某顶帽子戴在你的头上。其实,为表明心迹、洗刷罪名,法庭上严正学可以喊口号:伟大、光荣、正确的忠国供采党万岁!中花仁民共荷阁万岁!茅主席万岁!邓小瓶万岁!当然,还可以喊杠泽泯万岁!甚至现任元首万岁!如果他们不满足,还可以敬祝敬爱的湖主席万寿无疆!亲爱的温总里永远健康!如果你再喊蚂列主义、茅泽冬思想万岁!三只手表万岁!以人为本万岁!社会科学发展观万岁!叭荣叭耻万岁!看他们还有什么本领罩你上述那类帽子。他们可以送你进疯人院,也没法赠你一顶帽子。

喊这些口号没啥难为情,我们已经喊了这么多年,何在乎再喊十年八年。平时我时常这么喊口号,不仅网上喊,酒台上也这么喊。日脚难过,我还要街上乱逛。一边逛,一边唱歌喊口号,稳定压倒一切!社会和谐万岁!没有供采党,就没有新仲阁……只要这么做,试看天下谁能敌!

63岁的老人──严正学遭此不幸,是夜郎朝廷的耻辱,因为他们一方面叫他向民主党靠拢,以了解动态、搜集信息,一方面又将一个不会动刀使枪的老画家关进牢房,还好意思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且得不偿失,这样既损害了法庭形象,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让人感觉,判决不过是儿戏。另外,也没必要的再一次得罪独立中文笔会。

我相信,表演者的光辉事迹都要进入历史档案,尤其那个台州国保支队负责人王爱军,因为他“审讯时做笔录移花接木,有意捏造严正学承认参加民主党的口供”。假使王爱军同志看过《斯大林肃反秘史》,晓得干完脏活,指使者要不择手段对知情者封口,或推出替罪羊,他干这种事,大概就不会兴致勃勃了。

江苏/陆文
2007、4、27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