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政府

一、为什么作为个体的人要过社会群体生活?

——一个人若想在地球上安全而又幸福地生活,单靠他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首先,他无法防止和抵御各种针对他个人的犯罪和侵害;其次,人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单靠个人的力量无法满足的需求,这就要求无数单个的个人在发挥各自天赋和才能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共同生活的群体,分工创造,为社会生活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从而,每个个体都要过社会群体生活。

二、人类社会生活中为什么需要政府这种管理机构?

——只要存在人类群体生活的地方,就必然会出现涉及群体中的每个人的公共事务。因为群体生活中的每个人的性格、旨趣、思想、利益都不同,但他们又不得不在一起生活,这就必然产生矛盾和冲突,这就需要有专门处理这种由群体生活所产生的矛盾和冲突的机关。其次,社会生活中也经常会出现很多单靠个体的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防洪救灾、修建公共工程以方便人们的生活等事情。这就需要一种公共机构来提供上述服务。政府就是根据这种需要而产生的管理群体生活的公共事务的机关。

三、政府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自从人类过上群体的社会生活以后,社会生活中就产生了政府这种旨在管理公共事务的专门机关。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两种性质的政府:民主的政府和专制的政府。两种政府的产生方法是不同的:专制政府是使用野蛮的武力来控制社会从而建立政府这种管理机关,或使用野蛮的暴力推翻民主政府而建立专制政府。专制政府的建立根本就不需要考虑人民的意愿,也不需要获得人民的同意就以武力来统治人民。相反,民主政府则是由社会生活中的公民通过定期的、普遍而公正的自由选举所产生的领导人来负责建立,民主政府的产生方式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因而是文明的。政府的性质是区分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被专制政府统治的社会也许还是一个野蛮或文明程度很低的社会;而由民主政府管理的社会则是一个文明、开化的社会。

四、公民为什么要纳税?税收应当用于干什么?

——公民作为群体生活中的一分子,他通过纳税来提供建立和维持政府这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需的各种物质条件并为政府提供从事管理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公民纳税建立政府,其目的有二:一是为群体生活提供安宁与和平,从而保障人权;二是为社会生活提供只有政府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是主人,政府是仆人。因为政府是人民花钱雇佣的服务机关。人民有权要求政府提供满意而优质的服务。

公民是否纳税、纳多少税应当由公民的代表所组成的代议机关来决定。税收也应当由公民的代表所组成的代议机关来控制并监督其开支。税收应当用于建立和维持政府运作所以及政府为社会生活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绝不能用于任何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之上。

五、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正当关系是怎样的?

——公民通过选举和纳税来提供建立和维系政府这种公共服务机关所需的各种物质条件,以便让政府为人民提供人民所需的各种服务。因此,人民是主人,政府是人民雇佣的仆人,是人民花钱雇佣的服务机关,是人民养活了政府,而不是政府养活了人民。

政府有义务为人民提供优质的、令人民满意的服务,对达不到这种要求的政府,人民有权随时更换这样的政府。基于这个原理,即使在公有制国家,也不能说是政府养活了人民,不能说是政府出钱供人民的孩子读了书。因为即使是政府所掌管的公有财产也是来自每个公民的劳动所得。

六、好政府与坏政府的区别标准是什么?

——为公民提供和平与安宁,主持正义和公道,捍卫和促进人权的政府是好政府;制造动乱,撒播仇恨,迫害公民,摧残人权,实行愚民教育、奴化教育的政府则是坏政府。

七、“打天下坐天下”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

——“打天下坐天下”是一种极端野蛮、落后的封建帝王把“天下”看作是满足个人一己之私欲的独裁专制思想。“天下”不是某个人或某些集团为满足私欲可以所得而私有的财产,而是要过群体生活的全体公民共同生活的社区,谁也无权仅仅依靠野蛮的暴力就非法地将全体公民及其生活的社区强行把他们转化为个人或小集团的财产。“天下”人人有份,它事关每个公民的命运,“天下”所涉及的一切事务皆应由全体公民通过和平、理性的途径协商决定,绝不可由某个人或少数人垄断全体公民的命运。

八、以军事暴力取得政权会对人民产生什么后果?

——以军事暴力取得政权是以武力消灭或压制别人从而建立少数人的暴力统治的一种野蛮的政权产生方法。以这种方式产生的政府必定是高压的、暴虐的,否则,它就随时面临着被它所强行压制的被统治者推翻的危险。以这种方式产生的政府根本不听人民的呼声和愿望,可以恣意妄为。它可以任意践踏、摧残人权,残酷剥夺人民,而人民根本无力还击,根本找不到救济的途径。生活在这种军人政权下的人民,其命运必定是悲惨的。

九、每当社会上出现灾情、险情,政府出面消除这些情形后,老百姓发自内心地呼喊:“感谢党、感谢政府!”这种态度正确吗?

——这种态度不正确。前面讲了,政府是人民通过纳税来建立的、专门为人们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机构,政府是仆人,人民是主人,基于这个关系,因此,每当社会上出现灾情、险情,政府出面消除这些情形后,老百姓发自内心地呼喊:“感谢党、感谢政府!”这种态度是不正确的。政府为人民服务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谈何要人民感谢?

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相反,人民应该思考的是政府的服务是否令人满意了没有,是否做到了最好的程度,根本无须感谢,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十、什么是政府的合法性?

——政府的合法性是指政府的建立、政府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是建立在被统治者的同意的基础之上,或者说,政府的建立不是通过野蛮的暴力而是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这样一种事实。体现这一合法性的外在具体依据则是由人民或人民的代表所制定的宪法和选举法。这说明:民心或民意才是政府得以产生、存在和进行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才是政府权力的唯一来源。因此,凡是不经人民同意而产生的政府就是非法的政府,人民随时有权起来变更或废除这样的政府;只有经过人民同意而产生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人民的同意通过定期而公正的选举表现出来。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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